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日期:2024-01-24 10:02来源: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责任编辑:周云打印

  ●对象范围:毕业学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七类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享受条件: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2.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3.属于以下七类人员之一:①贫困残疾人家庭;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③城乡低保家庭;④获得国家助学贷款;⑤社会孤儿;⑥烈属;⑦残疾人。

  ●咨询电话:0717-6736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