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日期:2023-02-21 09:10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2020-2023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国知发服字〔2020〕1号)、《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宜府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宜昌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依法、合规、便民、效能原则,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促进宜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依托宜昌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搭建1家线上线下融合的区域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通过三年建设,实现知识产权申请更便利、运用更深化、保护更有力、服务更优质、交易更活跃,达到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的目标。

  三、任务举措

  (一)建立平台运营管理实体。

  选择合适地点建设宜昌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作为服务业集聚区、宜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平台运营管理实体的办公地点。平台运营管理实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由我市国投平台联合高端服务机构、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组建,承担平台建设、后期运维、集聚区管理、线下活动组织等工作任务。

  (二)统筹规划平台建设。

  根据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需求,搭建公益性基础服务与高端差异化服务相结合的线上平台,以知识产权大数据为支撑,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查询、管理、检索等公益服务,基础数据由国家平台或省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提供;以线上交易平台为支撑,提供线上交易、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高端差异化服务。线下平台按照公益性服务为主,进一步延伸线上平台服务功能,全方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科学搭建线上平台服务内容。

  线上平台采取公共服务与市场化业务相结合、服务政府与服务企业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七大模块内容:搭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市各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相关数据进行集成、管理,方便政府部门按产业、地域、知识产权类型等统计口径了解创新情况;搭建项目管理平台,用于政府部门加强知识产权项目建设管理和审核验收等工作;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依托链接的知识产权数据库提供专利检索和分析评价等服务;搭建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引入专利实力评价系统,方便交易双方自由选择;搭建线上培训平台,提供公益性和高端在线培训服务;搭建维权咨询平台,结合手机端小程序,提供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各方面的咨询服务;搭建高端服务预约定制平台,展示各类型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用于创新主体通过平台开展专家上门服务预约。

  (四)科学谋划线下平台服务内容。

  线下平台依托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按照公益服务为主,进一步拓展线上平台服务功能: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大厅,提供代理、咨询、备案、查询等公共服务;设立培训中心,为各类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录制提供场地;设立会谈区,为创新主体与入驻服务机构交流提供场地;设立维权援助区,包括律所、调解室、合议庭,满足创新主体维权需求;设立展示大厅,通过大屏幕实时提供全市各类创新数据,通过荣誉陈列展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历程。

  四、实施步骤

  1.2021年1月-3月,成立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管理实体。确定提供平台业务支撑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确定线上线下平台建设方案。

  2.2021年,建设线上线下平台并投入试运行。12月正式上线。

  3.2022年2月,接受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期验收,对平台项目建设情况,运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价。

  4.2023年6月,结合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工作,对平台运行情况、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确定平台建设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项目资金监管部门。

  (二)加强经费保障。设立宜昌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0万元。项目验收后,平台运维费用纳入市财政统一预算。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做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平台建设工作依法依规。

  (三)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包含的服务机构入驻扶持政策,建立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收费的相关标准,明确所有公共服务、项目申报的要求流程,确保平台运行的正规性、统一性、合法性,推动平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