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以来,宜昌长江水域禁捕成效如何?为什么要十年禁捕?葛洲坝以下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水域为什么要禁钓?

日期:2023-06-14 15:27来源:宜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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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18年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率先实施长期禁捕,2019年长阳县清江白甲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期禁捕,2020年宜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实施十年禁捕,退捕渔船1878艘,退捕渔民3678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国家退捕禁捕政策,扎实建立并落实禁捕长效机制,禁捕秩序良好。2023年4月14日,宜昌市农业农村局邀请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长江鱼类资源保护专家,在宜昌市就长江宜昌段禁渔工作成效和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召开咨询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长江宜昌段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保护成效明显。鱼类年自然繁殖数量从禁捕前不足10亿颗到2022年增加到151亿颗,江豚自然种群从2017年的15头左右增长到2022的20头以上,胭脂鱼种群明显恢复,多年不见的鳤鱼监测频次从少见到常见,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鱼类和水生生物呈逐年增长趋势,葛洲坝下看江豚已成为宜昌亮丽的生态名片。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禁捕按期限来划分的话有两种,一种是全面禁捕,也就是长期禁捕;一种是十年禁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中水生生物保护区即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是长期禁捕,没有规定禁捕期限。非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实施十年禁捕。中科院鱼类生物学院士曹文宣先生代表农业农村部介绍,长期禁捕水域主要是保护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地,即水生生物野外种群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鱼类的三场一通道),是需要长期重点保护的。长江鱼类有400余种,平均繁殖周期3-4年,全面恢复需要3个繁殖周期即十年,目前恢复最快的是繁殖周期短的鱼类,比如鲫鱼、鳊鱼、鳜鱼、餐条等小型鱼类,繁殖周期长的鱼类比如青、草、鲢、鳙等大型鱼类才完成一个繁殖周期。专家指出,长江十年禁捕应遵循水生生物自然恢复原则,尽量减少人为干扰。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禁止在长江流域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垂钓”。长江流域禁捕后,非法捕捞活动大幅下降,垂钓对江豚等水生生物的人为伤害上升为主要威胁。长江宜昌水域分布有中华鲟、四大家鱼等多种鱼类的自然繁殖场,每年的4-6月鱼类亲体洄游到葛洲坝下产卵繁殖,造成宜昌长江水域鱼群密度明显高于其他长江水域。水生生物种群的整体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长江宜昌城区水域属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地,鱼类的三场一通道密集,是长江多种水生生物的重要发源地,保护责任重大。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从科学、生态的角度,正确理解国家禁捕、禁钓的法规、政策,自觉参与到长江大保护的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