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3日)

日期:2024-06-03 22:07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付婕打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   2024年6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40075 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高新区宜化集团和南玻集团工业废料倾倒在404工厂出口位置,对部分工业废料进行了掩埋,经整改,目前已清理了6800吨废料。信访人诉求,希望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其取得联系,告知最终整改结果。 宜昌市 土壤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高新区宜化集团和南玻集团工业废料倾倒在404工厂出口位置,对部分工业废料进行了掩埋,经整改,目前已清理了6800吨废料。信访人诉求,希望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其取得联系,告知最终整改结果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3年9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投诉人反映事项中两企业将工业废渣倾倒在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善溪冲二组善溪冲三桥东北侧闲置空地 (以下简称倾倒地点)的问题线索,经查明实为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及其磷石膏生产和销售商湖北旭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旭特建材),将改性磷石膏委托湖北柘淮商贸有限公司处置 (以下简称柘淮商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昌南玻)将多晶硅废渣委托宜昌市燎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燎源工贸)处置。旭特建材、柘淮商贸和燎源工贸将其受委托的部分改性磷石膏和多晶硅废渣交由宜昌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 (以下简称雅里水泥)生产利用,但雅里水泥未实际用于生产,将磷石膏和多晶硅废渣堆存和填埋于倾倒地点。根据宜化肥业、宜昌南玻环评及相关资料,上述提到的磷石膏及多晶硅废渣为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针对上述线索,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因案件调查中需要对生态环境损害结果相关证据予以认定,同时上述几家公司违法行为可能涉嫌造成生态环境损害,2024年2月2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事发倾倒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2024年3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涉案的湖北柘淮商贸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5万元;对湖北旭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2万元。对涉案的高新区雅里水泥制品厂、宜昌市燎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根据评估报告认定的具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数量计算出处置费用,再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目前,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根据该鉴定报告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工作。针对举报人2023年9月份的举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和迅速处置。2023年11月27日至29日,宜化肥业、宜昌南玻将倾倒地点堆存和填埋的磷石膏、多晶硅废渣分别拖回原公司暂存场。宜化肥业共清理泥渣混合物138车4091.92吨,宜昌南玻共清理泥渣混合物95车2400.92吨,上述泥渣混合物共计6492.84吨。2024年5月10日,信访人向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科电话咨询了该信访举报奖励何时兑现的问题,信访科向信访人反馈由于该案件正在等待涉案场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报告,案件仍在办理中,举报奖励需要在本案件处理完毕后实施,同时向投诉人解释了信访举报奖励政策。本事项属实。 属实 对投诉问题所涉及的六个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投诉人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在案件处理完毕后作出奖励决定。将继续加强与信访人联系及沟通,按工作节点将后续处理情况告知信访人。 (一)告知信访人目前该案件的办理进度。
(二)再次解释信访举报奖励政策及兑现程序,承诺在结案后将依据 《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兑现到位。
(三)后续将持续加强与信访人联系,将进展情况告知信访人,直至奖励兑现为止。信访人现场表示满意。
已办结
2 D3HB202405240059 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居委会旁的工业园,将工业废水排入云石河,造成云石河水体污染,气味很大。 宜昌市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居委会旁的工业园,将工业废水排入云石河,造成云石河水体污染,气味很大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所述云石河实为云池河,发源于云池街道黄家冲,主要功能为汛期泄洪,流经石板冲、金岭、桃子冲、下马槽,全长5.6公里,平均纵坡11‰,流域面积15.1平方公里,于云池社区大江码头处汇入长江。云池河原为黑臭水体,经过整治,于2020年7月经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认定消除黑臭,目前水质标准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信访人反映的猇亭区桃子冲居委会原址位于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1号,紧邻猇亭区湖北合成生物产业园;2021年1月原桃子冲居委会并入新金岭社区居委会,距其直线距离约1km的金岭居委会周边存在可能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主要有三峡制药 (湖北宜昌猇亭)有限公司和安琪酵母 (宜昌)有限公司;涉及生活废水排放的企业主要有宜昌旭达商品砼有限公司、宜昌市猇冶铸造有限公司、宜昌瑞锦工贸有限公司、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染水均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核查时发现,上述企业雨水排口均无水。桃子冲片区周边市政道路配套建设市政污水管网约9.2公里,管网主要沿逢桥路、后山路、凤凰山路、桃子冲路、猇亭大道等道路敷设并服务沿线企业,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猇亭污水处理厂。4月30日,猇亭区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逢桥路与凤凰山路交汇处道路东侧污水井漫溢污水至路面流入云池河,经管道检测仪器勘测后,发现该段地下污水管网破损塌陷致管网堵塞,不能正常排水,导致污水溢出。5月9日猇亭区综合执法局制定抢修方案实施应急抢修。5月11日已完成污水管道更换管道抢修。5月25日,沿云池河沿线排查发现宜化小区广场靠云池河方向岸堤下方有污水沿雨污管网向云池河渗漏现象。排查发现该处破损因小区改造施工导致市政污水管网小部分破损,生活污水经该破损点外溢流入云池河,造成水体污染且有异味产生。同时,云池河自2019年以来一直未开展淤泥清理工作,导致云池河河道部分河床淤泥较厚,最深处堆积达到0.3米,造成部分河段水体轻微发黑,感官不佳。加之云池河属季节性排洪沟,枯水期径流较小,水位较低,部分区域河水流动性不足,水质较为浑浊,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加剧了云池河底淤泥的发酵,散发出异味至外环境,目前清淤工作正在进行。本事项属实。 属实 持续开展全面排查,加强云池河沿线雨污管网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时修复破损管网。同时加强辖区企业的水污染防治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迅速对监测发现雨水口水质超标的企业开展调查核实,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强化猇亭区雨污管网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确保污水不排入云池河。 (责任单位:古老背街办、蔡家畈社区、猇亭区综合执法局、猇亭区住建局)
(三)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现场管理,对厂区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单位:古老背街办、蔡家畈社区)
(四)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企业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古老背街办、蔡家畈社区)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40032 宜昌市当阳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枣岭矿,挖矿导致环境污染;该矿的爆破区包含永久基本农田,有一棵古树主枝被折损。信访人表示,对受理号202405090001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不符合事实。 宜昌市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当阳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枣岭矿,挖矿导致环境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枣林矿区建筑用灰岩矿,位于玉泉街道枣林村,由原当阳市长坂坡钙品有限公司采石场 (采矿权证号C4205002011037120108716)与当阳市晶锐石英材料厂方解石采石场 (采矿权证号 C4205002009126120059211)整合而成。2018年9月当阳市建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该矿采矿权,矿区面积0.2778平方公里,开采标高+560米至+330米,可开采储量1429.44万吨,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开采规模90万吨/年,可采年限17.88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当环审 〔2020〕45号)。该矿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1月26日以来停产至今。该矿处于基建阶段,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该矿采用湿法爆破作业,利用洒水车降尘,沿公路厂界安装喷淋装置,将原24小时作业更改为早7时19时作业,尽可能降低粉尘、噪声扰民,获得村民认可。该矿于2023年4月、8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2023年5月该矿开展了厂界噪声、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均达标。该矿基建阶段具备合法手续,经整改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后,噪声、粉尘监测结果达标。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该矿的爆破区包含永久基本农田,有一棵古树主枝被折损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矿爆破区域内未占用 “三区三线”划定的基本农田。紧邻该矿区有农田1块,在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应用系统中查询对比,该矿区范围不压覆永久基本农田。信访人反映的古树位于枣林村1组土峡公路旁,学名栓皮栎,俗称大栎树,保护级别三级,编号42058200026,树龄280余年。2018年下半年,该古树有两个分枝被大风吹断,原玉泉林业站工作人员接到枣林村反映后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对断枝进行了清理。2024年5月,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古树采取复壮措施,对长势过长的两个分枝搭建支架,消除树枝有可能对土峡路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的安全隐患,对部分枯梢进行修枝整形,对2018年断枝创面进行杀菌刷防护漆,目前树形外观完整,未见新折 (断)枝现象。湖北及时雨古树名木自然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对古树长势进行评估,调查结论为古树健康,长势正常。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关于古树的情况,针对群众提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后对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严格查处,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 (一)积极开展沟通协调。5月27日上午,当阳市委领导、玉泉街道领导、建投集团董事长受邀与信访人见面,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力争群众达到满意。(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二)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举一反三,对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矿山隐患治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要求,对该矿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强化矿山生态复绿。按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要求,督促矿山严格落实治理修复任务,对7级边坡已种植的5000余株苗木进行管护,及时补种补植,提升复绿效果。(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5240030 投诉人对“宜昌市西陵区美岸长堤小区5号1-2楼违法违规开设餐馆,产生的油烟、异味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与事实不符。理由:1.该餐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油烟等已经对小区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且妨碍了小区居民日常生活。2.对5号楼定性为商住综合楼还是住宅楼,仍然不清楚。3.公示中提到该餐饮店装修之前就已经安装烟道及净化设施,与事实不符,该店于2023年10月开始装修,2024年3月12日开始新建及安装烟道。诉求:西陵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与事实不符,希望重新公开透明调查事实真相。 宜昌市 其他

 

   污染, 大气, 噪音

(1)信访人反映的该餐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油烟等已经对小区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且妨碍了小区居民日常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小楼宴”中餐厅 《营业执照》名称为:宜昌市健群和餐饮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2MAD306JB0M),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2–5–101号。该餐厅系美岸长堤小区东门裙楼,产权人系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商业,原租户为泰国古法按摩,后来改成餐饮 (与泰国古法按摩属于同一个经营者),经营性质现已变更为餐厅。该餐饮单位于3月12日开始加装烟道,5月1日开始试营业,排烟管道安装在美岸长堤小区5号楼旁裙楼3楼平台上,居民担忧开业后产生的油烟及噪音会影响居民身心健康,不允许住宅楼附属裙楼经营中餐等重油重排重污染项目,要求烟道必须拆除恢复原貌。该信访件为本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自5月11日第一次接到信访件以来,宜昌市、西陵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多次研判,积极推动矛盾化解。该餐馆自5月1日试营业以来,每天中午11点至下午2点,晚上5点至9点餐厅包房内有人员就餐、打牌等经营性噪声,炒菜有油烟产生。5月25日,该商户已全面停业。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对5号楼定性为商住综合楼还是住宅楼,仍然不清楚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市西陵区美岸长堤小区小楼宴餐馆所在楼栋于2008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用地性质 (证号:宜市规建 (2008)027号)为居住用地,根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内可配备部分商业设施,该建筑1、2层使用性质为商业、居委会,3至15层使用性质为居住。小楼宴涉及的房屋产权于2015年转让给宜昌东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房产证显示,该商户房产 (西陵一路2–5–101号)规划用途为商业,居民所在楼层规划用途为住宅。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公示中提到该餐饮店装修之前就已经安装烟道及净化设施,与事实不符,该店于2023年10月开始装修,2024年3月12日开始新建及安装烟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餐馆在开展项目装修建设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办理了小散工程备案登记,社区于2023年12月9日收到该商户提交的装修备案,该商户于3月12日开始加装烟道,于5月1日前完工。装修期间烟道先后三次调整了安装位置,最后确定烟道排放口放置在大门顶部造型上,同步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5月27日,该商户自行拆除了烟道。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事项,经核实后对不属实的情况解释、提供佐证资料;属实的情况整改跟进督办。妥善解决群众举报问题,使群众满意。 (一)推动立行立改。西陵区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已向该商户下达了工作督办函和责令整改通知书。5月25日,该商户已全面停业,5月26日,学院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对门店张贴封条,该商户已全面停业。5月27日,该商户自行拆除了烟道,在与居民同意协商达成一致之前不开展经营。
(二)加强沟通协商。西陵区政府将继续运用 “共同缔造”理念组织业委会、5号楼居民代表和相关部门召开议事协商会,力争化解矛盾、达成共识,以 “群众满意”作为信访件是否办结的标准。
(三)加强日常监管。待商户与居民协商一致后,督促其严格按照协商意见整改到位,街办和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阶段性办结
5 D3HB202405240027 宜昌市当阳市河溶镇三星寺村4组三星寺水库(饮用水源地)旁100米公路有人倾倒类似建筑垃圾的废渣。 宜昌市 土壤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河溶镇三星寺水库 (饮用水源地)旁100米公路有人倾倒类似建筑垃圾的废渣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三星寺水库位于当阳市河溶镇前华村,是一个以灌溉、防洪为主的中型水库。水库承雨面积8.9km2,总库容1414万m3,目前水位68.3m,库容544万m3。三星寺村位于河溶镇北部,紧邻三星寺水库东北侧,国土面积11.64平方公里,5个居民小组,818人。原为当阳市水稻良种场和宜昌地区畜牧良种场,2021年成立三星寺村。三星寺水库原为河溶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因当阳市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后,饮用水水源地功能被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代,2021年7月28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同意取消了三星寺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目前河溶镇与当阳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巩河水库,三星寺村自来水已全覆盖。倾倒类似建筑垃圾的废渣位置位于河溶镇三星寺村四组通户道路处,未硬化,道路宽2.5m,全长260m,其中泥土路面150m,主要涉及2户居民通行。“建筑垃圾的废渣”实为三星寺村委会购买用于铺路的农村危房拆除废粘土砖块,因运输到现场后未及时使用机械平整,影响了居民出行。三星寺村计划铺设道路长约120m,共需砖块15m3,目前运输5m3,还差10m3。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水库倾倒废渣情况,调查是否涉及饮用水源地,若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保护群众生活环境。 (一)加强沟通,答疑解难。经与两户居民沟通修路方案后,5月25日下午三星寺村已安排施工机械对道路进行了摊铺和平整,居民已能正常通行,两户居民均表示满意。后续三星寺村将加强道路的日常管护,保障居民正常通行。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在政策允许情况下适时硬化道路,彻底解决通行问题。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采取无人机和人巡方式,全面排查三星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问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水库日常监管,水库库长至少每月巡查水库及周边环境1次,及时发现并解决库区环境问题。对库区村民加强宣传引导,共同维护库区生态环境安全。
已办结
6 D3HB202405240011 1.2024年5月23日,宜昌市猇亭区湖北宜昌宜化集团,烟囱排放大量黑烟、粉尘。2.宜昌市点军区十里红村,在建的十里红培训接待中心项目,严重破坏了山林。 宜昌市 大气,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2024年5月23日,宜昌市猇亭区湖北宜昌宜化集团,烟囱排放大量黑烟、粉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所述的“宜昌市猇亭区湖北宜昌宜化集团”为宜昌宜化集团,目前在猇亭区有两家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主要产品为年产10万吨连二亚硫酸钠 (保险粉)、年产10万吨烧碱和年产12万吨PVC。该公司目前所有建设项目均已获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环评等相关文件落实。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000179120378B001P,有效期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10万吨连二亚硫酸钠 (保险粉)采用甲酸钠一焦亚法制得保险粉,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10万吨烧碱以精制盐 (99%)为原料,经二次精制后送入离子膜电解槽电解获得,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12万吨PVC采用乙炔法制聚氯乙烯,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共13个排放口,涉及颗粒物排放的有7个。其中主要排放口为保险粉废气排放口,污染物为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安装有在线监测;残渣焚烧排放口,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均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2.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主要产品为年产120万吨硫磺制酸、66万吨磷酸二铵、30万吨磷酸、1.5万吨氟硅酸钠。该公司目前所有建设项目均已获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环评等相关文件落实。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5007707978962001V,有效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7年12月16日。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66万吨磷酸二铵采用工艺方法为传统法制磷铵,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氟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30万吨磷酸采用湿法磷酸工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氟化物;120万吨硫酸采用“两转两吸”的制酸工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硫酸雾;1.5万吨氟硅酸钠采用芒硝法工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氟化物。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共有12个,涉及颗粒物排放的有8个。其中主要排放口分别为磷铵排气口,污染物为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颗粒物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硫酸排放口2个,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硫酸物,二氧化硫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5月25日,猇亭区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对两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 。两家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无预警。在线监测设施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定期维护和校准,现场维护记录齐全;经查询5月23日在线监测数据,两家公司废气排放口在线数据均显示为达标。两家公司每季度均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对有组织废气现状开展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经核实,两家公司有组织废气排口均无涉及可能排放黑烟的情况,现场检查时两家公司涉及颗粒物排放的共有14个有组织排放口正在排放废气,烟气均呈白色,未发现有黑烟排放情况。现场核查发现,在逆光观察烟囱排放烟气的情况下,有可能在感官上出现看到疑似冒黑烟情况,但实际烟气是白色。2023年至今涉及宜化两家公司信访投诉件19件,其中无关于偷排废气的投诉。2023年至今宜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对宜化化工股份公司现场检查23次,对宜化肥业公司现场检查26次 (包括 “双随机”检查各2次,监督性监测各2次,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发现两家公司存在涉及排放废气等相关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5月15日,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核查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公司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2023年以来,两家企业累计投入环境治理资金3000多万元,持续开展废气深度治理,粉尘排放浓度和总量低于排污许可允许排放限值。经调查,周边群众未看到5月23日两家公司烟囱排放黑烟。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点军区十里红村,在建的十里红培训接待中心项目,严重破坏了山林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所述十里红培训接待中心项目,位于点军区点军街道朱市街社区。该项目由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23年8月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2023年12月开工进行前期场平施工,计划建设10栋建筑。2021年8月,该项目取得 《林地审核同意书》 (鄂林审准〔2021〕1550号)和 《林木采伐许可证》(鄂01260219号)。项目用地红线内所有林地均已经过批准。2024年2月,该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420500202400002号),今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20504202400005号)。该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审批。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5月25日,点军区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项目原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共10栋建筑,目前已开工建设5栋建筑,实际建设的总平面布局和建筑施工均与方案审批一致。项目用地红线内占用林地均已经过批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保证边坡施工安全,用地单位在项目用地区域的东北和东南各有一处边角护坡开挖超出用地红线,共计8664平方米,其中占用林地699平方米 (0.0699公顷),两处边坡区域无其他建设行为,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情况。本事项属实。
属实 1、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现场管理,对厂区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企业日常监督性检查力度,定期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并完成边坡治理、山体复绿,达到植被恢复标准,让群众满意。
(一)2024年5月26日,猇亭区领导带队到现场开展核查,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 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现场管理,对厂区开展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企业日常监督性检查力度,定期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 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由街办、社区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定期周边群众走访活动,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居民对企业的意见或建议。
(二)2024年5月26日,点军区领导召集相关单位研判信访件办理工作,研究部署信访问题整改工作。5月28日,区政府领导带队现场调研督办信访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点军区农业农村局已对该项目违规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案件正在调查中。
2. 压实责任加快整改。一是恢复超用地红线占地部分(7965平方米)的原土地用途,2024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二是补办违规占用林地部分 (699平方米)的临时林地手续,制定边坡复绿方案,并在建设期内完成边坡治理、山体复绿,达到植被恢复标准,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3.加强日常监管。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规范建设情况等开展巡查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到位。
阶段性办结
7 D3HB202405240010 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雄风村3组自然林共计40多亩,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分两次被村支书等人推平。 宜昌市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雄风村3组自然林共计40多亩,在无任何手续情况下分两次被村支书等人推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当阳市玉泉街道办事处雄风村3组目前有2个项目共占用林地112.15亩,分别为当阳市职教中心迁建项目占用27.15亩、雄风村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进出平衡”占用85亩。信访件所指的40多亩是该组村民殷某桥林权证面积,共分三个地块。地块一(约22亩)属雄风村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进出平衡”的图斑范围,经村“两委”及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征求林权人同意后办理林地(人工林)采伐手续(林木采伐许可证:当阳市采字〔2023316号),并纳入《当阳市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和《当阳市2023年度林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经当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雄风村委会出资安排机械清表并复耕。现已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和“二上”数据库中变更为耕地 (旱地)。地块二(约13亩)、地块三 (约6亩)部分属于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已征收范围。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于2022年1月立项 (当发改审批〔2022〕13号),2022年9月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鄂林审准〔2022〕1875号),2022年9月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达建设用地批复(鄂政 土批(宜)〔2022〕219号)。项目已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平整场地,其规划范围内用地已全部变更为建设用地。殷某桥所涉两块林地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以上三个地块共40多亩分两次推平,是经依法依规办理林地采伐 (使用)手续,由雄风村委会实施。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自然林是否涉及被推平破坏,核实用地情况,保护国家自然资源。 (一)入户走访,争取支持。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政策的宣讲,讲明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当阳市玉泉街道深入周边农户,宣传项目建设的内容及范围,该项目建成后,绿化面积为139余亩,其绿地率达到0.35,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公示牌效果图等,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
(二)全面排查,依法监管。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项目建设巡查,依法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或耕地行为。
(三)依法依规,补偿到位。进一步加强征地偿标准及政策的宣传,与被征地农户多沟通,力争在今年2024年12月31日前与征地范围内所有居民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将补偿资金兑付到位。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