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12.13)

日期:2023-12-13 21:5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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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
改情况

1 SD2YC202312050023 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有限公司2021年在茅坪镇施工期间造成茅坪镇中华鲟养殖基地(三华鲟龙鱼种有限责任公司)中华鲟大批死亡。 秭归县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信访人所反映的“2021年在茅坪镇施工”实为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秭归)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北省秭归县茅坪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该工程原为秭归县杨贵店至泗溪公路工程,已于2018年5月29日取得环评审批意见。2019年1月经秭归县人民政府同意,将该工程名称变更为湖北省秭归县茅坪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并纳入秭归县人民政府与三峡集团合作的秭归县茅坪河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2019年12月18日完成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登记表。2021年6月3日该工程经监理单位现场检查后同意核发开工令,在施工前已编制环境保护的专项方案,在施工中针对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及油料等环境污染因素积极落实相关防治措施。
由于该项目K5+809至K7+291段中有7处施工部位(610米)与三华公司用水渠重合,为此该工程在开工之前,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三华公司法人进行对接沟通。2021年4月22日施工单位与三华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重点就改渠事项进行了明确。2021年6月20日启动改渠施工,2022年1月14日完成全部改渠工程。
经查,三华公司养殖的中华鲟2021年死亡5尾,其中在改渠施工期间死亡2尾。2022年死亡25尾,主要集中在夏季极端高温期间。秭归县分别于2021年2月8日、2022年9月9日委托农业农村部淡水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实验室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对三华公司死亡的部分中华鲟进行死亡原因鉴定分析,报告认为其死因主要为体质弱、外伤、携带病菌、空间制约等。
不属实 近年来,各级主管部门从保护中华鲟的角度出发,充分结合专家意见,积极开展养殖环境改善、高温应急度夏、常态化监管服务等工作。
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消除三华公司长期处于无证养殖的状态,目前秭归县正积极推进三华公司中华鲟依法清收和异地转养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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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D2YC202312060001 夷陵区雾渡河镇弘正石业采石场开采证书于2018年到期,停采后未及时复绿,后期可能存在非法开采,并随意将良田改成厂房,得知环保督察组近期要来检查,临时对采石场进行复绿应对检查。 夷陵区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弘正石业采石场”为宜昌弘正石业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清江坪村,采矿许可证实际于2019年11月到期,到期后弘正石业随即申请办理许可证延续,后未批准同意,此期间矿区尚未达到闭坑修复条件。该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弘正石业以探矿为名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原矿辉绿岩) 877吨。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8月10日将该违法线索移交夷陵区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区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11月1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查处后无违法开采行为。
经查证,该矿在矿区入口处原建有一处临时办公用房,所占地块为采矿用地,并非农业用地,2022年7月该临时用房已全部拆除并按生态修复方案复绿。
2022年5月,夷陵区人民政府根据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要求,对全区饰面石材矿山开展摸底调查并处置,将雾渡河核桃园饰面用花岗岩矿纳入关闭注销范围上报。随即关闭该矿山,并要求企业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按期完成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7月该矿山生态修复完工并通过验收。
属实 弘正石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发生的违法开采行为,已查处整改,并按要求完成生态修复。
下一步,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核桃园矿山生态修复现场管护,加强矿山监管力度,压实动态巡查制度。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矿业权人合法经营意识,对乱采乱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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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D2YC202312060002 西陵区馨岛国际名苑A栋5楼住户,举报本小区负一楼供电设施和发动机产生低频噪音,通过墙体传播到家中,严重影响休息。 西陵区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5楼住户,中间第1、2、3层为商铺,4层为平台,住户与变压器的距离约23米。
属实 12月7日,西陵区政府组织葛洲坝街办、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12月11日,区政府副区长周运春组织相关单位再次前往现场核查,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为确保现场环境符合国家相关噪声标准,葛洲坝街办已经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于12月8日晚对该处进行噪音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二、葛洲坝街办将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低频噪音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拟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街办社区将同电力公司商议设备固定线路支架拆除可行性。
四、葛洲坝街办和长樵溪社区负责落实群众安抚、宣传引导工作,对附近居民做好解释和沟通,获得附近居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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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D2YC202312060003 秭归县九畹溪镇仙女村龙洞水源地被破坏,有臭味,水质浑浊,本村村民反映是被郭家坝镇白云山村养猪户将排泄物排到龙洞水源地附近的天坑,造成污染。 秭归县 水、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一、九畹溪镇仙女村龙洞水源地现场核实情况。12月7日经现场核实,九畹溪镇仙女村龙洞水源地水质清澈无异味,现场感官较好,未发现有生猪排泄物流出情况以及流经痕迹。
二、郭家坝镇白云山村养猪户现场核实情况。经走访核实,现场没有发现郭家坝镇白云山村养殖户有养殖污染物直排情况,但王某、郭某等养殖户存在环保设施配套不完善、维护不及时问题,化粪池无盖板遇下大雨时可能出现养殖粪污外溢情况,且不排除山上草木树叶腐烂、养殖粪肥还田残余沉积物随雨水流入山沟进入龙洞的可能。
属实
对前期发现的养殖粪污处理薄弱环节,郭家坝镇政府已组织8户养殖户开展整改。结合12月7日现场核实情况,秭归县政府按照举一反三、以无当有的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郭家坝镇政府、九畹溪镇政府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及时督导跟进,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一、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二、督促养殖户增加环保投入,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增强粪污贮存处理能力。
三、引导养殖户异地转运还田利用,减小该区域粪肥消纳压力。
四、合理控制养殖规模,严格猪栏建设审批。
五、加大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养殖污染问题排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乱排问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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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D2YC202312060004
  1. 共联村整村改造,破坏山林,侵占耕地;
  2. 2.龙盘湖风景区破坏生态环境,在山顶建新楼盘
伍家岗区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12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伍家岗区分局、区住建局、新区办、区农业农村局、伍家乡、伍家岗街办到共联村片区进行核实,确定地块现状及范围,无侵占耕地、破坏山林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3〕11号)和《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鄂林资〔2023〕36号)文件,比对湖北省林业局本年度下发的森林督查图斑,共联片区均无违法图斑,无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12月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伍家岗区分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区城管局、伍家岗街道前往龙盘湖现场核实。经调查核实,目前正在施工的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项目5-2区严格按照宜昌市规委会确定的方案建设,未发现违法违规新建楼盘情况。
不属实 无。 2
6 SD2YC202312060005 猇亭区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几个大圆烟囱排放大量烟气,影响空气质量 猇亭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年产10万吨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10万吨烧碱。废气排放口(烟囱,有组织排放口)有3个,保险粉废气排放口属于主要排口,其余2个为烧碱项目电解装置尾气、盐酸制备工序尾气排放口。
现场检查时,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和烧碱工段正在生产。该公司保险粉配套RTO炉焚烧尾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焚烧尾气通过RTO炉焚烧后经50米的排气筒排放;烧碱工段配套的碱洗塔正常运行,废气经2级碱洗后经27米排气筒排放。经调取该公司7月10日、8月15日、9月4日废气检测报告,监测数据均满足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属实 一、开展监测。12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宜化园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强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已责成该公司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规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深度治理。要求企业认真结合工艺设置、污染治理设施配置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开展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
    四、严格执法。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加强环境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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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D2YC202312060006 西陵区陶珠路美食街夜晚噪音扰民 西陵区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2023年12月7日,西陵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学院街办、解放路社区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核实。陶珠路夜市美食街餐饮门店较多,众多市民在店内就餐,确有噪音扰民的情况。
属实 一、学院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将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解放路步行街(陶珠路夜市)的巡逻频次,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干预食客大声喧哗、吵闹的行为,引导食客文明消费,对发现的噪音扰民问题及时处置。
二、组织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公安部门对夜市经营者进行约谈,签订责任书,要求其落实管理责任;对于经营性宣传、现场表演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经警告未予整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
三、督促物业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制作提示标语广泛张贴,提示食客注意言行。
四、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群众安抚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处理结果,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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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D2YC202312060007 开发区宜洋后汽车市场B区4栋惠迈车行周边有电线被烧的味道 西陵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7日上午,窑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现场开展了详细踏勘并对周边区域商户进行走访。12月7日下午,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窑湾街道联合对现场问题再次进行核实。区政府副区长周运春组织各部门前往现场进一步开展了调查核实督办,情况如下:
一、宜洋汽车后市场B区4栋附近确实存在类似烧焦异味,但周边未发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以及垃圾焚烧痕迹。
    二、调查发现,位于B区4栋三楼的宜昌鑫诚质广告有限公司,使用高温激光雕刻设备对塑料板材进行加工。现场实验证实,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塑料灼烧异味,未设置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工业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室外。
三、经排查,暂未发现有其他产生异味企业。
属实 12月7日,西陵区政府组织窑湾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采取联合执法,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责令宜昌鑫诚质广告有限公司暂停激光雕刻机使用,由企业自行封存。
    二、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在设施完成安装前不得开展有废气产生的作业。
    三、市生态环境西陵区分局现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采购、使用废气处理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完成并检测合格前,不得恢复设备生产。窑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大气污染防控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表示迅速开展整改,采购废气回收处置装置并安装到位。
    四、强化对该区域巡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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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D2YC202312060008 伍家岗区南山悦小区1号楼负1楼长期有刺鼻气味,影响生活。 伍家岗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宝塔河街办牵头联合区住建局赴南山悦小区进行调查核实,该小区负二楼被作为轮胎临时堆放场所,但仅作为仓储使用,未发现存在生产行为,反映的刺鼻气味为地下负二楼通道临时堆放轮胎所散发的部分异味,异味通过楼梯飘至负一层。
属实    一、宝塔河街办、区住建局已要求南山悦小区物业、车库管理方,将通道上所有轮胎移进库内,做好堆放场所的密封工作。
   二、区住建局已督促涉事单位立即放置活性炭,及时吸附排除异味。
   三、胡家冲社区、南山悦小区物业密切关注涉事单位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巡视,确保相关问题不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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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SD2YC202312060009 猇亭区磨盘村(灯塔广场斜对面往伍家岗方向)一块空地拆迁后荒废,堆砌废渣。磨盘村与自然资源局就土地用处(是征收还是流转)说法不一互相推诿,且未按国家征地标准给与拆迁户补偿(投诉人是拆迁户)。 猇亭区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该处空地系猇亭区磨盘片区改造(二期)项目。12月8日上午,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荒废空地堆砌废渣”位置区域地上建筑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区域所在磨杨路修建时用挖方土对坑洼积水的地方进行了填平,现场查看无废渣
不属实 无。 2
11 SD2YC202312060010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动物臭味扰民,希望借动物园改造能将动物园迁走远离居民楼。 西陵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8日上午,西陵区委书记任蔚会同市园林中心、市林业和园林局到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研判推进动物园噪声异味扰民问题整改工作。12月10日下午,西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卫民前往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踏勘研判。
西陵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西陵区园林中心、学院街办、气象台社区等单位多次前往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走访,深入营房小区、居民家中了解噪声、异味影响情况,查看儿童公园动物园改造升级情况。
针对油烟问题,动物园目前处于关停改造阶段,调查有2名伺养员在动物园做饭,操作间离营房小区围墙20米左右,主要是电饭煲做饭,居民炒菜,不存在油烟扰民。
针对污水排放问题,经核查,冲洗动物笼舍污水流入密闭管道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将污水流向居民区。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经核查,市儿童公园动物园于1972年就存在,离动物园较近的营房小区一期1998年建成,2002年又建成两栋楼,小区建成在动物园之后。信访反映“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 提法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该办法已于2022年12月1日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 年第 8 号)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
12月8日下午,气象台社区、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再次联系营房小区居民代表座谈,就动物园的升级改造方案再次开展了详细的解读及说明。
属实
参考国内外动物园成功案例,降噪减臭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来解决。
在降噪方面,拟通过在对动物园重新规划布局,将紧邻居民区围墙的熊舍、河马笼舍拆除后,不再设置动物笼舍;猛兽区安装声屏障,尽量减少噪音带来的影响。
在减臭方面:
  • 优化调整动物园区布局,迁建紧邻营房小区居民楼围墙的熊舍。
  • 栽植绿植隔离吸收异味。
三、减少大型猛兽,增设萌宠区提高参与性,改原集中圈养方式为亲子互动,便于饲养员随时进入及时清洁打扫动物排泄物,减少异味挥发。
综合考虑市民保留动物园呼声较高、采用工程措施可有效降噪减臭及老虎运输的政策障碍等因素,将通过工程措施和加强管理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
  • 加强与宜昌城发集团沟通协调,确保其上足工程措施、强化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
二、街道社区加强与动物园周边居民的日常联系沟通,最大程度争取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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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SD2YC202312060011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动物臭味、噪音扰民,希望借动物园改造能将动物园的大型动物迁走远离居民楼。 西陵区 气、噪声 属实 2
13 SD2YC202312060012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动物臭味、叫声噪音扰民,希望借动物园改造能将动物园的大型动物迁走远离居民楼。 西陵区 气、噪声 属实 2
14 SD2YC202312060013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冲洗粪便污水流入小区,动物臭味扰民,希望借动物园改造能将动物园的大型动物迁走远离居民楼。 西陵区 水、气 属实 2
15 SD2YC202312060014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动物臭味、叫声扰民,多次多方投诉未解决,且本次改造还在新增四脚动物。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希望借动物园改造能将动物园的大型动物迁走远离居民楼。 西陵区 气、噪声 属实 2
16 SD2YC202312060015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动物臭味、鸟叫声影响周边居民,希望将动物园迁走。 西陵区 属实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