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45)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04-01 14:17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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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4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企业非法侵占岸线。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所在江段属于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企业没有办理岸线利用手续,码头滑轨使用也未规避中华鲟产卵期,厂区多个排口直通长江,其中2处为污水管溢流口。对溢流口旁水样检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910毫克/升、69.2毫克/升、8.2毫克/升,对中华鲟生境构成威胁。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搬迁及整改工作,切实保护好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结合“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对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码头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

  (二)督促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积极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法的岸线利用手续。

  (三)对码头滑轨加装锁紧装置。严格限制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码头使用频次,码头滑轨的使用避开中华鲟产卵期。

  (四)全面排查厂区直通长江排口。2022年3月底前,对厂区所有直通长江排污口进行全部封堵,对污水溢流口进行全封闭,保证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

  (五)2022年6月底前,在厂区生产区域建设3处共计5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送污水处理站处理,杜绝生产区域污水直排长江。

  (六)2022年6月底前,督促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完成酸洗车间改造,酸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七)督促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制定搬迁方案,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原厂区停止生产。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对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完成整改销号的110个码头开展“回头看”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2022年6月,省水利厅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视频会,进一步明确了2个船厂的整改要求。按照省水利厅意见,长航集团宜昌船厂(宜昌达门船厂)搬迁前暂不需要办理涉河审批手续。

  (三)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西陵区政府对码头滑轨加装了锁紧装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1日对滑轨控制室实行加锁和贴封条,加锁后钥匙由西陵区经信局和西坝街道共同保管,确保企业码头滑轨使用规避中华鲟产卵期。企业在中华鲟产卵期以外下水作业实行备案制,均按要求进行了下水作业备案,未发生擅自拆封使用滑轨的行为。

  (四)整改措施4完成情况。2021年9月,西陵区政府组织对企业厂区所有直通长江排口进行了封堵,对溢流口进行了全封闭,确保生活污水百分之百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西陵区相关部门定期对排污口、溢流口封堵情况及污水处理站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

  (五)整改措施5完成情况。2022年3月,企业在厂区生产区域建设完成3处共计500立方米的雨水初期收集池和雨水收集沟渠,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杜绝生产区域污水直排长江。西陵区相关部门定期对雨水收集池和泵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定期对雨水收集池和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的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六)整改措施6完成情况。企业已完成酸洗车间改造,增加一套酸雾收集、处置装置,酸洗废气收集后经喷淋、碱洗处理后由15m高空达标排放;重新制作酸洗冲洗作业区域底座,加高周围防护,将酸洗区域周围的车间雨水沟实施清理和封堵,酸洗废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七)整改措施7完成情况。2022年11月,经宜都市政府、宜昌产业投资集团、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三方商定,明确企业迁建地为宜昌产投(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宜昌达门船舶有限公司制定了搬迁方案,并已于2024年12月30日24时西坝厂区停产。

  五、验收情况

  (一)市级自行验收情况。2024年12月31日,市经信局组织开展了市级自行验收。验收结论为“该事项整改措施完成,佐证资料完善,整改目标达成,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二)省级验收情况。2025年2月28日,省委军民融合办组织了省级验收,认为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同意通过省级验收。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5日)向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泽勋,联系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