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12.15)

日期:2023-12-15 19:1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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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批次
1 SD2YC202312080001 宜昌市儿童公园的动物园与夷陵大道70号营房小区仅一墙之隔,动物臭味、老虎棕熊的叫声影响周边居民,希望将四脚动物迁出主城区。 西陵区 气、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8日上午,西陵区委书记任蔚会同市园林中心、市林业和园林局到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研判推进动物园噪声异味扰民问题整改工作。12月10日下午,西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卫民前往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踏勘研判。
西陵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西陵区园林中心、学院街办、气象台社区等单位多次前往儿童公园动物园实地走访,深入营房小区、居民家中了解噪声、异味影响情况,查看儿童公园动物园改造升级情况。
针对油烟问题,动物园目前处于关停改造阶段,调查有2名伺养员在动物园做饭,操作间离营房小区围墙20米左右,主要是电饭煲做饭,居民炒菜,不存在油烟扰民。
针对污水排放问题,经核查,冲洗动物笼舍污水流入密闭管道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将污水流向居民区。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经核查,市儿童公园动物园于1972年就存在,离动物园较近的营房小区一期1998年建成,2002年又建成两栋楼,小区建成在动物园之后。信访反映“动物饲养距城镇居民应有500米以上” 提法来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该办法已于2022年12月1日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 年第 8 号)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
12月8日下午,气象台社区、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再次联系营房小区居民代表座谈,就动物园的升级改造方案再次开展了详细的解读及说明。
属实 参考国内外动物园成功案例,降噪减臭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来解决。
在降噪方面,拟通过在对动物园重新规划布局,将紧邻居民区围墙的熊舍、河马笼舍拆除后,不再设置动物笼舍;猛兽区安装声屏障,尽量减少噪音带来的影响。
在减臭方面:
一、优化调整动物园区布局,迁建紧邻营房小区居民楼围墙的熊舍。
二、栽植绿植隔离吸收异味。
三、减少大型猛兽,增设萌宠区提高参与性,改原集中圈养方式为亲子互动,便于饲养员随时进入及时清洁打扫动物排泄物,减少异味挥发。
综合考虑市民保留动物园呼声较高、采用工程措施可有效降噪减臭及老虎运输的政策障碍等因素,将通过工程措施和加强管理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
一、加强与宜昌城发集团沟通协调,确保其上足工程措施、强化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
二、街道社区加强与动物园周边居民的日常联系沟通,最大程度争取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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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D2YC202312080007 宜昌市儿童公园动物园,建在市中心,并还在扩建,臭味已有十五六年之久。 西陵区 属实 2
3 SD2YC202312080002 西陵区馨岛国际名苑住户,前期已通过来电举报本小区负一楼供电设施和发动机产生低频噪音,通过墙体传播到家中,严重影响休息。12月8日反馈原有4处设备目前已拆除2处设备,12月8日早上设备重新开启后仍然有很大噪音影响生活,希望对剩余设备加装隔音措施降低影响 西陵区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馨岛国际酒店噪声。经核实,信访反映原有4处设备目前已拆除2处设备的信访件实际为馨岛国际酒店,馨岛国际酒店与投诉人居住的馨岛国际名苑小区距离有1.11公里,且相隔一条马路,不是同一地点。前期在SD2YC202312080002号交办件办理过程中,位于酒店空调冷却塔内的2台制冷设备及酒店果蔬加工间旁2台制冷设备已全部拆除,并转移安装在酒店地下车库,现场已无噪声源。
信访反映馨岛国际名苑住户5楼住户,中间第1、2、3层为商铺,4层为平台,住户与变压器的距离约23米。
属实 针对馨岛酒店问题,12月5日,西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卫民,副区长周运春同志组织夜明珠街办、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法。夜明珠街办综合执法中心对馨岛国际酒店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宜西夜办责改通[2023]第07001号文书,要求其在两日内限期整改到位。
二、迅速整改。为消除噪音污染,决定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运营情况下,对两处噪声源的4台制冷设备进行拆除转移。2023年12月7日,经现场验收,位于酒店空调冷却塔内的2台制冷设备以及酒店果蔬加工间旁2台制冷设备已全部拆除,并转移安装在酒店地下车库,现场已无噪声源。
三、开展监测。为确保整改后现场环境符合国家相关噪声标准,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于12月7日下午4点对该处进行24小时噪音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夜间结果均达标。
四、宣传沟通。西陵街道刘家大堰社区与居民代表开展恳谈,对附近居民做好解释和沟通,告知馨岛国际酒店整改方案,获得附近居民理解。
针对馨岛国际名苑问题,12月7日,西陵区政府组织葛洲坝街办、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现场调查核实。12月11日,副区长周运春组织相关单位再次前往现场核查。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为确保现场环境符合国家相关噪声标准,葛洲坝街办已经联系第三方专检测机构于12月8日晚对该处进行噪音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二、葛洲坝街办将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低频噪音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拟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街办社区将同电力公司商议设备固定线路支架拆除可行性。
四、葛洲坝街办和长樵溪社区负责落实群众安抚、宣传引导工作,对附近居民做好解释和沟通,获得附近居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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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D2YC202312080003 西陵区一马路和隆康路交汇处(腾龙阁小区楼下)新疆羊肉馆1.餐饮油烟扰民,直接对着大街排放。2.占道经营,噪音严重。3.客人在旁边巷子内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4.没有卫生许可证,无证经营。5.街办组织开会提出方案购买安装净化设备,投诉人对该方案不满意,要求关停。 伍家岗区 油烟、噪声、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走访周边居民了解相关情况,疆阿卜餐饮店自8月份开业以来每天营业时间为17:00至次日4:00,在夜间存在占道经营情况,后经大公桥街道执法中心查处后,情况有所好转。部分居民对其经营中产生的噪声、异味等问题,居民存在意见。
经区城管局现场核查,该店无专用烟道,一体化烧烤车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净化后的烟气对街直排。检查发现其未建立装置清洗台账。
该店于11月30日申请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12月6日区市场监管局向该店核发餐饮经营许可证。该店为小餐馆,不属于公共场所,无需卫健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该店门前未见明显油污。居民反映的门口挡车石为消防及人行通道附属市政设施。
属实 2023年12月8日,西陵区政府党组成员段绪卿召集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伍家岗区分局、区城管局、区民宗局、大公桥街办、隆康路社区进行现场办公,并制定整改措施。
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成立整改专班,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伍家岗区分局、区民宗局、大公桥街办配合,依法依规对涉事店铺进行整改查处。
二、区城管局于12月8日对涉事店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整改,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未整改到位立即停业整改,该烧烤店已于12月8日晚暂停营业。
三、地面残留油污和居民反映的随地大小便问题,环卫作业公司已落实动态清扫保洁,目前地面无油污和其他污秽。居民反映的挡车石,为市政部门设置在人行道上的止车石,防止汽车占用消防及人行道路。
四、12月9日,区市场监管局、大公桥街办主要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检查其是否按要求停止经营。经核查,涉事店铺已按要求停业。检查人员已督促该店铺工作人员现场将食材转移至其他门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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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D2YC202312080004 家住猇亭区伍临路世纪山水小区,当事人反映猇亭区318国道旁兴发集团化工厂,隔三差五晚上两三点偷排,有刺鼻异味。 猇亭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12月5日至10日,猇亭区组织对猇亭化工园兴发园区等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对上述区域开展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监测,结果显示兴发园区厂界无组织废气结果达标。
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对兴发园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园区各企业均在生产。随后,调查组走访了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该小区距兴发园区约5公里,附近2公里有宜昌市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结合现场检查结果分析,信访人反映的异味来自孙家湾垃圾填埋场。
不属实 无。 2
6 SD2YC202312080005 家住猇亭区伍临路世纪山水小区,半夜有难闻的气味,怀疑是兴发化工厂。 猇亭区 不属实 2
7 SD2YC202312080006 龙盘湖的湖水是黑色的,晚上会闻到垃圾餐厨的臭味,估计是附近的垃圾处理场散发的臭味 伍家岗区 水、气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2023年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伍家岗街道共同对龙盘湖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龙盘湖水体与上游猇亭方向来水颜色基本一致,为正常水体颜色,部分区域水色较暗,据现场观察系光线、底泥导致,水体未出现发黑发臭现象。执法人员沿湖向上游猇亭方向进行勘察,沿线未发现排污管线和其他污水汇入龙盘湖水体,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龙盘湖进水河道点位、湖心岛点位、龙盘湖泄洪口点位进行水体采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属实 一、2023年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伍家岗街道就龙盘湖水质问题与宜昌三峡龙盘湖体育运动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将定期对龙盘湖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
二、伍家岗区已于2023年7月启动实施伍家岗区龙盘湖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建设前置库、生态浮岛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设施,持续改善龙盘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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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 水、气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一、前期调查情况
自2021年12月起,猇亭区组织对孙家湾现场调查和监测,查找问题,约谈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相关负责人,要求其提高认识,重视涉气环境信访投诉,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落实整改,消除环境影响。孙家湾垃圾填埋场通过填埋气收集利用、封堵覆盖膜漏洞、控制填埋作业面、除臭雾炮作业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填埋场异味。2023年8月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监测发现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随即进行立案查处。10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万元。猇亭区根据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于2023年11月3日对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发函,商请主管责任单位进一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二、本次调查情况
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时处于封场状态,未覆土;填埋区已使用防渗膜覆盖,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填埋作业,填埋区除臭雾墙正在运行,设施喷雾频次喷4分钟间隔2分钟。当日夜间,开展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造成现场异味的原因主要为:
一是对设施巡检维护不够。填埋场封场后,垃圾堆体沉降造成部分覆盖膜破损、脱焊,未及时修复,导致填埋气外溢。
二是现场管理不科学。填埋场区除臭喷淋设施运行时段设置不合理。
属实 12月11日,猇亭区副区长鲍剑飞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猇亭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街办定期到上述异味突出点位开展现场巡查督办,确保厂界无明显异味。
二、加密监测频次。在特殊时段,在异味投诉高发期,适当增加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气体的监督性监测,确保企业污染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异味治理。督促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现场环境管理,及时修补破损覆膜漏点,减少异味外溢;科学调整喷淋模式,增加除臭药剂喷洒时长,确保填埋场除臭喷淋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及时消除无组织异味气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加快封场建设。督促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确定地勘和初步设计工作,力争于2024年内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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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D2YC202312080008 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南村坪村百耀修车厂,油漆房有刺鼻的异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夷陵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于2023年5月9日接到该汽修厂油漆味道投诉后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汽修厂有1处密闭喷漆房,配备有UV光氧一体机和活性炭吸附设施,但设施老旧处理效果不佳,要求该汽修厂立即整改。该汽修厂于2023年6月1日自行停产升级改造,拆除了原有喷漆房,10月新建了1处密闭喷漆房,并配套更换了废气净化设备。但现场未见设备运行台账。该汽修厂于11月28日购买并更换了活性炭,旧活性炭在厂内暂存,未外运。废气排放口位于棚顶,距离地面7米。汽修厂与周边居民最短直线距离约25米。
2023年12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时该企业正常进行喷漆作业,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气排放未超过相应标准。
属实 2023年12月9日,夷陵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及东城试验区开展现场核查,分析研究信访交办问题。12月13日,夷陵区副区长刘宁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再研判、再部署。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大气环保要求,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该企业正在进一步更新废气净化器设备,对整套喷涂设施设备进行密闭式施工,完成安装调试后投入使用;三是完善喷漆房运行台账、活性炭、过滤棉等设施更换记录。
二、强化部门监管。由区交通运输局组织专班回访复查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按环保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不定时对企业进行巡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和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争取群众理解。东城试验区牵头组织入户走访,反馈企业整改措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争取群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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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D2YC202312080009 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4组,湖北山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早上八点前排放黑烟,存在臭味、粉尘污染。 远安县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远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信访件处理提出明确意见要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高建平组织县政府办、鸣凤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负责人专题研究。12月9日至12日,鸣凤镇政府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实地调查、走访群众。经现场核实:
投诉人反映的“黑烟”,为1号排放口排放的烟气,现场安排三组人员分别在排气筒下方、厂区门口及城东花园小区同一时间段拍摄排气筒烟气照片,照片显示,光线观察角度不同会导致肉眼感官上烟气颜色不同。经查阅山泉公司12月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在线数据、相关运维台账以及2023年自行监测报告,该企业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均达标,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且结果合格。
该企业产生异味的工段主要为微生物菌肥生产线,现场核查时其微生物菌肥生产线未生产,生产线位于密闭厂房内,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经对周边居民走访,居民普遍反映2021年间曾有类似发酵的味道,近年未闻到异味。经调查,2021年山泉公司有机肥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因工艺不成熟导致发酵物不成功,温度升高导致异味散发,后经专家调试恢复正常。厂区粉尘排放源,主要为原料堆场及车辆运输扬尘。经现场核查,厂区未见明显扬尘,其原料堆场已进行封闭,厂区内有洒水车、雾炮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并有台账记录。
属实 2019年以来,随着城市建设,山泉公司逐步临近城市建成区,远安县要求企业积极升级改造,已督促该企业将复混肥生产线整体向后搬迁300米,投入资金1800万元对全厂洗涤系统进行了改造,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并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同时还配备洒水车、雾炮装置,安排专人每天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厂区扬尘得到进一步降低。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鼓励该企业将产生发酵异味的微生物菌肥生产线实施搬迁,现有厂区内的微生物菌肥生产线停止生产。目前该生产线已永久性停产。
二是鸣凤镇政府会同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到山泉公司开展指导帮扶,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并根据天气状况强化扬尘管控措施。
四是指导企业加强与群众沟通,拓展企业与群众交流方式,通过企业开放日等形式,让群众了解企业生产、环保治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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