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12-10 10:03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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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

  二、整改目标

  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十四五”时期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在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基础上,完成一批立行立改整治任务。

  (二)制定宜昌市年度工作任务清单,2022年底前按照清单任务完成一批问题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整治任务,再利用2年时间即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将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纳入长江高水平保护攻坚提升行动,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制定印发《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责任、有时限”,扎实推进整治任务。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自2022年起,每年制定印发宜昌市入河排污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整治任务。2022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163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完成率82.7%。2023年12月底前累计完成1958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99.2%。截至2025年6月底,宜昌市1973个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五、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省直部门对该项整改任务开展了省级验收,认为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向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万超凡;联系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