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23-12-24 17:3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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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批次
1 SD2YC202312170001 夷陵区东方大道高架桥车流量大噪声扰民。 夷陵区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2023年12月15日,夷陵区住建局委托宜昌鼎顺检测有限公司对东方大道跨线桥临近鸿坤花语墅小区G4-2 号楼 2个点位和 G5-1号楼 2个点位夜间环境噪声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G4-2号楼 3层室内噪声检测值为 62 分贝,9层室内噪声检测值为 66分贝,G5-1 号楼6层室内噪声检测值为 64 分贝,12 层室内噪声检测值为66分贝。鸿坤花语墅小区G4-2号楼 G5-1号楼夜间环境噪声超标。
属实 经现场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实行交通管制。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于 12月 9 日发布《关于加强小溪塔城区货车通行时限管理和禁止使用机动车声响装置的通告》,禁止货车在晚上10 时至次日上午 8 时 30 分时段通行,未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货车,全天候禁止通行,降低夜间车辆噪声影响。
二、设置禁鸣区域。将望江路、锦江大道、松湖路、平云四路、夷兴大道、橘颂大道、小鸦路至东城路、东方大道、发展大道合围区域划定为禁止机动车使用声响装置区域,除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和利用机动车安装声响设备从事经营等活动。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确保管制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科学监测。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鸿坤花语墅小区靠跨线桥一侧住宅楼环境噪声开展系统全面监测,及时掌握采取管制措施后的环境噪音情况。目前已开展环境噪声监测 5 次。
四、启动源头减噪。安排施工队伍迅速对跨线桥匝道跳响井盖进行更换,已累计更换跳响井盖43个。同时对跨线桥伸缩缝进行灌缝处理,减少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已完成微处理工作。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道路截水沟和井盖进行维修更换。
五、研究深化方案。根据管制情况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噪声深度治理比选方案研究,采取相关工程措施,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六、加强信息沟通。区住建局与东城试验区及社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互通环境噪声监测情况,通过属地政府、社区网格员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争取居民理解。目前已对山水国际、鸿坤花语墅开展入户走访 265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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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D2YC202312170002 发展大道168号鸿坤花语墅旁东方大道高架桥噪音和灰尘大。 夷陵区 噪声、扬尘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核查,鸿坤花语墅小区与东方大道跨线桥最短直线距离为27 米,车辆通行时产生的交通运输噪声,对鸿坤花语墅小区部分楼栋有一定影响。2023 年12月15日,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宜昌鼎顺检测有限公司对鸿坤花语墅小区敏感点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G4-2 号楼3层、9层室内噪声分别为: 62分贝、66 分贝,G5-1号楼 6层、12 层室内噪声分别为: 64 分贝、66 分贝,夜间噪声超标。
2023年12月18日,由市住建局牵头,夷陵区建筑业发展中心、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对东方大道跨线桥附近进行核查,检查时,现场无明显扬尘。夷陵区综合执法局环卫处按照市城管委统一安排,夏季每天洒水两次、清扫吸尘一次,冬季考虑早晨气温较低、易结冰等因素,每天洒水一次、清扫吸尘一次。受天气影响,车辆通行时会产生一定的粉尘。
属实 经现场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实行交通管制。发布《关于加强小溪塔城区货车通行时限管理和禁止使用机动车声响装置的通告》,禁止货车在晚上10 时至次日上午 8 时 30 分时段通行,未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货车全天候禁止通行,降低夜间车辆噪声影响。
二、设置禁鸣区域。将望江路、锦江大道、松湖路、平云四路、夷兴大道、橘颂大道、小鸦路至东城路、东方大道、发展大道合围区域划定为禁止机动车使用声响装置区域,除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和利用机动车安装声响设备从事经营等活动。同时,加强夜问巡查力度,确保管制措施落实到位。
三、开展科学监测。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鸿坤花语墅小区靠跨线桥一侧住宅楼环境噪声开展系统全面监测,及时掌握采取管制措施后的环境噪音情况。
四、启动源头减噪。安排施工队伍迅速对跨线桥匝道跳响井盖进行更换,同时对跨线桥伸缩缝进行灌缝处理,减少车辆通过井盖时产生的噪声污染。
五、研究深化方案。根据管制情况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噪声深度治理比选方案研究,采取相关工程措施,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六、加强信息沟通。与东城试验区及社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互通环境噪声监测情况,通过属地政府、社区网格员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争取居民理解。
七、加大清扫频次。根据天气情况,区综合执法局环卫处每天适当增加洒水及清扫频次,降低车辆通行产生的道路扬尘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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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D2YC202312170003 当事人家住鸿坤花语墅,家里灰尘较大,怀疑是东方大道道路施工、联投银河公园项目建设产生的扬尘。 夷陵区 扬尘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核查,东方大道道路工程正在进行面层摊铺和路缘石砌筑,目前无土方挖运作业等相关扬尘作业。联投银河公园项目施工区域已竣工备案,未动工地块已完全覆盖。两项目前期施工时,土方挖运、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项目均配备有洒水车、喷淋系统和防尘网等设施,作业时,扬尘洒水和喷淋会定时或适时开启,过程中的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属实 2023 年 12月 18日,由市住建局牵头,夷陵区建筑业发展中心、东城试验区、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对东方大道道路工程及联投银河公园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控,针对扬尘作业采取回填、硬化、绿化和覆盖等措施。施工全过程保证扬尘治理设施正常使用,按时冲洗设备,坚持湿法作业,加大对道路的清洗保洁力度,避免扬尘污染。
二、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按照宜昌市扬尘管控 10个100%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并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扣除诚信分,“黑榜”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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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D2YC202312170004 长阳县磨市镇芦溪村磊兴工贸1、破坏山林,违法开山采石。2、毁坏数十亩良田,用于倾倒废渣。3、违法地点位于库区,威胁库区生态安全。4、违法破坏生态,置村民水深火热中。 长阳县 生态、土壤、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长阳磊兴工贸有限公司前身为长阳清江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日,注册地位于磨市镇芦溪村二组。磊兴公司在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后,于2021年5月启动“年产2万吨精铸砂及20万吨砂石料加工”项目建设,因项目选址为山地地形,场地平整工程量较大,涉及开山挖方施工作业。对于项目施工过程中,用地红线范围内产生的富余砂石资源已由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处置,符合施工中附产砂石料资源的处置规定。但2021年,该公司因擅自扩大施工范围,超用地红线施工,非法采石及破坏林地被长阳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立案,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2023年3月13日,长阳县法院作出判决。案件发生后,该公司已退回至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2022年12月,长阳县林业局聘请湖北创景林业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对磊兴公司破坏的农用地编制了植被恢复方案,并由磊兴公司按方案要求对用地红线范围外被破坏的山林进行修复,目前现场修复已完成。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新增违法挖山采石、破坏山林现象。
对于场平施工及砂石料加工中产生的浮土废料,磊兴公司租用周边农户部分农田及山林作为临时堆场堆放,实测面积1.85公顷(折合27.75亩)。该堆场未办理环保手续,对于其擅自倾倒浮土废料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县分局已于2023年12月1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磊兴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阳县磨市镇芦溪村二组,属清江高坝洲库区陆域范围。自开工以来,磊兴公司一直在进行场平施工,并在场地搭建一条砂石料加工线,由于20万吨砂石料加工项目未获环评批复,2023年11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县分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磊兴公司主动进行生态损害赔偿,于2023年10月13日缴纳生态损害赔偿款20250元。违法挖山采石案件发生后,企业已按要求退回红线范围内施工,并对用地范围外破坏的林地进行修复。磨市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定期到现场进行巡查复核,严格要求其在红线范围内施工,杜绝出现新的越界破坏山林现象,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属实 2023年12月18日,长阳县专班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并研究整改方案。
一、针对信访反映的磊兴公司越界采石造成山林破坏事项,现已依法处理,该公司已对被破坏的山林实施生态修复,长阳县林业部门已于2023年12月20日对其完成现场验收。
二、针对磊兴公司倾倒废渣问题,已督促企业迅速聘请专业机构对该地块编制复垦复绿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和验收。
三、属地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磊兴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复核,杜绝出现新增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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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D2YC202312170005 沙河水质净化厂经常散发臭味。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西陵区 气、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位于西陵区渭河路1号。12月19日上午,西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卫民会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黎峰组织相关单位现场督办落实整改工作。12月18日下午,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黎峰会同西陵区政府副区长周运春,组织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西陵区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西陵区住建局、西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窑湾街道和学府社区及宜昌中交投资公司、沙河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并研究了解决措施。
现场核查,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东侧为欧莱雅天美国际化妆品厂,南侧为社会停车场和西湖路,西侧为渭河一路和融创学府壹号(在建未全部交房)、晚霞老年公寓(经营中),北侧为沙河公园。据多方了解,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自2020年8月竣工投入运行,至2023年12月16日未收到周边群众关于异味和噪声影响生活的投诉。
经全面排查,厂区散发异味和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的具体问题可能是以下单元产生:
1.粗格栅旁垃圾储存斗破损且未遮盖,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异味溢出。
2.一期厌氧池、缺氧池防臭罩有破损,有异味溢出。
3.进水泵房的卷闸门破损,不能正常关闭,有异味溢出,提升泵运行时有噪声产生。
4.反硝化深床滤池在反冲洗期间有噪声产生。
属实 一、加强监管。由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负责加强对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工作的监管和考核,确保持续规范运行、各项环保措施到位。
二、整改问题。由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负责,将粗格栅旁破损的垃圾储存斗更换为带盖垃圾桶并及时清运、维修进水泵房卷闸门并日常处于常闭状态、维修一期厌氧池和缺氧池顶棚确保密闭效果、合理调整反硝化深床虑池反冲洗时间避开居民中午和夜间休息时间。
三、积极沟通。由窑湾街道、学府社区负责持续组织开展对周边群众的走访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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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D2YC202312170006 沙河水质净化厂经常散发臭味。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风机,水泵等设备产生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西陵区 气、噪声 属实 2
          12月18日,窑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周边商户进行了询问。2023年12月18日至19日,窑湾街道学府社区组织对欧莱雅天美国际化妆品厂、晚霞老年公寓、融创学府壹号共50余人开展了民意调查了解。均未反馈存在投诉所述情况。
1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组织对宜昌市沙河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检查,频次和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厂开展了臭气和噪声污染监测,监测报告暂未出。
     
7 SD2YC202312170007 高新区白洋镇垭子山村三组,因交投白洋港装修时将村里排水渠排水口堵住了,下雨天雨水不能及时排出,农田被淹没。 高新区 水、土壤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2023年12月18日、19日下午,宜昌高新区发展服务中心、白洋镇、垭子山村委会进行了实地现场核查。
经了解,市交投白洋港物流园项目仓库和围墙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未考虑农田排水的问题,将垭子山村三组农田原有排水通道阻断。2023年12月15日白洋镇降雨超30mm,垭子山村三组农田因排水通道被阻断,造成垭子山村三组60多亩农田被淹。
属实 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宜昌交投、白洋镇和垭子山村多方协商,由宜昌交投拨付3万元给垭子山村,由垭子山村负责组织排水通道疏通,将上聂线国道原北侧排水沟延长至垭子山村委会旁排水箱涵,再由垒星闸排至长江,确保垭子山村三组农田积水问题得到解决。 2
8 SD2YC202312170008 合益路社区民益家园小区内,垃圾屋垃圾未分类,垃圾经常被翻得散落一地,卫生环境差。 伍家岗区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18日、19日,伍家岗区组织区城管局、宝塔河街道、合益路社区赴民益家园小区进行多次核查,发现该小区在垃圾投放时段,垃圾分类投放网点均有桶边引导员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劝导,部分网点存在物业保洁人员将已入桶的垃圾倒出后,再将居民混投的厨余垃圾分拣出来投放至厨余垃圾桶的二次分拣情况,另外还有拾荒者捡拾可回收物,分拣完毕后保洁人员再将散落垃圾清理入桶的情形。
各网点均在非垃圾投放时段对投放亭棚按时关门,部分网点存在关门后有居民未按规定时间投放垃圾,将垃圾堆放至投放亭棚外地面的行为,物业巡查人员发现后及时捡拾入桶。
属实 在伍家岗区城管局、宝塔河街道督促指导下,合益路社区、宜昌市佳维物业有限公司迅速针对该小区垃圾投放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小区一方案”总体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整合多方力量组建小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同时,将该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宜昌市佳维物业有限公司)列入垃圾分类灰榜,在媒体上予以公布,督促其立即提升民益家园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质效,并长期坚持。
伍家岗区城管局组织宝塔河街道、合益路社区对佳维物业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桶边引导员实操培训等系列的业务指导,强化一线引导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引导人员改变以二次分拣代替劝导居民自行分类的不当做法。
宝塔河街道、合益路社区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全覆盖入户宣传,全面提升群众垃圾分类参与率及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要求佳维物业公司加强对分类投放网点的日常维护及清理,加大对垃圾分类网点监管力度,做到专人负责,规范管理,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垃圾分类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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