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第14期)

日期:2023-12-14 20:18来源:宜昌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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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宜调研“两山”转化实践等工作

  12月13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肖习平带队赴宜都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调研“两山”转化实践及产业绿色转型等工作。宜昌市委常委、宜都市委书记谭建国,宜昌市政协副主席王仁俊参加调研。

  督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渔洋关污水处理厂、青岗岭茶园、武陵山(湖北)野生动植物标本馆、宜都东阳光公司、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清江(宜都)鲟鱼谷,调研“两山”转化实践、生物多样性保护、产业绿色转型发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情况。

  调研中,肖习平对宜昌市发挥地域优势,扎实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推进产业绿色转型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坚决扛牢长江经济带发展“立规之地”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和产业绿色高端转型。要围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要树牢“两山”理念,积极拓展“两山”转化路径,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宜都市、枝江市环保督察反馈湖泊问题整改通过市级验收

  12月9日,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会同市验收组成员,前往宜都市、枝江市开展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涉湖问题整改市级验收工作。验收组现场查看了宜都市贵子湖、枝江市陶家湖和太平湖整改治理完成情况,对照整改措施,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

  反馈会上,宜都市、枝江市分别汇报整改工作情况,验收组就枝江市退渔户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补偿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询问,对进一步完善销号台账资料提出了意见或建议。验收组对宜都市贵子湖东、西两个湖区水系连通涵管埋设及通水情况、枝江市陶家湖退渔还湖及生态治理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给予高度赞赏,对枝江市打破常规寻找出路、创新性提出“三变三不变”策略解决问题的办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复核资料、质疑问询,一致认为宜都市、枝江市相关湖泊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成,同意通过销号验收。

  长阳边督边改见成效 昔日旧貌换新颜

  12月14日,位于长阳龙舟坪镇习家湾加油站旁的一处空地上,新栽种的50棵栾树郁郁葱葱,昔日环境卫生差的现象已一去不复返。

  一周前,长阳接到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事项,有群众反映加油站旁乡村路被封锁,环境卫生差。信访事项交办后,县委书记到现场就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核实。

  群众反映的问题地块总面积22288.03平方米,为隔河岩水电站原工区用地。此前,龙舟坪镇人民政府对场内闲置板房、垃圾和杂物等进行了清理,并覆土种植苗木,但仍有居民在此处随意倾倒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烦心事,龙舟坪镇将场内乱堆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覆土160余方,还在施工便道旁种上了绿化树。同时,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垃圾乱倒,该镇落实了日常巡查机制,在场地入口处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全天候“守护”。

  长阳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以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问题查清、整改到位、责任落实、群众满意”。

  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靳鹏主持召开配合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

  近日,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靳鹏主持召开配合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有关省督察组现场督察、问题反馈、信访件交办及问题整改等情况,部署建立督察期间日报告制度和反馈问题线索快速处理机制。

  他强调,局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以宜昌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定位,以世界级眼光、典范城市风范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扎实开展各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范类似环境问题高发频发;要形成合力,加强协作,强力推动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要雷厉风行,交了就办,以更高目标、更严要求、更好成效彰显水利部门环保大作为。

  西陵政协主席岳新梅监督督导重点信访件办理工作

  12月14日,西陵区政协主席岳新梅实地了解儿童公园动物园园区现状和周边小区情况,详细了解动物园规划改造情况,听取周边群众意见建议,分析问题成因,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督导。

  岳新梅强调,省督察组进驻以来儿童公园动物园异味、噪音信访问题多次被投诉交办,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肖习平、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庆荣先后现场调研指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实地督导督办,市区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高效处置、明确措施、联动推进。要高度重视重点信访件办理,以督察交办重点信访件办理为契机,集中精力、集中资源、集中攻坚,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运用共同缔造“五共”方法和机制,组织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全流程参与整改方案起草、过程监督和效果评价。要全力做好反馈问题整改。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对交办信访件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立查立改,按期反馈,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三张清单”,定期调度报送进展直至销号。

  秭归副县长许雷督导信访件办理工作

  12月14日,秭归县副县长许雷带队到郭家坝镇熊家岭村开展督导,协调推进省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

  许雷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信访反映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他强调,要高度重视省督察组交办问题,全面梳理问题情况,高效推进部门联动,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按时按质整改到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要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缔造美丽秭归。

  点军区协调联络组召开交办信访件边督边改工作推进会

  12月13日,点军区协调联络组召开省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边督边改工作推进会,集中研判省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整改及当前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信访件办理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用最鲜明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回应群众关切;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坚持迅速整改和长治长效想结合,坚持科学精准、系统统筹,条块结合,做到整改闭环、事情办清、问题解决,坚决防止表面整改、问题反弹;要以信访问题为镜鉴,查漏补缺、压实责任,更好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

  宜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结硕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宜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截至目前,宜昌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共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7件,索赔总金额44876154元,实际入库2594481.87元,替代修复金额30571038元。同时,市林业和园林局办理了湖北省首件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鉴于赔偿义务人经济困难,该案首次使用了劳务代偿方式,即:赔偿义务人通过履行两年巡林护林义务抵偿其现金赔偿义务,为了保证赔偿义务人按质按时履行其义务,市林业和园林局代表市政府与赔偿义务人共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这也是湖北省第一件行政机关与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尝试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嵌入行政处罚程序,即:行政机关在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向违法当事人发出索赔告知书,如果违法当事人同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磋商等程序,行政机关将视违法当事人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的情节,依法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

  下一步,宜昌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办理国家和湖北省交办宜昌的损害线索,同时全面筛查宜昌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并及时开展调查、磋商和索赔,彻底消除“企业排污、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情况。

  典型案例

  宜昌市夷陵区赵勉河保护不力

  生态环境破坏明显

  2023年12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夷陵区赵勉河部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项目建设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弃渣随意倾倒侵占河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一、基本情况

  赵勉河位于宜昌市夷陵区下堡坪乡,发源于赵勉河村一寸沟,经过赵勉河村、磨坪村和沙坪村,流域面积414平方公里,承雨面积110平方公里,河流长度23公里,汇入乐天溪流入长江。

  二、主要问题

  (一)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2017年,夷陵区按照宜昌市《关于加快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改造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宜水电生办〔2017〕3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小水电站进行规范清理。栗子坪三级、四级水电站和交叉坪电站属于赵勉河“规范类”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2050千瓦、1600千瓦和3750千瓦,应按照不低于0.21立方米/秒、0.24立方米/秒、0.26立方米/秒泄放生态流量,当上游来水小于该规定值时应该全部下泄,要求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2018年,宜昌市印发《关于开展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核定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18〕65号)文件,要求采取无节制泄放通道形式泄放生态流量。督察发现,以上3座小水电站采用气泡水位计监控生态流量,其中栗子坪四级水电站气泡水位计因暴雨冲毁后未及时补装,不能准确计量生态流量。前期暗访发现,栗子坪三级、四级水电站拦水坝生态流量泄放口被泥沙淤积,交叉坪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闸门开启高度不够,均不能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导致取水坝至电站厂房河段出现减水缺水现象,累计约3公里河流近乎干涸。

  (二)项目建设弃渣侵占河道。宜兴高铁二标段项目于2020年8月开始施工,施工区域设置4个固定渣场,但现场管理混乱,弃渣未按要求堆存至固定渣场。督察发现,施工单位沿赵勉河另设4个临时渣场,均未修建截洪沟和雨水收集池。其中有3处临时渣场停用后未及时清理弃渣,仅对公路沿线简单覆土种树,弃渣顺山坡倾倒、随雨水进入河道。督察还发现,宜昌傲霸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另外1处临时渣场加工砂石料,大量弃渣露天堆存且严重超过挡渣墙高度,弃渣进入赵勉河侵占主河道。

  (三)隧道施工废水直排河流。宜兴高铁二标段万家山隧道施工每天产生废水约5000立方米,但废水沉淀池容积不足200立方米,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直排,导致河流呈“牛奶水”状。监测结果显示,沉淀池总排口和下游河道悬浮物浓度分别为921毫克/升、216毫克/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限值 12.2 倍、2.1倍,影响河流生态环境。

  三、原因分析

  夷陵区对河流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对破坏河流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严、生态保护措施落实不力,造成赵勉河生态环境破坏。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