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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5月26日)
日期:2024-05-26 21:25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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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九批 2024年5月26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X3HB202405160106 |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五尖山村七组,冯家冲方解石矿采矿对周边农户影响极大。 1、房屋严重受损,墙体开裂,屋顶漏水,地基下沉,安全受到威胁; 2、矿山放炮导致周边养殖场猪受惊摔死摔伤损失惨重,养殖场被迫停止养殖; 3、生活设施沼气池、饮用水池受到破坏,无法正常生活; 4、采矿泥车拉矿导致灰尘满天飞乌烟瘴气; 5、没有合法手续破坏农田,被发现后以租代征。 |
宜昌市 | 生态 | 信访人反映5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房屋严重受损,墙体开裂,屋顶漏水,地基下沉,安全受到威胁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冯家冲方解石矿山位于长阳县都镇湾镇五尖山村。采矿权人为宜昌富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方解石;矿区面积0.2727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760米至500米;冯家冲矿山设计规模3万吨/年,实行地下开采;于2019年11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4205282019116130148883,有效期自2019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9日。2019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长环审(2019)41号)。2019年12月《宜昌富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冯家冲方解石矿井工3万吨/年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审批通过。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8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对《长阳冯家冲方解石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矿属于基建矿,已按环评建设储矿场,废石临时堆场、排水沟,废水沉淀池、雾泡机洒水降尘。2023年1月8日,该矿春节放假停工,同年3月22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批准复工建设,复工后不久,该矿因资金原因,于同年4月1日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申报停工,至今未复工。该矿于2020年开工建设,井下爆破施工由长阳平安爆破有限公司承办,爆破设计方案由爆破专业工程师制定,爆破施工中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针对矿区周边部分村民反映该矿井爆破震动较大、对房屋有影响的问题。2021年10月,该矿聘请河南合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矿区周围8户民房进行了安全性鉴定,其中2户房屋位于矿井上方,其余农户房屋位于矿井两侧,此次8户房屋安全性均鉴定为Bsu级(安全性略低于鉴定标准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2022年4月,都镇湾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对矿区周围9户民房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民房地基鉴定结论均评定为非危险状态,建议对部分结构和附属房进行加固修复。2022年6月都镇湾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北正无私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矿区井口200米范围内9户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损失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9户损失共计114124.00元。根据评估结果,该矿与周围农户签订了房屋炮损补偿协议,确定由矿方按照评估公司评定的房屋受损价值给于矿区周围9户群众炮损补偿,现已全部兑付到位,并由农户自行负责修缮房屋,其中鉴定为c级的1户于2023年自行新建房屋。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矿山放炮导致周边养殖场猪受惊摔死摔伤损失惨重,养殖场被迫停止养殖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一是爆破施工以来,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县公安局指挥中心、都镇湾派出所2020年来未接到矿区周边养殖户因爆破作业导致养殖场生猪受惊摔伤摔死的警情。二是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矿区周边8户进行了入户走访,走访调查中部分养殖户反映存在生猪受惊现象,但无摔死摔伤情况。矿区周边现有小型养殖户2户,其中1户现有存栏生猪170头,另1户因受刑事处罚和个人身体原因暂无存栏生猪,不存在养殖场被迫停止养殖现象。本事项不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生活设施沼气池、饮用水池受到破坏,无法正常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一是为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建设不受影响,2020年该矿主动出资在信访人屋后新建一处100立方米饮水池,并交由信访人使用;2021年该矿又再次主动出资对1户沼气池、1户的沼气池和化粪池进行了维修。二是矿区周边有3户建有沼气池,其中1户沼气池正常使用,1户沼气池闲置未使用且未发现破损,1户迁居至都镇湾镇杨柘坪村,原有沼气池废弃且未发现破损;三是2017年都镇湾镇在五尖山村五组实施了农村集中饮水安全工程,新建一处200立方米集中供水池,矿区周边农户当前饮用水均由该水池供水,目前人畜饮水有保障。本事项不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采矿泥车拉矿导致灰尘满天飞乌烟瘴气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五尖山村冯家冲矿目前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矿井采取了封闭措施,未发现采矿泥车运输;但在走访过程中矿区周边群众及五尖山村民委员会反映,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五尖山村冯家冲矿断续开展了复工前的矿渣清运。清运路线主要是都镇湾镇晓谢线、五尖山村至杨柘坪村擂鼓台的联村路段,整条清运路线中,五尖山村域内约有一公里道路未硬化,扬尘主要来源为未硬化路段的灰尘。本事项属实。 (5)信访人反映的没有合法手续破坏农田,被发现后以租代征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矿区建设过程中,因需要堆放临时产生的矿渣,宜昌富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同村民签订土地占用协议,并给予村民一定的补偿,因考虑用作临时堆放,企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套合“二调”数据库,该矿建设占用一般耕地5911.96平方米。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规范矿石开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一)加强企地共建。企业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企业联合村委会主动加强与周边农户的走访沟通,妥善化解因企业生产建设引起的矛盾纠纷,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与理解,建立良好的企地关系。 (二)督促立行立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已于5月18日向该矿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15日内将占用的耕地恢复原状。目前该矿已委托第三方编制复垦方案,正在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属地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同时,根据企业用地实际需求,督促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积极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环保生产台账,建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运输车辆覆盖和厂区及周边环境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县直职能部门通过“双随机”方式,加大对该企业现场联合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各项环保设施。在后续复工复产过程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X3HB202405160101 | 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民益家园小区,居住环境恶劣,垃圾满天飞、违章乱搭建严重。 | 宜昌市 | 其他 污染 |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民益家园小区,居住环境恶劣,垃圾满天飞、违章乱搭建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民益家园位于伍家岗区民益路1号,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1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开发商为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共有20栋合计1880户(其中保障房9栋568户,经适房即市直管公房11栋1312户),该小区由武汉百步亭和佳维物业两个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小区内设有9个全封闭式的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小区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安排9名保洁员按每天2次的频率对小区进行打扫。小区内共设置9处垃圾投放点,由物业公司定时联系环卫作业公司对垃圾进行清运,小区环境基本整洁。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存在绿化带有卫生死角、垃圾桶表面污损、建筑垃圾房混入生活垃圾等问题。因该小区为本市最早一批保障房项目,每间房屋设计面积较小,部分住户家庭人员较多,为生活需要,小区内个别楼栋存在违章搭建的情况。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1.加强垃圾房管控,及时清理卫生死角,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小区环境卫生; 2.引导小区居民加强环保意识,提高居民良好生活习惯; 3.对照时间节点及时依法依规清理小区内违章搭建。 |
(一)改善小区卫生环境。5月17日,宝塔河街道、合益路社区已督促物业公司开展小区环境集中整治,对8处绿化带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对9个垃圾分类点的垃圾桶进行更换及清洗,加强对建筑垃圾房的封闭管理,确保无生活垃圾混入。后续我们将督促物业公司完善定人定责制度,强化每日清扫作业,并加大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及垃圾投放点环境卫生的督导,促进长效化、精细化管理,全面保障小区卫生环境。 (二)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宝塔河街道、合益路社区会同物业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同时发动物业、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引导小区居民分类定时投放垃圾,不乱丢垃圾,提高居民良好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小区环境。 (三)开展小区拆违工作。对民益家园小区存在违章乱搭建的问题,街道执法中心将迅速对该小区违章搭建情况进行摸排认定,并根据违建认定情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 | X3HB202405160078 | 宜昌市当阳市河溶镇红明村董冲水库、闫冲水库、魏冲水库、冯冲水库、韩冲水库投肥投粪,污染严重,周边建设养猪场、养鸡场,异味严重,粪污污染水质。 | 宜昌市 | 水 | 信访人反映4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河溶镇红明村董冲水库、闫冲水库、魏冲水库、冯冲水库、韩冲水库投肥投粪,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座水库巡查员汛期每天、非汛期三天对水库巡查一次,巡查内容主要为坝面及水库周边环境卫生,水库禁投养殖等。河溶镇农办及执法局负责对巡查员巡查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镇政府至少每半年对水库水质进行自主检测一次。根据2023年和2024年水库水质抽样检测报告(冯冲水库和魏冲水库因除险加固水位低2024年一季度未进行水质检测),水库水质均在V类及以上,没有劣V类,符合灌溉用水水质要求。2024年5月18日河溶镇委托第三方对5座水库开展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灌溉水质要求。经对5座水库周边22户居民现场走访调查,被走访居民表示没有看到水库投肥投粪现象。通过调取2021年以来信访投诉件,没有涉及这5座水库投肥投粪养殖问题的信访件。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周边建设养殖场、养鸡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目前5座水库周边有规模化养殖场4家,2家停止养殖,2家正在养殖。分别为:冯冲水库周边原有2座规模化养殖场,分别为1个养猪场和1个家庭农场,现已全部停止养殖。养猪场建于2014年,紧靠水库东北角,年出栏生猪1000余头,于2020年8月停止养殖。家庭农场,位于水库北侧,距离水库200米,于2008及2011年建有2栋鸡舍,面积2000平方米。养殖场配套有化粪池、堆粪棚等设施,设计年出栏肉鸡18万羽,产生鸡粪发酵处理后还田,该场2019年12月停止养殖。董冲水库周边有养鸡场1家(隶属于河溶镇三冲家庭农场),鸡舍2处。其中1处位于水库东北侧,紧靠水边建有1栋鸡舍,面积500平方米,2023年底停止养殖。另1处离水库下游堤坝30米,建有2栋鸡舍,面积1200平米,设计年出栏肉鸡25万羽,现存栏肉鸡6万羽,正在养殖中。闫冲水库周边有养殖场1座,隶属于家庭农场,现正在养殖中。1栋鸡舍建于2009年,位于水库西北角,距离水库约100米,面积900平方米,现存栏肉鸡1万羽。魏冲水库和韩冲水库周边无养殖场。按照宜昌市畜禽养殖“三区”与区域布局方案规定,5座水库所处区域不属于畜禽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属于适宜养殖区。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粪污污染水质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在养的2座养殖场均没有设置排污口,没有发现有粪污直排入水库现象,没有对水库水质造成污染。一是董冲水库的三冲家庭农场,采用3层笼养方式,自动皮带传输清鸡粪在堆粪棚发酵3个月后还田利用,2024年以前均由农户还田利用,2024年均运至正阳养鸡专业合作社有机肥厂处理。二是闫冲水库的家庭农场,其粪污处理方式为全进全出饲养模式,鸡出栏后,对地面铺垫的谷壳一次性清栏打包运走。本事项不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异味严重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现场核实时,没有闻到明显臭味,走访调查22户周边居民反映养殖场周围也没有明显的臭味。通过委托第三方对养殖场周边开展大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保护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力求使群众满意。 |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首位,不断维护水生态逐步向好。 (二)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对5座水库开展环境保护问题全面排查,坚决查处取缔违规养殖行为,进一步巩固水库禁投成果,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 (三)强化监管,建立机制。安排专管员定期打捞水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库周边垃圾,严防有污染水质现象发生。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日常监管,对粪污消纳场地进行定期检查,形成闭环管理。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水库水质开展自主检测,对水质不达标的水库从严处罚。 (四)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做好河湖长日常巡查工作,镇级库长每月巡查1次,及时发现水环境保护问题并解决处理。加强公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每次给予奖励200元。 |
已办结 | 无 |
| 4 | D3HB202405160046 | 宜昌市当阳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枣林矿,开矿导致山林植被永久破坏,开采产生的噪声、粉尘、爆破、振动严重破坏村民生产生活环境。 | 宜昌市 | 生态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枣林矿,矿山开采导致山林植被永久破坏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枣林矿区建筑用灰岩矿,位于玉泉街道枣林村,由原当阳市长坂坡钙品有限公司采石场(采矿权证号C4205002011037120108716)与当阳市晶锐石英材料厂方解石采石场(采矿权证号C4205002009126120059211)整合而成。2018年9月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该矿采矿权,矿区面积27.78公顷,开采标高+560米至+330米,可开采储量1429.44万吨,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开采规模90万吨/年,可采年限17.88年。该矿矿区面积27.78公顷,涉及林地面积26.0084公顷,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符合林地使用要求,该矿基建使用林地范围未超过审批范畴。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开采产生的噪声、粉尘、爆破、振动严重破坏村民生产生活环境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目前处于基建阶段,具备合法手续,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为降低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该矿将原24小时作业改为早7时至晚7时作业,同时利用洒水车和沿公路厂界安装喷淋装置进行降尘。该矿于2023年4月、8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2023年5月该矿开展了厂界噪声、无组织粉尘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该矿基建阶段还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第三方专业机构宜昌安诺爆破有限公司《爆破振动检测报告》实测认定,爆破振动不会对检测点产生破坏影响,也不会对西侧民房和农田产生破坏影响,爆破振动安全可控。自2024年1月26日起,该矿一直停止作业至今。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经核实后对不属实的情况解释、提供佐证资料;属实的情况要求该企业进行整改,力求使群众满意。 | (一)加快推进居民搬迁。玉泉街道加快居民协商搬迁,对矿区周边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矿山隐患治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要求,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加强部门监管力度。举一反三,对该矿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立行立改,确保后续生产达到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四)强化矿山生态复绿。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要求,督促矿山严格落实治理修复任务,对7级边坡已种植的5000余株苗木进行管护,及时补种补植,提升复绿效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 | D3HB202405160004 | 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夹湾路38号前面有一块地,有多人在露天焚烧秸秆,产生黑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诉求是追查到焚烧秸秆的个人进行处理。 | 宜昌市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夹湾路38号前面有一块地,有多人在露天焚烧秸秆,产生黑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诉求是追查到焚烧秸秆的个人进行处理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月15日晚9:37西陵区夜明珠街道收到居民投诉,称该地有露天焚烧现象,英雄山社区工作人员22:15到达现场,未发现焚烧人员,无明火。5月16日街道发现一处固定焚烧点位,现场有焚烧痕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居民微信群进行排查,并对在此种菜人员和附近居民展开调查走访。当晚,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于晚十八时至二十二时在该处巡查值守。5月17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上门排查,找到近期焚烧秸秆的当事人。当事人基本情况如下:男,48岁,患有脑梗、面瘫等多种身体基础疾病,因家庭变故导致精神状况不佳,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目前独自居住。经当事人现场指认,焚烧点位于其母亲留下的菜地,一直由其耕种,焚烧物主要为菜地的杂草枯枝,烧完后撒到周边菜地施肥。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妥善解决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力求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 | (一)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夜明珠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强调禁烧工作重要性,并告知当事人及在外工作的家人焚烧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且已经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当事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并签署承诺书,保证以后不再焚烧。 (二)妥善处置焚烧点位。夜明珠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完成焚烧点位的水泥、砖块清除工作,并进行回填处理,并在焚烧区周边设置露天焚烧告知牌和5块禁止焚烧的警示牌,提醒附近居民不得焚烧秸秆(此项工作已完成)。并设置农田废弃物集中堆放点,由英雄山社区组织人员回收(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6月1日前) (三)建立居民共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做好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工作,发动附近居民参与到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中来,如有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西陵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夜明珠街办等各相关单位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加大禁烧宣传和执法力度,避免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 | X3HB202405140030 | 宜昌当阳市王店乡双联村在2020-2022年期间,大规模接收设备落后产能企业,空气污染严重,望制止引进高污染企业。 | 宜昌市 | 大 气, 其他 污染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当阳市王店乡双联村在2020至2022年期间,大规模接收设备落后产能企业事项,经现场核实为:信访件反馈的宜昌当阳市王店乡双联村实为当阳市王店镇双莲村。双莲工业园规划面积12.67平方公里,其中占用双莲村面积4.62平方公里。2019年1月该园区规划环评经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审查通过。规划区产业定位以机械装备产业、新材料产业、仓储物流产业、废钢铁再生冶炼产业、绿色建材产业和环保产业为主,辅以少量的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共入驻企业20家。2020年以来,当阳市为承接宜昌市产业东部转移,启动双莲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招引新落地企业共计16家,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项目均由当阳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照规定完成建设用地审批。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规定,经发 改部门核实,2020年至今,双莲工业园落户16家企业备案17个项目,其中符合鼓励类项目5个、非限制或非淘汰类项目12个,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工信部《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2021年第25号),经经信部门核实,15家企业生产设备均不属于淘汰落后范畴(湖北叶海木业暂无正式生产设备进厂)。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事项,经现场核实为: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16家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工业园区环境容量为二氧化硫378.41吨、氮氧化物263.15吨、颗粒物 483.69吨。经核定,园区 16 家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6.72吨、16.46吨、12.07吨、15.85吨,生物质、天然气的年消耗量分别为8430 吨、912万Nm3,排放量在园区环境容量控制范围内。双莲工业园企业均不在《2024 年宜昌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范围内。经查询,2020年以来,“12345”市长热线和“12369”环保信访等平台均无关于双莲园区企业大气污染的信访投诉件,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双莲工业园企业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5月16日,当阳市王店镇镇政府领导对双莲村8个村民小组村民进行了走访,召开湾子屋场会7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9条,无反映关于双莲工业园空气污染方面的问题。5月18日上午宜昌市走航监测车对双莲工业园主要道路进行走航,VOC、PM2.5均显示浓度正常,未发现明显高值。经现场核查,园区有企业存在物料露天堆存现象(湖北鸿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扬尘管控不到位,园区存在大气污染情况。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经核实后对不属实的情况解释、提供佐证资料;属实的情况要求改企业进行整改,力求使群众满意。 | (一)严格项目准入。当阳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严把项目准入关,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方向招商引资,禁止高污染、高能耗、设备落后产能企业入园,大力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 (二)加强排查整治。组建工作专班,对园区企业逐一开展环保检查,对发现的环保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三)严格监管执法。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湖北鸿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完善扬尘防治措施,清理原露天材料。同时,强化对园区企业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6月30日前,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所有涉气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