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宜昌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23-12-25 17:5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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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批次
1 SD2YC202312180001 远安县河口乡金竹村,中铁十八局修建的高速公路搅拌站,搅拌站污水池排放很臭的污水,污水流进村民的猕猴桃种植园,造成污染。 远安县 水、气、土壤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宜高速一标2号拌合站位于河口乡金竹村境内,座落于王某猕猴桃种植园斜坡底,横向距离约1.5公里。经现场核实,2号拌合站排放的污水,并非是拌合站污水池排放的工业污水,而是2号拌合站驻地生活区化粪池污水渗漏的生活污水。此生活区为中铁十八局项目部整体租住,化粪池及相关配套生活设施由出租户主温某全部提供。化粪池底部防水因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污水渗漏,造成化粪池两侧出现积污。
属实 远安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12月19日下午,远安县襄宜高速建设协调指挥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河口乡政府工作人员实地调查,目前中铁十八局项目部协助出租户主已将生活外排水流经的农田进行覆土覆盖。后续将完成以下整改措施:
一、由河口乡政府督促出租户主将生活污水进行引排,严禁再次流经相关农田。
二、由河口乡政府督促中铁十八局项目部协助出租户主科学选址,于年底前完成化粪池迁移。
三、远安县襄宜高速建设协调指挥部督促中铁十八局后续做好污水、扬尘等相关环境管理工作,避免再次出现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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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D2YC202312180002 当事人对受理编号SD2YC202312050003的信访件办理结果有异议,认为1.对入户噪音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情况有疑问;2.现场并未实施生态降噪措施补栽绿植;3.对大货车进城相关管理措施不满意。希望督察组再次到现场核实。 西陵区 噪声、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御景天地处的快速路为峡州大道。2023年12月7日上午,西陵区委副书记、区长梅卫民组织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现场部署整改工作。经查,御景天地1期临近峡州大道侧居民楼最近的3号楼距道路红线约12.8m,楼层最高为32层,最低为28层。噪音问题投诉居民共计18户,集中在小区与峡州大道紧邻的3、5、7、8号楼中靠近峡州大道一侧住户(共计120户),目前已入住居民约80%。御景天地开发商已在小区靠近峡州大道沿线设置5m高度的隔音板230m。2023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入户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021年,西陵区政府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警支队采取了科学制定道路降噪整改方案、实施生态降噪措施补栽绿植、加强车辆通行交通管控措施、改善快速路路面平整程度、做好噪声监测工作和周边居民宣传引导等措施。经整改,御景天地小区夜间道路噪音值由整改前的63-67dB降低为整改后的54dB,符合国家标准。
本次调查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入户噪音监测结果达标情况有疑问的说明:2023年12月7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御景天地开展现场监测,检测机构资质齐全,检测程序符合相应技术规范,检测设备经过校验,检测方法合规。
二、对现场并未实施生态降噪措施补栽绿植的说明:接到办件后,窑湾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西陵区住建局迅速前往现场查勘,发现峡州大道沿御景天地小区一侧人行道下方为电缆井,无法开挖栽种绿植。另一侧人行道和道路中间绿化带已经重新更换补种绿植。绿植栽种情况为:一是峡州大道靠近御景天地小区侧(隔声屏障后)有一排长势良好的高大乔木,对生态降噪有一定的效果;二是在峡州大道(御景天地段)中分带处于2022年4月种植乔木共计12棵,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市园林中心;三是其他区域不具备乔木补植条件。
三、对大货车进城相关管理措施不满意的说明:大货车进城管理方案已经商请市交警支队对峡州大道货车通行管理提出整改优化后的方案。
属实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减缓车辆噪声污染。12月9日,西陵区政府副区长周运春会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召开专题协商会,共同推进环保督察事项整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管理措施。一是优化调整货车通行线路。对峡州大道路段货车通行时段进行优化调整,利用橘乡大道分流部分通行货车,减少峡州大道货车通行数量,有效降低通行货车对沿线居民的噪音影响。二是加大货车通行管理力度。重点对峡州大道货车超速行驶、闯禁行、不按车道行驶、连续变道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进行抓拍处罚,降低货车因超限超载、变道刹车产生的噪音影响。三是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道路井盖、截水沟、减速带等设施保养维护,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源。
二、工程措施。对受影响的重点居民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基数,组织更换通风隔声窗,降低噪声影响。
三、群众工作。广泛开展群众工作,及时沟通整改成效,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积极向居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居民宣传控制噪声污染的整改情况。
四、峡州大道(御景天地段)中分带处乔木因种植时间较短,后期林业和园林部门加强绿化维护管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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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D2YC202312180003 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鸦鹊岭产业工业园园区内生产地沟油,污水乱排不达标,夜间生产异味很大。该园区以设备制造企业进驻为主,生产地沟油的企业是否能进入园区生产,持疑问。 夷陵区 水、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宜昌宜绿青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位于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高铁北站产业园凤凰路3号,经营范围主要有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餐厨垃圾处理等。
一、关于“该园区以设备制造企业进驻为主,生产地沟油的企业是否能进入园区生产,持疑问”和“备案的范围与园区的规划不符”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于2020年9月备案,2021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工建设,主要从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建设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青宜综合产业园,该园区是以发展食品加工、科技创新型产业为主的生态型轻工业产业园区。该项目利用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属于环保型配套产业,符合当时园区总体规划。
2021年底,根据《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2020-2023年),该公司项目建设地点被划入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的产业定位是装备制造产业园,只接纳装备制造相关的产业项目,企业当时的经营范围不再符合园区规划。因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没有许可该项目在园区按备案的建设内容继续建设。2021年12月2日,企业改变投资方向,与夷陵区政府签订了《宜昌中希望环保年产2500台套高端环保智能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合作协议》。该企业高端环保智能机械设备生产项目于2022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22年9月备案并开工建设。该设备生产项目符合高铁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园区规划。
二、关于“项目环评批复与建设内容不符”的问题。
1.该企业宜昌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为新增综合楼、餐厨垃圾处理车间、沼渣处理车间、厌氧消化及沼气制造车间、污水处理系统,地泵房、变配电室、门房等建、构筑物。企业目前已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车间,项目的性质、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建设与项目环评批复不符的内容。但该项目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涉嫌存在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
2.该企业高端环保智能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评批复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400台套高端环卫厨余垃圾分离挤压机成套设备生产线2条,年产600台套油水分离机成套设备生产线1条;新能源环卫车辆组装线3条。目前,该项目仅建设部分设备,未建设与项目环评批复不符的内容。
三、关于“污水乱排不达标,夜间生产异味很大”和“生产的废气和废水乱排,污水用社会车辆运走,不知道运到哪里去了。目前为夜间生产”的问题。
2023年12月19日、12月20日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经调查,企业餐厨垃圾及餐厨废油处置设备于2023年9月后存在夜间带料调试的行为,设备带料调试过程中会产生臭气和污水。该企业带料调试产生的臭气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产生的污水通过隔油池、污水收集池收集暂存,收集的污水通过密闭罐车运输至鸦鹊岭污水处理厂处置,企业建有污水转运台账。
属实 2023年12月19日至20日,鸦鹊岭镇人民政府、夷陵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区经信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鸦鹊岭镇人民政府已对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生产用电进行封停处理,并对生产进料仓进行电焊封闭,起到丧失其生产功能的作用。
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已对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后续将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三、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因宜昌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不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承诺不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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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D2YC202312180006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工业园内宜昌宜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沟油,存在以下问题:1.备案的范围与园区的规划不符2.项目环评批复与建设内容不符3.生产的废气和废水乱排,污水用社会车辆运走,不知道运到哪里去了4.目前为夜间生产。 夷陵区 气、水、其他 属实  
5 SD2YC202312180004 世纪山水小区龙盘湖湖面飘死鱼,晚上3.4点左右会有异味怀疑是猇亭工业企业、附近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异味。 伍家岗区 水、气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2023年12月19日,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伍家岗街道共同前往龙盘湖进行现场查勘。从现场情况看,龙盘湖水体与上游亭方向来水颜色基本一致,为正常水体颜色,水体未出现发黑发臭现象,水面有枯叶,未发现死鱼。经与龙盘湖体育运动公司、龙盘湖社区了解,湖面偶尔有个别自然死亡的鱼类。
2023年11月22日、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对龙盘湖18号桥下、桥上游50米、进水河道点位、湖心岛点位、龙盘湖泄洪口点位进行水体采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属实 一、2023年12月19日,伍家岗区农业农村局、伍家岗街道就龙盘湖水质问题与龙盘湖体育运动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加强水体保护,并及时对湖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下一步,伍家岗区将持续加强龙盘湖水域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
二、伍家岗区已于2023年7月启动实施伍家岗区龙盘湖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建设前置库、生态浮岛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设施,持续改善龙盘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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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猇亭区 水、气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一、前期调查情况
自2021年12月起,亭区组织对孙家湾现场调查和监测,查找问题,约谈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相关负责人,要求其提高认识,制定整改计划,切实落实整改,消除环境影响。孙家湾垃圾填埋场通过填埋气收集利用、封堵覆盖膜漏洞、控制填埋作业面、除臭雾炮作业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填埋场异味。2023年8月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监测发现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随即进行立案查处。10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万元。亭区根据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于2023年11月3日对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发函,商请主管责任单位进一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二、本次调查情况
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时处于封场状态,未覆土;填埋区已使用防渗膜覆盖,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填埋作业,填埋区除臭雾墙正在运行,设施喷雾频次喷4分钟间隔2分钟。前期,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开展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造成现场异味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对设施巡检维护不够。填埋场封场后,垃圾堆体沉降造成部分覆盖膜破损、脱焊,未及时修复,导致填埋气外溢。二是现场管理不科学。填埋场区除臭喷淋设施运行时段设置不合理。
属实 一、加强日常监管。亭区加强日常监管,组织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街办定期到上述异味突出点位开展现场巡查督办。
二、加密监测频次。在特殊时段,适当增加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气体的监督性监测,督促污染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异味治理。督促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现场环境管理,及时修补破损覆膜漏点,减少异味外溢;科学调整喷淋模式,增加除臭药剂喷洒时长,确保填埋场除臭喷淋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及时消除无组织异味气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加快封场建设。督促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确定地勘和初步设计工作,力争于2024年内开工建设。
 
6 SD2YC202312180005 夷陵区雾渡河镇清江坪村12组的引江补旱工程三号平洞工地,在村子上游修建拱涵并堆砌了很多渣土,担心下雨有泥石流风险,还在村里面的沟渠里下挖1米多深,影响沟旁居民住房安全和生命安全。 夷陵区 固废、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引江补旱工程三号平洞工地”为引江补汉工程 3#平洞项目中的邓家防汛备料场,位于夷陵区雾渡河镇清江坪村十二组。邓家贩防汛备料场按照《引江补汉工程输水工程邓家防汛备料场 (一期)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册》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建设内容包含排水箱涵、备用排洪通道(箱涵段)、边坡防护等,目前主要水保措施已建设完成。
备料场目前堆有弃渣约24000 立方米。根据现场勘验,其上游来水通过箱涵流出,弃渣场主要受两侧坡体表水冲刷,弃渣堆主要成份为碎块石,堆积体透水性较好,现状发生泥石流的风险小。但弃渣区实际坡度为1:1.5 ,超过设计规范 (1:2.85),有局部坍滑的可能,且未设置截水沟、箱涵入口边坡未做防护,原自然沟渠水体冲刷坡体发生坍滑的可能性大。同时由于边坡未做防护,坍滑体极易进入箱涵,使箱涵排水不畅。
经核实,2023年8月中铁三局在从事 3#平洞项目入场道路施工时,将清溪沟段部分干砌石河堤改造成混凝土浇筑挡墙。施工过程中,对清溪沟进行了河道疏浚,后期由于水流冲刷左岸部分河堤基脚悬空,对河堤附近房屋构成威胁。
属实 2023 年12月20号,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以及夷陵区雾渡河镇、湖北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联合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中铁三局落实主体责任,立即编制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一是按规范堆存弃渣,对坡度超过设计规范的区域进行削坡,同时在渣场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除坡体坍滑风险。二是立即建设箱涵入口边坡防护设施。三是对河堤基脚悬空部分进行填充并使用浆砌石挡土墙进行护坡。
二、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利湖泊局指导中铁三局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整改,督促中铁三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时限完成施工。
三、雾渡河镇政府对中铁三局进行约谈,要求中铁三局加强现场管理,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强化对引江补汉工程的现场巡查管控,及时向周边群众公布项目施工情况,建立施工单位与周边居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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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D2YC202312180007 雷某(被举报人)将宜化集团和南玻的几千吨工业废渣倾倒在高新区白洋善溪冲二组,造成环境污染。 高新区 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雷某为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经营人,注册地址为宜昌市高新区白洋工业园骆家冲村一组,主要从事水泥砖及小型水泥预制件生产。工业废渣倾倒点位于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善溪冲二组善溪冲三桥东北侧闲置空地。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9月14日获得该问题线索,并交办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办理,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依法开展调查,于9月19日按程序报批立案。
据初步调查,2023年4月,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将改性磷石膏委托湖北柘淮商贸有限公司运输处置。湖北柘淮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主要经营运输和销售业务。2023年6月8日,湖北柘淮商贸有限公司与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签订《买卖合同》和《磷石膏利用环保协议》,合同约定改良后磷石膏用于水泥砖、路沿石和水稳层原材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023年5月-7月,湖北柘淮商贸有限公司共向宜昌市雅里水泥制品厂转运改性磷石膏2035.89吨。宜昌市雅里水泥制品厂实际未生产利用,将2035.89吨改性磷石膏填埋、堆存于王某场地。
2022年6月,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将多晶硅废渣委托宜昌市燎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宜昌市燎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位于宜昌市高新区城东大道,主要从事经营贸易业务。2022年7月,宜昌市燎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将多晶硅废渣通过口头协议方式,委托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处置,车辆和人员由宜昌市燎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雷某共拖运3800吨多晶硅废渣填埋于王某场地,用于场平。
2023年9月16、11月17日,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倾倒点土壤、固体废物及周边地表水进行了采样检测。
属实 2023年11月27日至29日,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共同将王某场地内填埋的磷石膏、多晶硅废渣分别拖回原公司至指定的暂存场暂存。
目前,已对涉案公司依法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同时已委托第三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构,正在对涉案场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以进一步确定该场地磷石膏及多晶硅废渣是否彻底清理,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并将依据评估结果依法开展下一步查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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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 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经查,2023年4月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和湖北准商贸有限公司签有磷石膏综合利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约定湖北拓淮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处置5000吨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改良后磷石膏,处置方式是综合利用于砖厂作为原材料。2023年6月8日,湖北拓准商贸有限公司和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签订《买卖合同》及《磷石膏利用环保协议》,合同约定改良后磷石膏用于水泥砖、路沿石和水稳层原材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023 年5月-7月湖北拓淮商贸有限公司共出售给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2035.89 吨改性磷石膏。宜昌市雅里水泥制品实际未生产利用,将 2035.89 吨改性磷石膏填埋、堆存于租赁的善溪冲三桥北侧红砖建筑物处王某场地。
2022年6月,宣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与宜昌市燎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多晶硅废渣处置合同,该合同 2022 年 12 月30日到期,合同期半年。2022 年7月,宜昌市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雷某处置多晶硅废渣。2022 年7月-12月,宜昌市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从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转运 5381.87 吨多晶硅废渣至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租货的善溪冲三桥北侧红砖建筑物处王某场地堆存,其中 3800 吨多晶硅废渣由雷某就地用于王某场地场平填埋。
属实 2023年11月27日至29 日,宜昌市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经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同意将善溪冲三桥北侧红砖建筑物处王某场地内填埋的磷石膏及多晶硅废渣分别拖回原公司至指定的暂存场暂存。
涉案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正在由宜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立案调查中。
 
8 SD2YC202312180008 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经常晚上和凌晨臭味严重扰民(怀疑是猇亭2个化工厂偷排和附近3个垃圾处理场的味道) 猇亭区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12月20日,亭区对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进行走访,并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宜昌餐厨垃圾处理厂、亭化工园兴发园区等企业开展现场检查。12月5日-7日,对上述两个区域开展恶臭气体无组织厂界监测,结果显示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宜昌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兴发园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一、现场调查
信访反映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附近有3个垃圾处理场,经查,龙盘湖附近仅有1座垃圾填埋场为孙家湾垃圾填埋场,距离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约1公里。
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时,现场处于封场状态,未覆土;现场填埋区已使用防渗膜覆盖;现场检查时未进行填埋作业,填埋区除臭雾墙正在运行,该设施喷雾频次为喷4分钟间隔2分钟。2023年8月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监测发现填埋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随即进行立案查处。10月24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万元。
亭区根据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于2023年11月3日对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发函,商请主管责任单位进一步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宜昌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量为180吨/天,现场检查时两套锅炉间歇性运行,沼气发电机组未运行。预处理车间臭气处理系统为24h运行,现场车间已密闭。查看宜昌餐厨垃圾处理厂2023年11月10日自行监测报告,沼气锅炉排口、沼气发电机排口、除臭装置废气排放口有组织废气监测值均达标。
亭化工园兴发园区现场检查时,园区各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检查了在产单位环保设施历史运行台账记录和在线监测数据,污染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无超标情况。各企业均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数据达标。
二、原因分析
结合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分析,信访反映的异味来自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异味产生的原因为:一是对设施巡检维护不够。填埋场封场后,垃圾堆体沉降造成部分覆盖膜破损、脱焊,未及时修复,导致填埋气外溢。二是现场管理不科学。填埋场区除臭喷淋设施运行时段设置不合理。
属实 一、加强日常监管。亭区加强日常监管,组织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街办定期到上述异味突出点位开展现场巡查督办。
二、加密监测频次。在特殊时段,适当增加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无组织气体的监督性监测,督促污染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异味治理。督促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孙家湾垃圾填埋场现场环境管理,及时修补破损覆膜漏点,减少异味外溢;科学调整喷淋模式,增加除臭药剂喷洒时长,确保填埋场除臭喷淋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及时消除无组织异味气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加快封场建设。督促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积极推进孙家湾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确定地勘和初步设计工作,力争于2024年内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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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SD2YC202312180009 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经常有腐烂的臭味(怀疑兴发化工园和垃圾填埋厂) 猇亭区 属实 2
10 SD2YC202312180010 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晚上8.9点和凌晨经常有臭味(怀疑垃圾处理厂) 猇亭区 属实 2
11 SD2YC202312180012 猇亭区伍临路世纪山水小区晚上3.4点至凌晨会问到刺鼻气味(类似烧煤的气味),怀疑附近化工企业偷排。影响居民健康。 猇亭区 属实 2
12 SD2YC202312180011 龙盘湖世纪山水小区晚上10点之后经常有化工臭味,小区里湖水有污染。 猇亭区 气、水 属实 2
      伍家岗区 气、水 信访人反映龙盘湖水有污染属实。
2023年12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伍家岗街办共同到龙盘湖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龙盘湖水域主要受纳周边山体雨水,区域内住宅小区及有关单位产生的生活污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沿湖勘察未发现污水排入龙盘湖水体的情况,周边无工业企业及工业废水排放口。由于冬季雨水及上游来水较少,湖水基本处于静置状态,水体自净能力较差,导致湖水不能达到清澈见底形态。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龙盘湖进水河道点位、湖心岛点位、龙盘湖泄洪口点位进行水体采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
属实 一、2023年12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伍家岗区分局、伍家岗街道就龙盘湖水质问题与宜昌三峡龙盘湖体育运动发展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协调,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打捞湖面漂浮物,伍家岗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定期对龙盘湖水体开展监督性监测。
二、伍家岗区已于2023年7月启动实施伍家岗区龙盘湖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建设前置库、生态浮岛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等设施,持续改善龙盘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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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SD2YC202312180013 枝江市安福寺镇镇政府旁,海通食品厂污水直排玛瑙河,厂区果胶、果渣发酵有很大的异味,车辆将果胶果渣拖出厂区时会遗撒路边,影响环境。 枝江市 水、气、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海通食品厂”全称宜昌海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食品),位于枝江市安福寺工业园玛瑙河大道,建于2010年10月。海通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于清洗、漂洗等环节,产生的废水通过车间收集后统一进入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7200吨/天,实际处理水量约6500吨/天。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安福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污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同时每年按要求对外排废水开展自行监测,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每年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调阅企业近3个月废水在线数据、2023年自行监测报告及2023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性监测报告,均达标排放。企业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排口排入厂区西面的明渠后进入之字溪,现场未发现污水通过雨水口向外排放的情况。
海通食品生产过程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果胶、果渣,在厂区内经压滤机压滤脱出一部分水分后交由下游企业综合利用。果胶、果渣堆放区域建设有雨棚,周边建设有收集沟,产生的渗滤水经收集沟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近期处于生产旺季,企业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区域有异味产生,其果胶、果渣堆放区域地面有散落的果胶、果渣,堆放现场较混乱,滤液收集沟渠有堵塞的现象。厂界外无明显异味。2023年12月20日,安福寺镇、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海通公司厂界开展监督性检测。
海通食品从厂区内将果渣果胶运输出厂区时,因为第三方果渣运输车密闭运输不到位,其防渗漏装置属于自行安装的简易防渗漏盒,该装置不能完全将车辆装载的果渣滤液收集,当转弯、车速过快时存在少量果渣滤液溢撒至路面情况。现场检查发现海通公司东门(江湘路)至安福寺玛瑙河大道(东西约50米)路面有果渣滤液洒落痕迹。
属实 2023年12月19日,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江波组织安福寺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开展调查,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到位。12月20日,安福寺工业园党工委书记、镇党委书记金勇现场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开展厂区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海通公司对路面滤液痕迹进行清除,确保路面干净整洁,目前已完成清理;对果胶、果渣堆放暂存区域制定管理措施,减少在厂区内堆放的时间;对地面散落的果胶、果渣及时清理,加强巡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企业污水处理站异味气体治理工程,通过对水解酸化池加盖的方式进一步减少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异味气体排放。
二、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加强果渣、果胶及果皮第三方运输公司管理,要求各运输公司强化车辆管理,通过加高车厢挡板、增加防渗漏垫层或积液盘等方式完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果渣、果胶、果皮运输及处置工作;明确厂区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出厂前确保运输车辆冲洗干净。
三、加强部门监督管理。安福寺镇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依规开展污染源监督性检测。安福寺镇政府综合执法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运输车辆开展执法检查,对不符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相关要求的运输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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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SD2YC202312180014 当事人对SD2YC202312050008信访件办理情况不满意,目前游乐场安装的门高度不够,小朋友还是可以随时进去玩,建议将门加高到2米,进行封闭式管理,开放时间为下午4-6点。 西陵区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所述游乐场所为桃核乐园,是城发集团结合桃花岭片区改造,采用共同缔造的方式,在单位空闲场地打造的公益游乐场所。目前,桃核乐园处于改造建设的收尾阶段,还未移交给桃花岭社区,也未正式向居民群众开放使用。12月 20日上午,西陵城发集团、云集街道办事处、桃花岭社区及项目施工单位一同前往现场,经实地勘查,封闭侧门存在人员翻越的可能性的情况属实。
属实 12 月 19 日,西陵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云集街道、桃花岭社区到现场处置,要求西陵区城发集团加强现阶段管理,避免再次对周边居民及单位造成一定的噪声污染。
一、对于信访提出的大门安装高度不够的问题。12月20日西陵城发集团组织桃花岭社区、项目单位再次来到现场,对门的高度进行研判,最后决定按照居民提出的建议对两边的侧门进行加高。
二、针对信访提出的建议游乐场开放时间为 4-6 点的问题。云集街办、桃花岭社区将在接管游乐场后就桃核乐园的开放时间、卫生管理、入园须知等事项充分征求周边居民意见,按居民共同议定的管理措施有序运营,合理控制游玩时间,提醒游玩人员文明言行、控制噪声。加强监控管理,调整监控角度,保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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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SD2YC202312180015 夷陵区无石山庄别墅区旁,峡江路60几号居民区的私房内,有家个体户主营家电回收及拆解,门口堆放拆解后的旧家电,涉及固废污染。 夷陵区 固废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的回收站位于夷陵区峡江路 67 号,为一栋私房,2023 年3月郭某开始在租赁房屋经营废旧回收。2023年12月19 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前往峡江路67号现场检查,郭某租用的房屋前院内堆放有废旧电器灭火署等废旧物品,未取得管业执照,现场未发现拆解废旧电器情况,院内场地硬化,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属实 12 月 20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小溪塔街办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现场核查、办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制定即查即改方案。
一、严格执法。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其 20 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之前停止违法经营废旧回收行为;同时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
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完现场。
二、整改情况。12月20日上午,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小溪塔街办监督当事人将院内露天堆放的废旧物品转交给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现已清理现场,完成整改
三、长效监管。小溪塔街办负责安排专人加强事后监管防止该问题反弹,坚持举一反三,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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