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1日)

日期:2024-06-01 21:37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徐梦琦打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五批   2024年6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20074 宜昌市宜都市畜牧局旁,A5舞蹈中心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一直持续营业,营业声音太大,噪音扰民。 宜昌市 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A5舞蹈中心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九点一直持续营业,营业声音太大,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A5舞蹈中心实为宜都市爱舞舞蹈培训有限公司,位于宜都市陆城街道五宜大道原畜牧局A号商住楼1单元2层201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581MACW8U0K7T。该公司是宜都市文化和旅游局管辖的一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内容为舞蹈培训。经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4∶00—20∶30;星期六至星期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30。该机构经营场地有两层,一楼为前台,二楼为教学区域,教学区域共有教室六间,每个教室有音箱2个,共有音箱12个。信访人居住楼层为三楼,与培训机构上下相邻。经宜都市相关部门现场核实,信访人周末休息时间与培训机构营业时间重合,导致无法得到正常的休息,周一至周五因音响声音大造成地面有震动,影响家庭生活及学习。根据 《宜都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2027)》,该敏感点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按照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该敏感点距声源边界小于1米,其室内应按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减10dB(A)评价,即昼间50dB(A),夜间40dB(A)。5月23日晚,经现场监测:该敏感点客厅昼间为48dB(A),卧室昼间为50dB (A),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但是,监测人员在信访人家中能感觉到明显振动。本事项属实。 属实 2024年6月15日前督促宜都市爱舞舞蹈培训有限公司合理规划教学教室,更换小功率音响,将教室的玻璃更换成隔音玻璃,做好隔音处理,减少经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一)开展立行立改。宜都市爱舞舞蹈培训有限公司立即拆除教室内所有挂墙音箱,将功率200W–400W的音箱更换为功率45W–150W的音箱在地面放置;将教室的玻璃更换或加装隔音玻璃,做好隔音处理;科学合理地调配教学教室,将上层为住户的2号、3号教室调整至上层为平台的4号、5号教室。(完成时限:2024年6月15日前)
(二)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对该培训机构噪声现状开展不定期监测。
(三)开展入户调查。针对目前的整改成效及后续整改措施,对楼上住户开展入户走访,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居民理解支持。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5220069 1.宜昌市西陵区平湖花园小区一号楼,一楼商铺餐馆油烟排放严重。
2.一楼茶馆营业噪音和餐馆后厨设备运作声音大,噪音扰民。
宜昌市
气,噪音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西陵区平湖花园小区一号楼,一楼商铺餐馆油烟排放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餐馆为平湖花园小区内花马云南餐馆,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55-1号一楼,平湖花园小区于2010年建成,目前1号楼一楼一整层仅花马云南一家经营,经营面积约370㎡,灶头2个,包房6间,主营中餐、晚餐 (炒菜等)。营业时间为11∶00-14∶00;17∶00-21∶00。该处经营场所产权为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授权委托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管理,出租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以该地址申请注册宜昌市西陵区花马云喃餐厅 (店招花马云南),注册日期2017年11月,该店自2017年经营至今。新签订租赁合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场对相关证照、油烟设备清洗记录进行了检查,设备清洗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清洗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在现场调查核实中发现当前油烟设备及油烟管道存在局部挂油珠和管道存在缝隙现象,油烟排放方式为地排,油烟排放过程中存在油烟外逸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反映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一楼茶馆营业噪音和餐馆后厨设备运作声音大,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花马云南餐馆内设包房6间,其中4间设置麻将桌,未设置茶馆。但在营业期间存在客人因打牌喧闹导致噪音扰民现象。而且后厨在作业过程中,因煤气灶及器具、厨具发生碰撞,也会产生一定噪声污染。另经西陵区街办、社区走访居民,收集反馈意见中有噪声扰民内容。本事项属实。
属实 妥善解决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力求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 (一)入户走访,收集诉求。5月23日,西陵区街办、刘家大堰社区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小区居民18户,收集到2户居民相关意见建议3条,其他居民未反馈意见。街办和社区将收集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向餐馆负责人进行反馈,并督促其逐一整改到位。同时,街办和社区将常态化走访居民,做好解释说明、争取居民理解。
(二)压实责任,立行立改。5月23日晚及24日上午餐馆负责人联系清洗工人对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内部进行清洗。5月24日餐馆聘请专业人员检查油烟管道密封性,并对发现的油烟外逸缝隙进行修补,缝隙现已全部修补完毕。同时要求餐馆将油烟地排方式更改为空中排放,整改完成前门店不能营业。(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三)加强巡查,强化监管。对餐馆营业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整改完成重新开业后,每日21∶00及时停止后厨作业。同时,联合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四)主动服务,引导转型。目前餐馆已暂停营业,后续将更新门店业态,朝仓储业转型。西陵区街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做好服务,引导餐馆经营者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业态升级。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20028 信访人反映对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2号美岸长堤小区小楼宴油烟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理由:1.公示结果表明该小区居民同意建设餐馆,但实际上有八十多户居民签字反对建设餐馆。2.公示结果表明小楼宴装修时安装了烟道,实际上3月12日之前并没有配备烟道。3.公示结果表明小楼宴5月14日已停业整顿,实际上至今为止都没有停业。4.相关部门已明确该楼房就是居住用地,建设餐饮店不合法。 宜昌市
气,其他
污染
(1)信访人反映的公示结果表明该小区居民同意建设餐馆,但实际上有八十多户居民签字反对建设餐馆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小楼宴”中餐厅 《营业执照》名称为:宜昌市健群和餐饮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2MAD306JB0M),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2-5-101号。该餐厅系美岸长堤小区东门裙楼,产权人系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商业,原租户为泰国古法按摩,后来改成餐饮(与泰国古法按摩属于同一个经营者),经营性质现已变更为餐厅。该餐饮单位排烟管道安装在美岸长堤小区5号楼旁裙楼3楼平台上,居民担忧开业后产生的油烟及噪音会影响居民身心健康,不允许住宅楼附属裙楼经营中餐等重油重排重污染项目,要求烟道必须拆除恢复原貌。美岸长堤小区共有597户居民,3月29日晚,墨池巷社区组织召开小楼宴第三次协商议事会,居民代表在会上提交诉求书,有70户居民在诉求书上签字反对建设餐馆 (其中包括部分5号楼39户居民和2、3、4号楼部分居民)。4月1日下午召开第四次协商议事会,当天社区和商户老板进行协商,在矛盾调解前暂停门店装修。4月3日墨池巷社区邀请西陵区住建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区分局、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中燃公司、学院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中心,召开“街道吹哨 部门报到”美岸长堤小区现场协调会,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公示结果表明小楼宴装修时安装了烟道,实际上3月12日之前并没有配备烟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餐厅在开展项目装修建设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办理了小散工程备案登记,社区于2023年12月9日收到该商户提交的装修备案。该商户于3月12日开始加装烟道,于5月1日前完工。装修期间烟道先后三次调整了安装位置,最后确定烟道排放口放置在大门顶部造型上,同步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商户于2024年5月1日起开始试营业。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公示结果表明小楼宴5月14日已停业整顿,实际上至今为止都没有停业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墨池巷社区于5月14日向小楼宴商户发送工作联系单,建议商户在处理意见回复之前停止营业,该商户口头承诺门店暂停对外经营,但厨房仍有食品加工活动。在办理本信访件期间,西陵区住建、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多次开展现场检查督办,并下达相关文书。5月25日,学院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对门店张贴封条,该商户已全面停业。本事项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相关部门已明确该楼房就是居住用地,建设餐饮店不合法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市西陵区美岸长堤小区小楼宴餐馆所在楼栋于2008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用地性质 (证号:宜市规建 (2008)027号)为居住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内可配备部分商业设施,该建筑1、2层使用性质为商业、居委会,3至15层使用性质为居住。小楼宴涉及的房屋产权于2015年转让给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房产证显示,该商户房产(西陵一路2-5-10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居民所在楼层规划用途为住宅。综上,信访人反映的该楼房地块为居住用地属实,但该地块能否建设餐饮店无相关法律规定。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经核实后对不属实的情况解释、提供佐证资料;属实的情况整改跟进督办。妥善解决群众举报问题,使群众满意。 (一)推动立行立改。西陵区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已向该商户下达工作督办函和责令整改通知书,5月25日,学院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对门店张贴封条,该商户已全面停业,5月27日,该商户自行拆除了烟道,在居民同意之前不进行经营活动,后续整改方案及时向群众公开。
(二)加强沟通协商。西陵区政府将继续运用“共同缔造”理念组织业委会、5号楼居民代表和相关部门召开议事协商会,力争化解矛盾、达成共识,以“群众满意度”作为信访件是否办结的标准。
(三)加强日常监管。待商户与居民协商一致后,督促其严格按照协商意见整改到位,街办和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220012 宜昌市夷陵区廖家林村主任自2016年至2024年共非法开办的五个石厂:1. 破坏生态环境面积上百亩,破坏山体。
2.还将生活污水、农药残留排向投诉人的饮用水池,造成严重污染。
宜昌市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夷陵区廖家林村主任自2016年至2024年共非法开办的五个石厂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市夷陵区廖家林村属于小溪塔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一个行政村,全村总面积45平方公里。该村现任村代理主任,居住地为廖家林村一组,2016年1月进入廖家林村委会工作,2018年12月换届选举后担任廖家林村“两委”班子成员,自2023年8月起任该村代理主任(2023年8月,原廖家林村书记、主任辞职)。2016年至2024年间廖家林村辖区内原有3家采石企业,无非法采石厂。3家采石企业分别是夷陵区李家湾采石厂、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及宜昌市金狮建材有限公司。夷陵区李家湾采石厂为个体工商户;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为个人独资企业;宜昌市金狮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有两名股东。3家采石企业均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批准矿区面积分别为154亩、77亩、218亩,属于合法采石企业。三家采石企业与现任村主任、原村主任均无关联。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破坏生态环境面积上百亩,破坏山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夷陵区李家湾采石厂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11月按照编制的生态修复方案完成了矿山闭坑生态修复及土地复垦综合治理,现场植被情况良好。宜昌市金狮建材有限公司矿权有效期至2025年4月,该矿山企业在2020年底前,按照边生产、边复绿的要求,落实了年度生态修复措施,自2021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进一步核查,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夷陵区李家湾采石厂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因越界开采被处罚,其中:宜昌市夷陵区鸿涛采石厂因越界开采于2018年2月9日、2019年3月5日被原夷陵区国土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越界面积1.89亩,后期已完成生态修复;夷陵区李家湾采石厂因超深开采于2020年6月30日被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超深开采面积约0.75亩,后期对超深范围进行了回填并已完成生态修复。同时,廖家林村内存在其他涉嫌非法开采的行为。2024年初至今,小溪塔街道办事处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过程中发现3起涉嫌非法开采行为,分别是:廖家林村四组一村民以修路名义涉嫌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占地面积2.25亩;廖家林村二组一村民以平屋场、修路名义涉嫌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占地面积0.6亩;廖家林村二组一村民以开挖屋场名义涉嫌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占地面积0.89亩。以上3起违法行为线索已全部移交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对破坏的土地已全部实施复土复绿 。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还将生活污水、农药残留排向投诉人的饮用水池,造成严重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4年1月,廖家林全村已完成自来水管架设,由宜昌民生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水,全村1272户村民安全饮水覆盖率100%,村民生产生活用水有保障。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廖家林村完成了卫生厕所改造及无害化厕所建设任务。该村农药包装废弃物通过农资店进行回收后,由区农安中心集中统一处理。不存在生活污水、农药残留排向饮用水池的问题。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一)加大生态环保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巡查责任制,杜绝非法采石行为。
(二)依法依规对廖家林村四组村民、廖家林村二组村民违法采石行为进行处理。
(三)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廖家林村四组村民、廖家林村二组村民违法采石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加大警示宣传教育,形成震慑效应。 (责任单位: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加大自然资源巡查监管力度,对新发现的违法采石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非法采石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资店覆盖范围广的优势,组织村民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其他有害垃圾的清理,由农资店进行回收后交区农安中心集中统一处理。 (责任单位:小溪塔街办,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5 D3HB202405220010 宜昌市当阳市淯溪镇八景坡村5组的八景生猪养殖场污水直排至漳河持续一年以上。 宜昌市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淯溪镇八景坡村5组的八景生猪养殖场污水直排至漳河持续一年以上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当阳市八景坡生猪养殖场位于当阳市淯溪镇八景坡村五组,于2016年建成投产,共建设育肥舍4栋,设计年出栏生猪4000头,配套化粪池900m3,异位发酵床400m2。2021年在原场区外60米处,新建了一栋2层楼猪舍,设计年出栏生猪4000头,配套化粪池2000m3及粪污干湿分离系统。该养殖场“三证”齐全,于2016年6月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手续,2020年11月扩建再次办理农用设施用地备案手续,2022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 (当环审〔2022〕33号),2016年9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养殖场老场区边界距离漳河194米,新场区边界距离漳河231米,根据《宜昌市畜禽养殖 “三区”与区域布局方案》和《当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图》,该段水域为Ⅲ类水体功能区,该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该养殖场采取机械干清粪工艺,配备2辆8.5m3吸粪车,粪污通过吸粪车转运至当阳市继红养猪专业合作社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处理中心综合利用,该中心建设田间储粪池2000m3,辐射种植面积1000余亩。该养殖场2023年出栏生猪2批,共计4713头。2024年4月20日补栏,现存栏仔猪4500头,均重20斤左右。对新老养殖场区实地查勘,周边无异味,养殖场院墙外围无排污口和排污管道,新场区周边未发现粪污渗漏、直排痕迹,在距离老场区后方20m左右处有一条山水冲刷自然形成的雨淋沟 (沟宽30厘米),发现有疑似渗漏点,水量非常小,无流动。顺着雨淋沟查看,沟内有大量腐烂落叶,两侧灌木等植物生长正常。初步分析,该场在建设粪污收集池时,池底地质结构为岩石和沙土,疑似粪污收集池出现破损,污水通过缝隙渗出。经对疑似渗漏点进行挖掘,发现其土壤呈褐灰色,无粪污污染后黑色恶臭表现。通过乘船对漳河岸边实地查看,雨淋沟入河口附近河水感官无异样、无粪污痕迹。经查看该养殖场2023年、2024年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2023年运输处理粪污4097吨 (实际出栏4713头),2024年截至目前已运输处理1872吨 (实际现存栏仔猪4500头),与实际情况相吻合。经走访周边距离养殖场50米、80米、100米等3户居民,均反映未发现该养殖场直排、偷排粪污现象。淯溪镇八景坡村村民委员会也证明村民的说法。通过查阅近2年畜牧部门日常巡查记录,未发现该场出现粪污直排情况。对雨淋沟入河口上下游取水采样,监测结果达标。2023年以来,该场下游漳河省控断面 (淯溪大桥)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到Ⅱ类水质。综合来看,该养殖场存在养殖污水渗漏问题,但未直排漳河。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养殖场污水排放情况,调查企业排污情况和环保设备建设、运行状态,若存在向漳河排放依法依规处理,保障群众居住环境和用水安全。 (一)对渗漏点进行处理。在2024年5月26日,在疑似渗漏点处修建10m3左右截流池,使用现浇混凝土做防渗处理,并做遮盖处理,每日安排工人检查,达到一定积水量后及时使用吸粪车,运送到当阳市继红养猪专业合作社粪污收集处理中心处理。
(二)新建储粪池。在2024年7月15日前,新建1000m3储粪池,做好防渗防漏处理,将养殖粪污收集到新储粪池并及时清运,彻底解决渗漏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管。当阳市农业农村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及淯溪镇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