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日期:2024-01-24 10:36来源: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责任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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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对象范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和最高2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享受条件: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经营1年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4.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咨询电话:0717-675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