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5月21日)

日期:2024-05-21 21:38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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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四批 2024年5月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110038 宜昌市宜都市国通公司未经枝城镇官垱村孔家冲5组村民同意将磷渣运输到该村,被村民阻止后,目前磷渣还在运输车上,在阻挡过程中有疑似民警(穿制服)人员将四名老人打伤(有视频证据)。目前当地村民手机都被屏蔽,不能发抖音,不能打电话举报。 宜昌市 土壤 信访人反映4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宜都市国通公司未经枝城镇官垱村孔家冲5组村民同意将磷渣运输到该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3年9月5日,国通公司聘请宜都市守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并出具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023年10月27日,枝城镇副镇长在官垱村村委会一楼会议室召开老虎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商讨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19名村民及村干部参会。2024年3月21日下午,枝城镇政府组织官垱村3名村干部和6名村民代表到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建材厂参观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过程,详细讲解处理后的磷石膏环评达标情况、矿山填充的优点以及运输过程中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诉求。通过现场观看、专家讲解等方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磷石膏处理前后外观、安全性等方面的区别。其中3名村民明确表示不支持项目建设,其余人员表示只要能保证产品质量,不污染环境,就支持项目建设。2024年3月26日下午,宜都市委组织枝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经商局、国通公司等单位及官垱村四组、五组部分村民召开会议,对老虎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车辆运输、道路扬尘管控等进行讲解,征求村民意见,解答村民疑虑。2024年3月30日,枝城镇副镇长在官垱村四组村民家中召开四组公路沿线农户会议,再次向村民征求关于老虎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到2024年期间,官垱村村干部经常利用休假和空余时间到农户家中进行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上述群众工作均有记录存档。项目启动前多次征求群众意见,得到部分群众支持,但仍有部分群众不支持。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被村民阻止后,目前磷渣还在运输车上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4年5月9日,10余名群众坐在车前不准填充材料运输车辆通行,经反复劝说无效后,公安机关依法将10余名村民带离现场。当天首批5车填充材料已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5辆第二批填充材料运输车在收到通知后,暂时将车停放在祥荣石料厂。同日,枝城镇党委在官垱村召开紧急会议,对当前情况研判分析,梳理群众合理诉求,拟定干部入户走访责任清单,制定解决方案。5月11日,已将第二批填充材料送返至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建材厂。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在阻挡过程中有疑似民警(穿制服)人员将四名老人打伤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4年5月7日,枝城镇官垱村老虎洞矿坑修复工程正式启动,上午9时20分左右,5辆装载填充材料的车辆被官垱村四组、五组约30个村民堵在运输道路上不能进场,枝城镇、官垱村干部及枝城镇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理,至当晚12时,仍未疏通道路。5月8日,枝城镇政府组织专班逐户上门给群众做政策宣传,仍有10余户村民不理解,坚持不准运输,车辆持续滞留在村道路。5月9日上午8时许,枝城镇村干部按5月8日分户情继续入户做工作,但现场仍有10余名群众将车队堵住不准车辆通行,致使该路段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枝城镇、村干部反复劝说,群众仍然堵住车辆,不同意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枝城派出所请求市公安局支援警力赶至现场进行现场秩序维护,疏通道路。上午9时许,宜都市公安局领导带领市局基础管控大队巡逻防控中队部分民辅警联合枝城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共计40名警力赶至堵路现场时,有10余名群众以静坐、站立等方式堵在运输车辆前不让车辆启动,现场另有围观群众30余人;现场除5辆运输车外,另有十几台社会车辆也无法通行。枝城所所长首先对在场堵路群众喊话劝离并进行法制宣讲,要求其自行撤离恢复道路畅通,但堵路群众不听劝阻;后现场执勤警力同镇村工作人员对上述堵路群众及周边围观群众进行近2个小时的反复劝说,但堵路群众依然置之不理。上午10时许,在劝说无效后,为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公安机关依法对阻挡在运输车辆前的10余名群众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部分群众采用踢打、撕咬、在地上打滚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公安机关全程保持冷静克制,并全程安排专人录音、录像,依法将堵路群众劝离路边,至此道路得以恢复通行。在上述执法过程中,现场多名执勤警力被村民不同程度抓伤、咬伤,现场部分群众有轻微擦伤,其中一老人反映心脏不舒服,送往医院治疗;另有4名群众反映身体不适,送往医院救治;后有4名群众自行到医院检查身体。目前,5名群众经医院检查后,身体状况良好,当天返回家中;4名老人因老年基础疾病较多,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基础疾病。本事项不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目前当地村民手机都被屏蔽,不能发抖音,不能打电话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月9日-10日,宜都市委网信办先后监测到抖音用户发布的枝城“老虎洞矿坑修复工程堆放磷石膏”相关视频7条,第一时间向宜昌市委网信办报告,并形成《舆情专报》报至宜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步启动舆情处置工作。视频中出现“杀人”“暴力执法”等言论,经宜都市公安局和枝城镇人民政府的调查,判定为不实言论。经线上引导、线下上门解释说明,10日下午,7条相关视频发布人主动删除了视频。在此期间,当地群众手机均能正常接打电话,不存在手机信号被屏蔽的情况。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妥善解决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督促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力求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 (一)组织工作专班逐户走访,耐心宣传解释,寻求群众支持,收集合理诉求,逐一回复解决。
(二)待评估相关稳定风险及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后再稳妥实施。
(三)责成国通公司迅速对项目现场增设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同时在醒目处设置项目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
(四)加强对运输材料质量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管,对项目周边的土壤、水体、植被等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无环境污染。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5110037 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远大石材厂未取得采矿证,偷采嫘祖镇窑河村的山两年之久,且采矿区紧邻宜昌市黄柏河饮用水水源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用水安全。 宜昌市 生态,水 信访人反映4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未取得采矿证,偷采嫘祖镇窑河村的山两年之久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经查阅矿业权审批、历年储量报告等相关资料。该矿东部为原宜昌远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窑河石灰岩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9年4月18日--2021年4月18日),2021年6月,企业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实施了矿山生态修复。2021年8月9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通过专家组验收,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窑河石灰岩矿验收审查意见。2022年10月28日,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远安县瑞泰石材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2023年3月9日,矿山开采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宜昌市应急管理局批复,同年4月18日,远安县应急管理局下达《关于窑河建筑用灰岩矿75万吨/年采矿工程施工的函》,建设期18个月。矿山企业开始进行矿区三通一平建设,安装了安全设施,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修建了排水沟和截洪沟。经现场调查和对比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历年遥感影像,矿山基建活动均是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后进行的。同时查明,在嫘祖镇窑河村范围内,两年来无偷采矿产资源现象。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且采矿区紧邻宜昌市黄柏河饮用水水源地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距离该企业最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嫘祖镇天福庙水库。对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新增调整撤销宜昌市孝感市随州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关意见的函》和环评矿区范围,该企业矿区边界不在嫘祖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且距离最近的保护区边界约1150m。本事项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破坏了生态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企业正处于基建期,当前部分污染防治措施和设备仍不完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比如在表土剥离、运输道路时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的现象,矿区雾炮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610平台作业面未设置施工围挡,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现有雨水收集池偏小,暂未达到环评报告要求。本事项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影响居民用水安全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窑河村已全部纳入嫘祖集镇供水管网范围,嫘祖镇佳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统一供水、运维管护,窑河村居民用水安全有保障。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减轻矿山开采生态环境破坏,消除居民生活环境影响。
(一)严格整改。远安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督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抓好生态环境整改措施落实,推动矿区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持续向好。
(二)加强监管。要求企业严格依法采矿,落实绿色矿山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要求,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相应措施和设施未建设到位前禁止生产采矿。
(三)压实责任。针对企业立即开展普法培训,提升企业自主守法意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四)回访群众。远安县嫘祖镇政府、窑河村实地走访了矿区附近居民,讲解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安全饮水情况,疏通群众心中的症结,周边居民代表对扬尘管控情况表示满意。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110018 宜昌市秭归县金城大酒店厨房噪音和冷冻电机噪音扰民,每天早上5点半启动。之前反映过,整改后没多久又恢复噪音状态,请求督察组处理。 宜昌市 噪音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秭归县金城大酒店厨房噪音和冷冻电机噪音扰民,每天早上五点半启动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月12日,秭归县政府组织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秭归县分局、县科技经信局工作人员到达金城酒店调查核实厨房噪声和冷冻设备电机噪声来源。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经营负责人,其厨房噪声来源为洗碗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冷冻设备电机噪声来源为冷冻库压缩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该酒店冷库压缩机组放置于厨房后墙外,临近居民楼,当冷库内温度高于设定值(-10摄氏度)时,压缩机自动启动运行。5月13日,秭归县城管局联合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厂界噪声开展核实监测。经核实,冷冻库压缩机组于凌晨5:23开始运行,厨房洗碗机设备于10:00开始运行,洗碗机夜间不运行。根据秭归县环境监测站《秭归金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边界处噪声监测报告》,按照环评要求紧邻居民区执行《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Ⅰ类标准,洗碗机设备噪声不超标,压缩机组噪声昼间、夜间均超标。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之前反映过,整改后没多久又恢复噪音状态,请求督察组处理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1年9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编号D2HB202109260072号信访事项,我县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强化检查督办,限期整改。金城酒店结合三峡大学教授现场指导意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噪声问题进行整改,并签订《冷库外机组设备噪声改造合同》合同,耗资7万余元,整改后经监测已达标,并走访周边居民,对整改效果表示满意。关于整改后又恢复噪声状态的原因:一是该酒店为落实2022年全市“清违”行动工作要求,对压缩机组的隔音板房进行了拆除,导致噪声扩散扰民;二是该酒店近期未履行22:00到07:00不开启设备的承诺,从05:30便启动压缩机组,导致夜间噪声扰民。本事项属实。
属实 依法督办,科学整改,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群众满意 (一)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现位于室外的大功率压缩机设备拆除并更换功率小、噪声较小的压缩机设备,重新在酒店室内选择最优的点位安装(5月20日前完成此项整改工作)。整改未完成前,督促企业通过技术手段调整压缩机组运行时间,禁止夜间运行(5月13日已调整到位)。同时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告知相关处理意见,居民对处理措施表示满意。
(二)强化部门履职。县城管执法局对金城酒店噪声超标扰民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三)确保整改成效。督促整改完成后依法对噪声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噪声达标(5月23日前完成),并及时开展回访,了解整改效果。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110013
宜昌市当阳市湖北瑞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破坏生态问题。生产工艺落后,未安装有效除尘、集尘设施(现有设施不起作用),生产时排放大量粉尘,厂房未完全封闭,临时挡板和帘布在作业时撤除,造成大气污染,波及大半个村落。
2.生产时,噪音扰民。
3.露天堆积的秸秆未经处理,大部分已发酵,产生刺鼻气味,腐烂后经过雨水冲刷,渗入地下,污染水体,造成农业面源污染。
4.厂房和堆场无任何规划建设手续,并疑似占用耕地。
宜昌市 其他污染 信访人反映4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关于生产工艺落后,未安装有效除尘、 集尘设施(现有设施不起作用),生产时排放大量粉尘,厂房未完全封闭,临时挡板和帘布在作业时撤除,造成大气污染,波及大半个村落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秸秆加工利用生产工艺简单(破碎-揉丝-打包),根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其生产厂房未全密闭,收尘设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地面物料积尘较多,逃逸落尘范围约为20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生产时,噪音扰民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企业生产时存在一定的噪声。企业是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于4月29日就已停产,无法开展生产状态下的厂界噪声监测。以“群众是否满意”为目标,5月14日19:00,专班人员依次实地走访了距离该公司300米台范围内的5户村民,均表示噪音较小、影响不大,未造成扰民。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露天堆积的秸秆未经处理,大部分已发酵,产生刺鼻气味,腐烂后经过雨水冲刷,渗入地下,污染水体,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主要从事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有少部分秸秆作为原材料露天堆存,等待加工处理,堆存时底部有少部分秸秆腐烂,未闻到刺鼻性气味。由于堆存场地地面未硬化,存在雨水渗入地面的情况。本事项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厂房和堆场无任何规划建设手续,并疑似占用耕地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4年1月9日,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年产88万吨微生物发酵青贮饲料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公司临时占用当阳市草埠湖镇高台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的土地,总用地面积1496平方米,占用地类全部为其他草地(当自然资规临函〔2024〕1号),未占用耕地,该临时用地已在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监管系统中备案。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经核实后对不属实的情况解释、提供佐证资料;属实的情况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在保证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下方可开工生产,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求使群众满意。
(一)开展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企业于4月29日停工整改,聘请专家指导,制定除尘改造方案,委托宜昌凯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设备改造,拆除原有风机、风管、除尘器,升级布袋除尘系统,更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增建2处隔离房。6月底前完成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设施验收通过后恢复生产。
(二)清理露天堆积的秸秆。经现场统计堆场秸秆共计3000吨,督促企业6月10日前全部销售至安能热电等公司用于燃料,对现有场地开展清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当阳市农业农村局、草埠湖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在高台村聘请附近村民为义务监督员,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反馈信息,确保生产过程监管全覆盖。
阶段性办结
5 X3HB202405110004 宜昌市当阳市玉阳办事处窑湾村金桥食品工业园内的帝缘陶瓷有限公司,长期偷排废气,气味让周边农户苦不堪言;将煤焦油、废酚水通过收集池故意 渗漏,严重污染地下水,且气味刺鼻。 宜昌市 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长期偷排废气,气味让周边农户苦不堪言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3年3月,该公司因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受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的立案查处,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主要责任人因此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涉案的陶瓷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其他生产设备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况,各项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3个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与国家及省市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在线设施运行正常,数据传输正常,废气达标排放。2024年3月,当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主要废气排放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3月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将煤焦油、废酚水通过收集池故意渗漏,严重污染地下水,且气味刺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公司煤气发生站设置有1个焦油池和1个酚水池,煤焦油作为危险废物,2024年该公司委托湖北鄂东废油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464.8吨、湖北金万豪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336.84吨,累计801.64吨。该公司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立有入库、转运、处置台账。煤气发生站产生的酚水全部回用于原料球磨和水煤浆制备工段,不外排。通过现场核查焦油池和酚水池以及周边环境,未发现渗漏现象,焦油池、酚水池均水封密闭,并通过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处理。通过核查企业焦油池、酚水池施工设计图,均有防渗施工设计。5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对酚水池和焦油池北侧、南侧、西侧3处点位进行桩基开挖检查,开挖约6米深度后的土壤均显示为黄土,土壤颜色正常无任何异味。现场对开挖后的土壤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5月12日,当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区域2处地下水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经核实后对不属实的情况解释、提供佐证资料;属实的情况要求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区域内陶瓷企业转型升级,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力求使群众满意。 (一)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当阳市成立工作专班,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开展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距离该企业约200米的窑湾村3组村民及村干部等人,均表示该公司现在未出现偷排、异味和粉尘污染的情况。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当阳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坚决查处非法排污行为。
已办结
6 D3HB202405110007
1、在宜昌市猇亭区蔡家畈村三组,该小区最后一排房子没有设置专门的下水道,让最后一排房子居民借用爱民市场的排水沟,导致雨季房屋产生积水,门窗墙壁开裂腐烂,房屋受损严重。
2、反映邻居违建私房,生活污水未进入爱民市场的排水沟,而是直接从投诉人家房屋渗漏。
3、2019年投诉人向社区、街办、政府反映过该问题,但一直未解决问题。
宜昌市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在宜昌市猇亭区蔡家畈村三组,该小区最后一排房子没有设置专门的下水道,让最后一排房子居民借用爱民市场的排水沟,导致雨季房屋产生积水,门窗墙壁开裂腐烂,房屋受损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投诉人反映的蔡家畈村三组小区最后一排有房屋14栋,与投诉人共用下水道(盖板沟)的住户共6户。三组小区最后一排房子设置有专门下水道(盖板沟),与爱民市场共用,两片区排水方向由高至低流向下水道(盖板沟)后进入小区主排水管道,然后接入正大路污水管道。自2020年起,街办组织社区在白天、夜晚、下雨期间等不同时间,多次实地查看排水沟及房屋情况,排水沟内均无淤堵,排水通畅,部分房屋因自然老化存在轻微墙面脱落、返潮发霉等正常情况,不存在房屋受损严重。2021年、2022年,猇亭区人民法院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投诉人和邻居相邻关系一案,评判认为:“公共下水道流经案涉巷子,案涉巷子中有下水道盖板,盖板之间有入水口存在”“即使遇到大雨时候,排水时间稍长,也可以自然排入公共下水道,不会造成长时间积水”,且一审中申请证人出庭,证人当场陈述未见巷道积水情况。2022年6月7日,猇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投诉人诉讼请求;2023年1月16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邻居违建私房,生活污水未进入爱民市场的排水沟,而是直接从投诉人家房屋渗漏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投诉人邻居蔡家畈3-61号屋主先前确有违建私房,面积为96㎡,已于2022年3月6日依法拆除63.2㎡,剩余32.8㎡因影响现有建筑的整体稳定性及受力状态,拆除该部分对房屋安全有影响,不具备拆除条件,未拆除。投诉人邻居房屋后设置有专门下水道(盖板沟),与爱民市场共用,两片区排水方向由高至低流向下水道(盖板沟)后进入小区主排水管道,然后接入正大路污水管道。投诉人邻居蔡家畈3-61号屋主自2023年7月后未在此居住,不存在生活污水从投诉人房屋渗漏情况。本事项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2019年投诉人向社区、街办、政府反映过该问题,但一直未解决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9年以来,政府、街办、社区共收到投诉人投诉排水、邻居违建等问题20件(信访平台统计),均已按照信访程序办理办结。2019年8月,街办、社区工作人员组织投诉人与邻居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维修施工。投诉人反映房屋泡水问题,街办、社区多次在极端天气时实地查看,未发现投诉人房屋泡水的情况。2022年7月,街办协调多方资源,解决投诉人反映的自身房屋排水问题,对其房前屋后进行了整治。本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一)积极开展走访调查。2024年5月12日,猇亭区组织古老背街办、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迅速开展走访调查,核实情况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猇亭区人民政府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宣传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