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点军区推进“才来宜昌·圆梦点军”行动若干政策措施
《中共宜昌市点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才来宜昌·圆梦点军”行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宜点人文〔2022〕4号)。有效期5年,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强化领军人才招引扶持。聚焦电子信息、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文旅文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聘请一批国内行业领军人才担任点军高级专家顾问,助力产业发展。对各行业各领域引进培育的领军人才和项目,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相关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同时,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为领军人才和项目引进量身定制配套支持政策。
2.加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每年发布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争取5年内引进500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才。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对未能享受市级生活补贴、住房补贴政策的,由区级发放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3.推进校企产学研深度合作。积极争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等更多高端要素在点军集聚,促进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对企业年度支付给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的经费,经认定后,给予实际支付金额的10%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大力支持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院士专家工作站,除享受上级奖补政策外,区级按照50%标准配套奖励。
4.吸引大学生来点军就业创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可得到市级提供的创业扶持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建,对认定为区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落实上级规定的创业扶持资金的同时,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对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成功培育稳定运营1年以上、并在我区正常纳税的企业,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初创企业,给予场租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辖区企业招用离校5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5.实施“点才回归”行动计划。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力度,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回归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6.大力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内人力资源服务100强企业在点军区设立总部、独立子公司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落地奖。对当年为企业引进3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且人才创新创业作用发挥良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市级优秀荣誉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奖励。
7.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在点军区新就业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相关程序申报区级人才公寓,最长不超过3年。
8.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设立5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各类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等工作,切实提升人才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