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速查!五峰人才新政服务指南来了
打印2021年12月,五峰出台了《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五办发〔2021〕22号)人才新政,包含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近期同步制定了9个操作细则。
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经县级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
服务内容:
1.支持学历提升。获得高素质农民培训结业证书后开展学历提升,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助学补助5000元;取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助学补助3000元;取得专科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助学补助2000元。
2.支持能力培训。参加本县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且获得“优秀学员”称号者每人奖励1000元。每年择优资助10名农村实用人才外出培训学习,实用人才可自主选择行业相关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达7天以上并提交相关培训资料的给予培训补贴3000元。
3.支持职称评定。对取得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农村实用拔尖人才、乡土拔尖人才和省市优秀专家评选。获得农民中高级职称者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4.建立择优推荐机制。优先推荐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各级荣誉评选表扬。获得市级及以上各项农业官方荣誉、奖项者,根据奖励文件按照获得奖励金额50%的比例发放配套资金奖励。优先聘请专业技术能力强、擅长传帮带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担任农民讲师、特聘农技员。被聘为县级特聘农技员的,年考核95分以上者,配套奖励5000元/年;年考核90分以上者,配套奖励3000元/年。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创业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纳入村“两委”班子、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5.建立择优评选机制。每年对全县入库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择优评选30名左右进行奖励。生产型和技能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奖励5000元,经营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奖励10000元,该奖励不重复享受。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7-582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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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津贴
适用对象:全县村(社区)中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的在岗的“两委”成员、后备干部、网格员(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津贴标准:
1.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的在岗社区工作人员,分别给予100元/人月、200元/人月的职业津贴。
2.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由人社部颁发,可根据证书号在网上查询。
主管部门: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1587158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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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
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含五峰民族工业园区招引企业)符合条件人员,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新入职或者新调入县内企事业单位人员(含民族工业园区企业),在县内首次购房且承诺在五峰工作10年及以上的,可签署服务协议,申请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
1.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金额为10万元;
2.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金额为3万元。
企业符合条件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县级财政承担50%,企业自主配套50%。
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75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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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称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专项补贴
适用对象:全县(含五峰民族工业园区招引企业)符合条件人员,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1.专业技术人才须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企业在岗人员(不含已退休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申报人员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津贴标准:
按2000元/月落实专项补贴,其中企业人才申请补贴,县级财政承担50%,企业自主配套50%。
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7-582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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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安家补贴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含五峰民族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服务期内在岗“三支一扶”人员及县域内“四上企业”在职人才,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费用自理。
青年人才夫妻有一方在五峰企事业单位工作;结婚时间在到五峰工作时间之后(其中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结婚时间须为进编时间之后),工作时间以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津贴标准:
企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安家时分别给予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2万元/人的一次性安家费。企业青年人才申请补贴,县级财政承担50%,企业自主配套50%。
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7-582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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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引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含五峰民族工业园区招引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1.新招引高层次人才包含首次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首次在我县企业就业的人才;
2.事业单位招引人才试用期结束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企业招引人才需在我县就业满1年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
3.招引时须为“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
津贴标准:
试用期满后3年内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6000元/人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1.2万元/人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5万元/人年。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县级财政承担50%,企业自主配套50%。
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17-582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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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驿站服务
服务对象和主要内容:为在五峰建有科研平台的科研团队人员、对口支援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住宿。
主管部门:团县委
联系电话:0717-58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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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人才奖励
适用对象: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
津贴标准:
1.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为年度优秀代表性传承人颁发证书,并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年度传承津贴。
2.常态化派驻景区人员每年给予每人2-5万元传承津贴,非遗进景区小分队人员补贴按现有财务制度执行。
3.新创办的技艺类非遗项目生产性企业验收后按照最高每年5万元标准给予专项补贴,生产期间连续奖补三年。
4.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在技艺类工作室内从事收徒传艺活动,对学艺周期超过半年以上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学徒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月不超过5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一年。
主管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717-58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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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工作室
适用对象:由1名领衔人,3-10名成员组成的名师、名医、名匠、名家人才工作室。
经费保障:
命名授牌的工作室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工作室挂牌后,一次性奖励领衔人1万元,并给予工作室工作经费1万元。若领衔人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其个人奖励1万元作为工作室工作经费。剩余经费于第二、三年根据考核情况按5000元/年分年度拨付。工作室所在的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
主管部门:县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717-58212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