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23-12-23 17:34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批次
1 SD2YC202312160001 高新区港窑路南苑小区25-3号和25-13号分别有两个废品回收站,车辆出入频繁,垃圾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环境。 高新区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该信访反映的2家废品回收站一家为宜昌高新区好坡废旧回收站,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宜昌高新区港窑路 40-401 号; 另一家废品回收站位于南苑小区内部。经核查,宜昌高新区好坡废旧回收站转运车辆为自有车辆(约3米长货车),平时停放在南苑小区停车位,转运回收物品频率为3-5天一次,上货下货时存在临时占用交通道路行为,该道路为小区出口唯一道路,会造成部分时间拥堵;南苑小区内回收站转运车辆为外来收运货车(约4.2米长),转运回收物品频率约为5天一次,上货下货时存在临时占用交通道路行为。2家废品回收站在装卸货过程中有回收物散落,且存在清理不及时的情况,对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此外,现场核查发现,2家回收站有部分回收物堆放在小区和走廊的情况。
属实 2023年12月18日至19日,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南苑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南苑社区现场核查,要求经营者落实相关措施,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
一、要求两家废品回收站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将回收物品收回店内,杜绝出店经营行为,确保其责任范围内干净卫生、整洁有序。
二、要求两家废品回收站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转运,作业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同时,废品转运期间确保周边道路畅通。
对于2家回收站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南苑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已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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