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叶总关情 兜底暖民心

日期:2022-10-26 09:11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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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早在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基本民生保障,既关系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与全省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救助工作,决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

  历经资料收集、调研讨论、数易其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于2022年9月22日正式施行。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举措,对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架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统筹推进宜昌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综合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回应困难群众需求,着力困难群体、救助需求两个全覆盖,解决救助谁、谁来救问题,健全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宜昌为此专门成立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着力打造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制度体系,确保困难群体和救助需求的全覆盖。

  基本生活救助更加坚实

  由民政部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以及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并逐步拓宽基本生活救助对象范围,对低收入人群实施动态监测,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建立、规范救助标准调整机制,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专项社会救助更加丰富

  由医保负责医疗救助,教育负责教育救助,住建负责住房救助,人社负责就业救助,应急负责自然灾害救助,丰富并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内容,共同构成专项救助体系,回应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外的特定困难诉求,满足困难群众纾困解难、脱困发展、幸福生活的需求。

  急难社会救助更加高效

  进一步畅通急难救助渠道,对突出急难事故,允许困难群众选择在户籍地、居住地、急难发生地任意一地,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对小额临时救助落实先救后备案、大额临时救助“一事一议”,细化临时救助措施,创新救助方式,加强因灾、因病、因疫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

  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共同缔造

  对困难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各类困难群体落实关爱帮扶,残联、妇联、工会、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慈善公益社会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进政策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健全主动发现、综合评估、一户一策的救助机制。

  综合高效救助范式正在形成

  鼓励开展居住地申享、告知承诺制、多方照护等救助改革,下放审核确认权限,优化审核确认流程,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信息共享、数据赋能、一事联办,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民生直达转变。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中安排力量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政策解答、入户核查、综合评估、社会融入等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若干措施》共8个方面22项具体举措。记者从市社会救助局了解到,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的宜昌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形成,政策找人、智能审核、民生直达的综合高效救助范式正在推进,宜昌正努力成为构建社会救助新发展格局的先行区,也得到了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提名。目前,宜昌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为700元/月-73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530元/月-580元/月,有效保障了近20万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同时,不断加大政策供给和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向低收入人口延伸,以让困难群众活得更有尊严。(记者汝南 通讯员曹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