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12.14)

日期:2023-12-14 20:1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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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
改情况

1 SD2YC202312070001 西陵区葛洲坝街道锦绣嘉苑5号楼楼下新疆烤肉店,油烟影响居民生活。 西陵区 油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锦绣嘉苑5号楼下烤肉店油烟问题在今年8月份就接到过投诉,西陵区综合执法、城运中心、社区、物业等部门积极与商户沟通,要求该商户改进升级油烟净化设施。2023年9月1该商户更新了油烟净化设施,但长期未清洗,又加之烧烤羊肉,故异味较重。
属实 2023年12月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组织葛洲坝街办、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督促涉事商户进行整改。2023年12月9日,西陵区副区长周运春组织葛洲坝街办,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到检查。经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清理设施。督促其迅速整改。该商户在当天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
二、改造设施。督促商户使用水洗进一步提升净化效果。
三、加强巡查。整合街办、社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巡查及处置力度。
    四、做好群众工作。葛洲坝街办、锦绣社区负责走访及安抚、引导居民,做好解释沟通等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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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D2YC202312070002 五峰县五峰镇修水浕司到黄粮坪的公路,因施工方(宜昌润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造成油菜坪村山体不稳定,存在地质灾害二级预警,施工埋的涵管已经破裂,可能形成人工堰塞湖,山体不稳定对两户居民、一间茶厂房屋造成严重毁坏。 五峰县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件反映主要事实为公路改建施工过程中山体不稳定造成两户居民房屋损坏,未导致人员伤亡,破裂涵管已完成修复,不存在形成人工堰塞湖的可能。
 2023年12月8日,五峰县委书记李伦华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领导及部门迅速到现场调查核实,推进问题解决。五峰县委副书记、县长覃业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五峰县政府分管领导刘旻组织县自然资源、交通、信访、生态环境部门以及五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同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一行3人组成专家组到现场参与调查,通过实地勘察、人员调查和群众走访,同时调取前期工程实施和工作开展相关文件资料,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研判结论为:水浕司至油菜坪段公路改扩建工程路基回填形成高陡边坡,加载斜坡诱发油菜坪村一组山体(庙湾斜坡)产生小型土质滑坡变形,滑坡下方造成部分坡面植被破坏,涉及坡面面积约900平方米,滑坡体后上方两户居民房屋不同程度开裂,滑坡预测发展趋势为不稳定,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属小型。施工过程中所埋涵管为排水涵管,后出现破裂情况,于2023年11月已完成修复,不存在形成人工堰塞湖的可能。
属实 一、前期处理情况
(一)房屋鉴定。2023年7月11日,五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鉴定单位对两户房屋进行评估鉴定。其中覃某房屋报告结果危险性等级为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陈某房屋报告结果危险性等级为D级。
    (二)应急调查。2023年8月8日,五峰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地质专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不稳定斜坡变形主要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大气降雨、工程活动影响,其中回填土石方于斜坡后部形成加载破坏斜坡稳定性,加载是诱发斜坡变形的主要因素,并提出防治建议。
    (三)落实安全措施。根据专家建议,五峰镇人民政府将不稳定斜坡纳入了“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落实了村级监测员对受损房屋进行常态监测,发放“两卡”,告知隐患,并制定了避灾点及疏散路线。对D级房屋户陈某户进行紧急避险转移,并落实应急搬迁保障相关政策,其现在五峰镇集镇居住。对B级房屋覃某户实行监测居住。在道路两侧增设警示牌和警戒线,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通行安全。
    (四)制定整改方案。五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予以明确,推动整改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监测。五峰镇人民政府、油菜坪村委会负责对地灾点发展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完善监测记录,维护道路两侧警示牌和警戒线,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通行安全。
   (二)工程治理。施工单位停止该区域工程活动,负责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工程治理方案,对滑坡造成影响实施修复。
   (三)保障居住安全。五峰镇人民政府、油菜坪村委会对陈某户继续落实应急搬迁保障相关政策,对覃某户2024年4月底前明确监测居住、房屋修缮或异地重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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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D2YC202312070003 宜昌市儿童公园动物园里的飞禽走兽产生气味、噪音污染, 工作人员做饭产生油烟污染,建议将动物园搬出市中心、远离市民居住点。 西陵区 气、噪声、油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8日上午,西陵区委书记任蔚会同市园林中心、市林业和园林局到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研判推进动物园噪声异味扰民问题整改工作。12月10日下午,西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卫民前往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踏勘研判。
西陵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西陵区园林中心、学院街办、气象台社区等单位多次前往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走访,深入营房小区、居民家中了解噪声、异味影响情况,查看儿童公园动物园改造升级情况。
针对油烟问题,动物园目前处于关停改造阶段,调查有2名伺养员在动物园做饭,操作间离营房小区围墙20米左右,主要是电饭煲做饭,居民炒菜,不存在油烟扰民。
针对污水排放问题,经核查,冲洗动物笼舍污水流入密闭管道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将污水流向居民区。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经核查,市儿童公园动物园于1972年就存在,离动物园较近的营房小区一期1998年建成,2002年又建成两栋楼,小区建成在动物园之后。信访反映“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 提法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该办法已于2022年12月1日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 年第 8 号)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
12月8日下午,气象台社区、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再次联系营房小区居民代表座谈,就动物园的升级改造方案再次开展了详细的解读及说明。
属实 参考国内外动物园成功案例,降噪减臭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来解决。
在降噪方面,拟通过在对动物园重新规划布局,将紧邻居民区围墙的熊舍、河马笼舍拆除后,不再设置动物笼舍;猛兽区安装声屏障,尽量减少噪音带来的影响。
在减臭方面:
一、优化调整动物园区布局,迁建紧邻营房小区居民楼围墙的熊舍。
二、栽植绿植隔离吸收异味。
三、减少大型猛兽,增设萌宠区提高参与性,改原集中圈养方式为亲子互动,便于饲养员随时进入及时清洁打扫动物排泄物,减少异味挥发。
综合考虑市民保留动物园呼声较高、采用工程措施可有效降噪减臭及老虎运输的政策障碍等因素,将通过工程措施和加强管理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
一、加强与宜昌城发集团沟通协调,确保其上足工程措施、强化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
二、街道社区加强与动物园周边居民的日常联系沟通,最大程度争取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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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D2YC202312070004 秭归县建东大道182号二圣寺农行小区临街面有6处旱厕,臭味很大。 秭归县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8日上午,秭归县委书记、县长顾鹏飞带队到茅坪镇现场调研督导信访件办理工作,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余志红,副县长许雷参加调研。顾鹏飞在茅坪镇建东大道二圣寺农行小区实地查看群众反映的环境卫生差的问题,现场对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督促县城管局、茅坪镇迅速进行整改。
属实 12月9日,由秭归县城管局牵头,茅坪镇人民政府、九里村配合,出动执法人员对6处旱厕及院内乱堆乱放、乱耕乱种等问题进行集中拆除、清理清运及冲洗。同时已责令中国农业银行秭归县支行和九里村委会加强管理和巡查,严禁居民乱堆乱放、乱耕乱种。 2
5 SD2YC202312070005 兴山县黄粮镇金家坝村正东石材噪音、粉尘污染,多次举报无果,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兴山县 噪声、气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现场调查,正东石材公司饰面石材加工生产线因所属矿山关闭,无石材来源,2022年以来处于半停产状态,且因工艺为湿式加工,粉尘、噪声影响轻微。废石、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线中破碎筛分等高噪设备位于封闭厂房,喷雾洒水、布袋除尘器等设施运行正常。据调取的用电记录,证实该企业无夜间生产情况。12月8日,兴山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昼间厂界噪声开展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类标准。
但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储砂石料成品未落实覆盖防尘措施,运输皮带下方洒落砂石,厂区泥浆、污泥露天堆存干化,存在扬尘无组织排放情况。车辆进出道路有泥渣洒落,易导致道路扬尘。
检查人员对正东石材公司周边居民进行了走访,未收到对该企业环境问题的明显反映。此外,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查阅2022年至2023年信访记录,无正东石材公司污染问题相关投诉。黄粮镇人民政府查阅2022年至2023年信访记录,有1件关于该企业的投诉,且反映事项已调查核实并回复信访人,此外无其它相关举报。
属实 12月8日,兴山县委书记曹宏伟作出批示,要求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及黄粮镇人民政府协同联动,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并督办整改。结合核查情况,确定整改意见如下:
    一、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对正东石材公司涉嫌未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该企业规范厂区环境管理,完善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改善厂区环境。
    二、黄粮镇人民政府、金家坝村村委会密切关注正东石材公司相关信访举报,加强与县直部门信息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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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D2YC202312070006 一马路与隆康路交汇处(腾龙阁小区附近)新疆羊肉汤馆餐饮油烟没有净化设施,对着大街直接排放,占道经营使地面全是油污,通宵达旦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希望将门口的挡车石搬走。 伍家岗区 油烟、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走访周边居民了解相关情况,疆阿卜餐饮店自8月份开业以来每天营业时间为17:00至次日4:00,在夜间存在占道经营情况,后经大公桥街道执法中心查处后,情况有所好转。部分居民对其经营中产生的噪声、异味等问题,居民存在意见。
经区城管局现场核查,该店无专用烟道,一体化烧烤车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净化后的烟气对街直排。检查发现其未建立装置清洗台账。
该店于11月30日申请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12月6日区市场监管局向该店核发餐饮经营许可证。该店为小餐馆,不属于公共场所,无需卫健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该店门前未见明显油污。居民反映的门口挡车石为消防及人行通道附属市政设施。
属实 2023年12月8日,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段绪卿召集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伍家岗区分局、区城管局、区民宗局、大公桥街办、隆康路社区进行现场办公,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成立整改专班,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伍家岗区分局、区民宗局、大公桥街办配合,依法依规对涉事店铺进行整改查处。
二、区城管局于12月8日对涉事店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宜伍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370027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整改,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未整改到位立即停业整改,该烧烤店已于12月8日晚暂停营业。
三、地面残留油污和居民反映的随地大小便问题,环卫作业公司已落实动态清扫保洁,目前地面无油污和其他污秽。居民反映的挡车石,为市政部门设置在人行道上的止车石,防止汽车占用消防及人行道路。
四、12月9日,区市场监管局、大公桥街办主要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检查其是否按要求停止经营。经核查,涉事店铺已按要求停业。检查人员已督促该店铺工作人员现场将食材转移至其他门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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