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服务月 | 详细解读!夷陵区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

日期:2022-09-21 09:02来源:人才宜昌
责任编辑:田乃东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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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缴存标准

  用人单位应为新就业毕业生建缴住房公积金,中职、技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宜自主创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按个人年缴存额10%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期限3年。

  二、提取标准

  租房可按提取最高额度的1.2至2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经“宜才码”认定的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1.2倍申请提取,F类人才(本科)1.4倍申请提取,E类人才1.6倍申请提取,D类人才1.8倍申请提取,B类、C类2倍申请提取。中职、技校就业人员可按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提取。

  三、贷款标准

  1.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新就业毕业生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至1.5倍系数申请贷款。

  经“宜才码”认定的B、C、D类人才按照可贷额度的1.5倍申请贷款,E类人才1.4倍申请贷款,F类人才(本科)1.3倍申请贷款,F类人才(专科及以下)1.2倍申请贷款。

  2.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为中职、技校毕业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次月起,新就业毕业生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系数申请贷款。

  相关政策解释由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夷陵营业部负责。咨询电话:0717—12329。详情咨询请到夷陵区发展大道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积金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