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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降成本“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04-27 17:26来源: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北长阳清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湖北长阳崩尖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城发集团,清江水务集团: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降成本“三十条”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降成本“三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为抓手,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综合成本,加快建设综合成本洼地,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降成本“三十条”措施。

  一、降低金融成本

  (一)丰富金融信贷产品

  进一步推广运用楚天贷款码。借助个私协会、企业协会、首贷中心、银行网点等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推广楚天贷款码,拓宽知晓度,提升便利度,办结率90%以上。定期更新和推送辖内各行信贷产品,提高信贷产品针对性和可选择性。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加大“纳税信用贷”“政采贷”力度。进一步推进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平台企业融资大幅提升。(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长阳支行、各金融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进一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加强市场利率管理,引导降低资金成本,适当降低企业贷款利率,减轻企业利息负担。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通过降低银行结算服务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及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费,促进支付行业向实体经济让利。按照“应免尽免”“应降尽降”原则,依法依规减免费用,鼓励银行主动承担抵押物评估及登记费用。(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长阳支行、各金融机构)

  (三)用足再贷款等货币政策

  加大对上再贷款限额争取力度,争取再贷款额度6.7亿元。为长阳农村商业银行、长阳兴福村镇银行两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低成本资金支持,为辖内涉农、小微等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低成本信贷。(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长阳支行、长阳农村商业银行、长阳兴福村镇银行)

  (四)推动新型政银担合作

  开展新型政银担“4321”合作,争取2023年度新型政银担业务规模新增2.1亿元,利用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的增信力度。(牵头单位:汇丰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降低税费成本

  (五)推动农村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远程联办

  针对各乡镇择址新建(农用地转用)缴纳耕地占用税及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业务,构建线上缴税渠道,乡镇居民最远不出镇便可完成业务全环节办理,全面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及转移远程联办。(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六)深化招商引资“五首服务”

  对新的招商企业在办税过程中全流程提供“首签服”“首票服”“首报服”“首问服”“首办服”,对重点企业在“首签服”基础上开展“落地服”甚至“意向服”,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七)贯彻首违不罚机制

  依据《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八)实行减免房租政策

  2023年,对承租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具体为:2023年租期满1年的,按1个月进行减免,租期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承租月份折算后进行减免(减免金额=本年度租金*1/12);合同期内,尚未缴纳的租金中,可缓缴3个月租金,缓缴时间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九)推行不动产登记费减免

  在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实行告知承诺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基础上,对全县所有企业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村民办理宅基地上农房登记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减少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

  对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实施工程质量保证金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保函、保单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督促招标人将其纳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降低政务服务成本

  (十一)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梳理汇总各单位出台的惠企政策,坚持有进有出、分批发布,不断扩大“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在巩固已实施48项“免申即享”政策的基础上,及时梳理2023年惠企政策。依托市级“免申即享”或者惠企资金管理的信息项目库建设,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县科技经信局,县直有关单位)

  (十二)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

  组织审批部门全面梳理可在窗口即时审批、窗口办结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外,全部纳入“首席服务员”事项清单;出台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出台配套文件,并组织审批部门对外公布服务事项及办理流程;组织审批部门设立“首席服务员”服务窗口,颁发“首席服务员”授权书,授权办理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十三)推动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改革

  针对购房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注销等原因、无法取得购房发票而不能缴纳契税导致“办证难”的问题,依据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资料,与税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根据完税信息和税费缴纳凭证,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历史遗留问题,实行买方申办不动产证与卖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税款等税费环节分离,切实维护买方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四、降低隐形成本

  (十四)对企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额度等额返还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专户”规定,对进入“一区四园”的工业项目投产后进行达产验收,验收通过后对企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等额返还用于厂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在低风险工程免予施工图审查的基础上,对新建工业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跨度不超过18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体厂房、仓库等不涉及结构安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园林景观工程免予施工图审查,实行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制,由建设单位将建设、勘察和设计单位签署的承诺书以及施工设计图纸上传联合审查系统后,凭承诺书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十六)探索开展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

  复制推广当阳市先行区改革经验,依托互联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实现权利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五、降低公平交易成本

  (十七)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对全县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深化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应用率。(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湖泊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八)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依法准入退出、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竞争措施,着力破除“隐形门槛”,确保相关惠企政策落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九)推进农村产权集中交易

  将限额以上的农村产权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一套班子、一个平台、一张网”运行。取消村级采购纸质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对村级采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远程获取文件、远程投标(响应)、远程开标(会议),电子评审。参照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最大程度降低供应商参与村级采购的运行成本。(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降低用工成本

  (二十)大力发展“共享用工”

  搭建免费公益性用工服务平台,以长阳“清江零工”APP“1230”为服务模式,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突出为企业招聘引才做好线上线下对接服务,并在全县146个村、14个社区分别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十一)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

  利用“个性化培训”降低企业的招工成本。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培训方案,共同负责教学活动的方式,确保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利用“定岗式培训”降低企业的培训成本。企业可直接参与教学过程,学生接受“专门化教学”,培训结业即可上岗。2023年我县将加大培训力度,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持续开展就业培训。根据培训对象和企业需求,开展叉车、电子商务、化妆美容、茶叶加工与制作、焊工等专业培训,年培训2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七、降低法治成本

  (二十二)降本增效减诉累

  制定《生效案件诉讼费管理办法》,优化胜诉退费制度;出台《推行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诉讼费实行“100”收费(缓交诉讼费)的实施办法(试行)》,对破产衍生案件实行“100元”收费;创建小额起诉零收费改革事项,小额诉讼案件起诉不预缴诉讼费,庭前撤诉零收费,判决案件由败诉方承担10元诉讼费,切实减轻企业诉讼成本。(牵头单位:县法院)

  (二十三)开辟追赃挽损绿色通道

  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冻结查封扣押涉案财物,全力追赃挽损,加快办案进度,提升侦查效率,最大可能减少执法司法对企业经营的干扰,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最大可能挽回企业损失。(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

  (二十四)谨慎办理涉企案件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企案件大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牵头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二十五)强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力度

  聚焦水电气、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清费惠企”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依法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持续推进“转供电”违法加价案件的查处。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治理,加快形成同一资质中介组织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八、降低物流成本

  (二十六)落实物流奖励政策

  培育A级物流企业并争取市级奖励资金;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方便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快速通过;积极帮助达到市级支持条件的企业争取纾困解难帮扶支持,对年揽件量达到2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及以上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对物流快递企业设立的自动化分拣分拨中心,仓储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物流快递企业设立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点、智能快件(信包)箱等智慧物流设施,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十七)加强物流基础设施配套

  推动邮政处理中心改造升级。按照2022年《长阳邮政三级物流体系及站点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县级综合物流仓储分拨服务中心和乡镇物流配送中心改造升级,减少邮件二次分拣,降低人工成本;巩固快递进村成果,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在依托现有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基础上,在各乡镇、村、社区推行530多个站点“淘菜菜”APP推广使用,实行“淘菜菜”和快递同步配送;引导快递企业实施建设“合作共建快递公共服务站”,以快快合作、快商合作、快邮合作等形式建立服务站点,降本增效、抱团发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九、降低要素成本

  (二十八)落实用水用气报装“零收费”

  建设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供水供气企业同步完成外线接入工程,在竣工验收环节通过宜昌市用能联动报装系统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装接入,实行报装办理“零跑腿”、业务办理“零见面”、安全用气“零事故”的服务举措。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以及用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专项服务发生的费用以外,供水供气企业对县城区及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一区四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建筑红线外接入工程实行“零收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二十九)推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

  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和手机鄂汇办APP、宜格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为龙舟坪镇城区居民和法人用户提供水、电、气、宽带网络及有线电视报装、查询和缴费“一站式”服务,只进一扇门办成多项事,开通扫码办理功能,居民用户报装实现掌上办、码上办;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公用服务单位营业厅设立“水电气网综合窗口”,公示办理流程和指南,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有效解决以往水、电、气、宽带网络及有线电视报装点多分散“多头跑”的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文旅局)

  (三十)开展提前介入服务

  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参与项目选址,规避禁止或者限制区域,节约选址时间,指导业主整理申报审批资料,达到一次性申报成功。主动指导业主节约集约用林用地,减少土地林地征收成本。(牵头单位: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