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第18期)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文
实地督导信访交办件办理及问题整改
12月17日,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文带队到点军区艾家镇,对省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的艾家村和柳林村交界处临时取土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刘文现场要求,一是要实事求是正面回应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好答复;二是要立即整改,点军区督促项目业主迅速启动取土场关停后的治理工作,先行解决现场场地整形、水土流失问题,明年春季完成植树复绿、恢复林地;三是要加强源头管控,规范取土场的管理。
当阳市委书记刘传钢
调研督导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2月18日,当阳市委书记刘传钢带队赴金沙水库、文哲家居、建投砂场、北控垃圾填埋场、华夏陶瓷等地,调研督导生态环保督察相关问题整改。副市长黄锋陪同调研。
刘传钢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系统谋划研究,持续提升沮漳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要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到位,突出环境问题一律实行最严格监管;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细化常态化管控措施、责任到人,全面推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五峰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刘旻
督导检查生态环保重点工作
12月18日,五峰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刘旻到佛神岩废弃煤矿、唐二坡方解石关闭矿山督导检查生态环保工作,现场查看生态修复治理情况。
刘旻要求,相关部门要抢抓工期、协调配合,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属地乡镇及村委会要全力配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打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组合拳”,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夷陵区召开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
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会
12月16日,夷陵区副区长刘宁连夜组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会,研究《夷陵区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方案》。
针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项目建设弃渣侵占河道和隧道施工废水直排河流等三个问题,会议确定采取短期措施和长期措施相结合方式推进问题整改。拟成立以常务副区长陈晓阳同志为组长的夷陵区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隧道施工废水直排河流问题整改专班、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不足问题整改专班、项目建设弃渣侵占河道问题整改专班和督查督办等4个工作专班。
刘宁强调,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专班要全面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二是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办。督查督办工作专班要切实加强工作督办,对整改措施中明确的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完成时限进行跟踪督办。三是要切实吸取工作教训。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深刻吸取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所列问题的教训,迅速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
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一)长阳自治县清除建筑垃圾昔日旧貌换新颜
一、问题情况
信访人反映:长阳县龙舟坪镇习家湾加油站旁乡村路被封锁,环境卫生差。
二、主要做法
经查,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为长阳龙舟坪镇枫竹园社区习家湾加油站旁一空闲地。该地块总面积22288.03平方米,为隔河岩水电站原工区用地,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将该地块移交属地人民政府,目前由枫竹园社区居民杨爱民就近管理。场内无居民居住,保留有内部施工通道,不属于乡村路。2023年9月,龙舟坪镇人民政府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对场内闲置板房、垃圾和杂物等进行了清理,并覆土种植苗木。2023年10月,因场地处于开放状态,巡查发现存在倾倒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现象,为加强场地环境管理,在原有围墙上安装铁门并上锁封闭。铁门安装后,闲散车辆无法进入场内。现场有铁皮、塑料等建筑装修垃圾,少量泡沫等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高度重视科学研判。信访问题交办后,县委书记李泽刚、副县长赵子鸿第一时间组织龙舟坪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就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核实研判,经认定问题属实,为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立即开展整改。科学调度精准施策。根据问题实际情况,责成龙舟坪镇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及时清理场内乱堆的建筑装修垃圾,在临江施工便道旁种植绿化树;二是对场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在场内进出口处加装视频监控,杜绝外来车辆在该场地随意倾倒垃圾。快速处置整改到位。长阳第一时间组织专班进行科学整改,迅速行动处置到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坚决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利益。
三、整改成效
目前该信访件已办结,建筑装修垃圾已清运完毕,清理建筑垃圾9处,场地覆土160余方,绿化树木已种植完毕,共种植栾树50棵;生活垃圾现已清理完毕,共清理6处;视频监控已安装完成,同时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处置环境卫生等问题。昔日环境卫生差的现象得到根治。
(二)宜昌高新区整改电梯安装噪音污染 便民不扰民
一、问题情况
信访人反映:东方杰座楼栋安装电梯,施工时间从早上6点到晚上12点,噪声很大。
二、主要做法
信访人反映的东方杰座商住楼位于发展大道11号,该楼原配置的4部电梯均为2004年出厂。因楼栋进出人员流量大,电梯使用频率高且年代久远,3号电梯因故障长期停运,1、2、4号电梯均带病勉强运行。2023年7月,东方杰座被宜昌市安全督察组认定消防设施设备基本损坏,已不具备自救功能,消防隐患突出,要求立即整改,整改项目包括更换维修电梯。
2023年11月7日,施工方进入东方杰座开始施工,对2、3号电梯整体拆除更换,施工时间为早上7:00-晚上8:00,但因1、4号电梯频繁发生故障,业委会要求加快更换电梯速度,将施工时间调整为6:00-22:00,中午休息2小时,并委托物业公司在业主群发布公告。
11月30日,施工方开始进行电梯门框拆旧换新,为安全考虑,施工方选择在晚上人流量最少时间段进行施工,将施工时间调整到早上6:00-晚上24:00,虽然业委会在业主群内再次发布调整施工时间的群公告,但因夜间施工环境相对安静,部分居民已入睡,导致电梯井道导轨安装施工噪音扰民。
该信访件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宜昌高新区的首件信访件。接件后,宜昌高新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交办信访件办理专题协调会,指出东方杰座小区电梯施工噪音扰民,施工时间不当等问题,要求问题责任单位扛责上肩,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通过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切实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等整改方法,全力推进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
12月8日,宜昌高新区组织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施工方召开面对面沟通会,达成协商共识:一是将施工时间调整为每日8:00-12:00、14:00-20:00;二是加强沟通宣传,由物业公司通过业主群、公示公告、与业主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楼栋住户;三是相关部门持续跟踪督办,保障住户正常作息秩序。
三、整改成效
电梯更换涉及楼内数百户居民日常出行,既是安全工程也是民生工程。为让新电梯尽快投用,早日满足居民方便、安全出行需要,电梯更换中抢工时施工噪音对居民造成了一定困扰。
宜昌高新区在接到噪音投诉件后,各方迅速积极协调沟通,及时调整作业时间,采取可行减噪措施,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住户的谅解和认可,住户普遍对该信访件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宜昌高新区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为群众提供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