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6日)

日期:2024-06-06 21:44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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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批   2024年6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B202405270058 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雄风村3组90号住户旁有个在建学校,施工时土方车经过信访人家门前,扬尘污染严重。 宜昌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玉泉办事处雄风村3组90号住户旁有个在建学校,施工时土方车经过信访人家门前,扬尘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件反映的玉泉办事处雄风村3组90号住户旁在建学校是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玉泉街道雄风村 (学府路南侧),2024年5月开工建设,参建单位包括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韬华胜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康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共有9栋单体建筑 (1#-9# 楼),1# 、2# 楼正处于土石方开挖施工阶段,其他楼栋未开工。该项目征地红线距雄风村3组90号住户西侧15米。5月10日,该项目东南区域开始回填土方,施工时间大约一周,5月20日已回填完毕。在土方开挖、运输和碾压过程中,因车辆较多,洒水降尘 (湿法作业)频次不够,导致该区域扬尘较大。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关于扬尘污染的情况,实地检查了解情况,对核实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进行整改,保障居民生活环境。 (一)迅速整改。由当阳市住建部门约谈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对该项目及参建单位“黑榜”通报,实施信用惩戒,并督促施工单位迅速整改。对施工边坡采取防尘网覆盖、硬质围挡全封闭、已回填完毕的裸露土方实施定时洒水和覆盖等降尘措施,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 、2# 楼土方施工已结束,施工车辆将不再使用该项目东南区域场内道路,后期确需使用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信访人表示满意。
(二)全面整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常态化管控方案,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十个百分百”要求。
(三)强化监管。当阳市住建部门加大对该项目扬尘治理的抽查力度、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5270056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黄家坪村2组沛涵集团已被生态环境部门叫停,现在又开始生产,在当地收取盗采的石料木料进行二次加工,污水没有净化全部装在水池里,趁雨天偷排,还有噪音、扬尘污染。 宜昌市 水, 噪音,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沛涵集团已被生态环境部门叫停,现在又开始生产”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经核查,现场实际为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湖北沛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提供碎石来料代加工服务。2019年10月湖北沛涵建设有限公司取得了装配式建筑材料配套年产8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项目环评批复(长环审〔2019〕34号)。该项目位于长阳龙舟坪镇邓家坝村(现丹水社区)。利用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工业园预留工业用地进行建设,项目以周边基建工程以及矿山开采产生的建筑用石料为原料生产机制砂,同时为公司已建预制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线提供砂石原料。项目占地面积9000m2,其中生产车间占地面积3000m2,建成制砂生产线一条,设计年产建筑用砂石料80万吨。项目于2020年6月建成投产,同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1年12月,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北沛涵建工集昌龙泽沛资产经团有限公司签订《碎石生产车间租赁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湖北沛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沛函工业园3#钢结构厂房碎石生产车间进行碎石加工,现场实际经营者是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经营范围为雕塑工艺品制造,加气砖、生物制颗粒、预拌环保砂浆、商品硷、水泥砖、青石板、涵管及其他水泥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砂石料加工、销售等。近3年来,生态环境部门未向湖北沛涵建设有限公司、湖北沛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过责令停产、限制生产、责令停业等类似“叫停”文书。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在当地收取盗采的石料木料进行二次加工”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企业现场不涉及木料加工,其中“木料”应为“母料”。5月28日接到信访件后,核查人员连续两天到现场及周边走访核查,先后走访了镇村两级组织负责人,并查阅调取了自2022年1月以来的举报线索台账。依法对丹水润城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调取丹水润城公司财务台账,自2023年3月至今丹水润城累计加工生产275960.17吨毛料,查明丹水润城碎石加工的母料来源有二处。一是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的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产生的毛料,经核查此处来源合法。2022年6月,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承接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产生的富余砂石资源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标拍卖,2023年5月,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宜长快速路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富余灰岩砂石料约38.62万吨。2023年12月,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分公司与宜昌铭顺物流有限公司就宜长快速路二期建设项目渣料签订了《销售合同》。2024年长阳路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碎石代加工合同》 。二是宜昌臻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竞拍的长阳沿头溪流域河道清淤项目产生的砂卵石混合料。2022年11月,长阳自治县水利和湖泊局同意长阳自治县龙舟坪镇人民政府关于沿头溪河道清淤实施方案,随后龙舟坪镇人民政府委托宜昌龙泽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依法通过招标、拍卖等相应程序,公开处置清淤砂卵石混合料。2023年3月臻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宜昌龙泽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沿头溪流域清淤残渣销售合同》,砂卵石混合料约5万吨。随后,臻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宜昌铭顺物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砂卵石混合料卖给宜昌铭顺物流有限公司。2023年3月,宜昌铭顺物流有限公司与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碎石代加工合同》,2024年1月23日,宜昌铭顺物流有限公司再次与丹水润城签订《碎石代加工合同》,目前,长阳自治县水利、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正在对上述两次丹水润城碎石加工的母料来源进行核查。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污水没有净化全部装在水池里,趁雨天偷排,还有噪音、扬尘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月28日(晴)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经核查,厂区污水经三级沉淀后用于厂内生产回用,不外排。经核查厂区周边排水沟渠、排水箱涵及箱涵入丹水处,现场无外排痕迹。5月29日(雨)现场再次核查,也未发现有污水外溢、外渗及外排行为。经龙舟坪镇走访周边住户,也无居民反映企业有外排行为。但周边山水排水箱涵与沉淀池接触面有渗水痕迹,排查为箱涵建设时模板加固预留孔导致收集池有少量水体外渗。同时厂区还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沟堵塞等问题。厂内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用全封闭式厂房,建有约7米高隔声墙,同时自5月4日以来,企业为避免噪声扰民,已将作业时间调整为每天08:00-17:30。经长阳自治县环境监测站5月28日现场监测,其1号监测点位 (临宜长快速路主干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70dB(A)的限值要求;2号、3号、4号监测点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厂区内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用湿法作业、洒水车洒水降尘、布袋除尘等措施。根据5月29日第三方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监测,4个厂界扬尘监测点结果显示,未超过1.0mg/m3的排放标准。但是现场核查时存在物料堆场覆盖不全,未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厂区内扬尘收集管道破损等问题,挖机作业面和厂房内有明显扬尘。本事项属实。
属实 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确保生产用水不外排,噪声、粉尘达标,同时做好与周围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化解矛盾。 (一)加快问题整改。责令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对三级沉淀池进行清淤,检修清淤疏通的厂区雨水沟,进一步对堆放物料覆盖完全。同时对厂内雨污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按照“雨污分流”标准,对全厂雨污混接、错接及管道破损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目前企业已对雨水沟和沉淀池进行了清淤,并冲洗厂区地面;已严格落实昼间生产时间,尽可能减少同时多台机械施工;加大厂区洒水降尘频次,覆盖现场堆放物料,在作业时严格湿法作业。
(二)完善设施设备。要求长阳丹水润城新材料有限公司落实现场环保设施设备检修运维,修理厂内破损的扬尘收集管道和集气罩,同时,对厂内其他环保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业主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做好来料台账登记,督促工人现场落实降尘、降噪措施。
(四)加强现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监管,确保砂石母料来源合法合规,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将严厉打击。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70039 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湖北骏王水泥厂生产时产生粉尘、噪音污染,长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督察期间该公司停产。 宜昌市 大气, 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湖北骏王水泥厂生产时产生粉尘、噪声污染,长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督察期间该公司停产”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骏王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原湖北骏王水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制造及销售。该公司水泥厂位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桥河村七组,建设有一条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熟料77.5万吨、水泥100万吨。该公司水泥生产项目于2013年2月取得原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鄂环审〔2013〕142号),2019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该项目配套有布袋除尘设备、洒水车等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设置有循环风机封闭式隔声间、隔声门及围护等设备用于噪声污染防治。且该公司于2017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经延续变更,目前处于有效期内。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对居民产生的粉尘影响,主要为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到位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及生产线运行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烟尘,2024年5月28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生产线未生产。2024年该公司生产期间,除因设备故障造成烟尘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外(企业均上报了设备故障情况说明),其它在线监测烟尘数据均达标。但该公司存在部分堆料未覆盖到位情形,其产生的无组织扬尘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目前堆料已完成覆盖。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对居民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为设备在运转期间产生的夜间噪声,噪声产污节点主要分布在立磨、回转窑冷却风机、脱硝装置等生产环节。因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期间,未开展监测。根据往年监测数据显示,周边个别敏感点夜间噪声超标5分贝左右,对周边居民存在影响。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对其未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行为责令改正,对其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物料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次,罚款24.2万元,发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4万元。2024年5月19日,约谈该公司负责人,针对其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案件正在办理中。针对上述问题,该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制定了粉尘及噪声污染防治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已对进厂道路、厂区运输道路完成硬化,配备雾炮、洒水等设备进行降尘,在水泥及包装车间设立防尘、降噪隔声墙及电动防尘门,在立磨工段上公路边设置隔声墙,在回转窑设置隔声挡板及隔声墙,对窑头篦冷机进行封闭隔声,对厂区高噪声工段煤磨收尘器、回转窑冷却风机加装消音器,取得一定治理效果。同时,该公司2021年与周边25户受影响居民签订补偿协议,已连续补偿三年。该公司2023年全年停产254天,2024年其水泥回转窑共停产91天,停产时间为:1月1日–1月3日、1月10日–2月26日、4月22日至今(5月31日)。因2024年4月16日发现水泥熟料生产线立磨分格轮和翻辊抽辊故障、大破板喂机等设备故障需要更换和维修,同时余热发电汽轮机需大修。该公司联系设备厂家4月23日到厂里拆机,于4月22日停产。该公司近两年来生产经营长期不稳定,停产时间较多,并不仅仅在督察期间未生产。本事项属实。 属实 消除污染,群众满意。 (一)推动立行立改。针对该公司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违法行为,2024年5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已立案调查,下一步按程序依法严格查处。督促企业对粉尘、噪声污染问题重新制定的专项治理方案开展深度治理。(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加强日常监管。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环境管理,保障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二是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按规范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
(三)做好矛盾化解。该公司已与周边25户居民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按协议分年度向居民兑付了补偿费用。在居民受噪声影响问题未消除前,督促企业继续落实协商补偿机制。
阶段性办结
4 D3HB202405270038 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15号金安东诚小区附近联通大厦铁塔,紧邻居民区距离,产生的辐射对附近居民有健康影响。诉求是要求铁塔拆除或者迁移。 宜昌市 辐射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15号金安东诚小区附近联通大厦铁塔,紧邻居民区距离,产生的辐射对附近居民有健康影响,诉求是要求铁塔拆除或者迁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联通大厦位于西陵一路15号,大厦和铁塔于2000年建成。铁塔高30米,在2002年验收完毕投入使用,为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三家公司共同使用。铁塔旁边的金安东诚小区于2015年开始建设,2016年12月建成,小区共有3栋楼,其中1号楼1个单元共135户,2号楼2个单元共270户,3号楼1个单元共37户。离铁塔最近的是1号楼,经测量居民楼与铁塔直线约二十二米。该铁塔有营业执照,运维单位为武汉力豪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定期开展辐射检测。铁塔发射信号角度和方向为360度发射,响应频率为30MHz-6GHz。为西陵一路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商铺、单位和大众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无其他基站替代,若关停会影响移动手机用户1.5万户,宽带用户1.3万户,专线用户312户。该信访事项在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期间被投诉过。信访人反映 “西陵区西陵一路15号中国联通大厦上的一个铁塔,离小区只有十几米,存在辐射污染”的问题。经检测,各检测点位功率密度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信访件当时已办结。与此次中央环保督察D3HB202405100048号信访件属于内容重复信访。经查阅资料,该铁塔2013年10月21日已取得《省环保厅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宜昌等三个业务区2000-2012年(第一批)无线网基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3〕541号),2014年11月17日 《省环保厅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宜昌等三个业务区2000-2012年(第一批)无线网基站工程(2011-2012年基站)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鄂环审〔2014〕516号)明确表示“基站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处监测点位功率密度值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公众照射导出限值40μW/cm2要求,同时也满足单个项目管理限值8μW/cm2要求”。联通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铁塔辐射情况进行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检测点位功率密度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相应频率范围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此次检测选取联通大厦办公楼、联通大厦背后食堂、金安东诚1号楼、金安东诚3号楼、浦发银行点位,能够体现检测数据的有效性。2023年12月8日,宜昌市生态环境西陵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铁塔辐射情况进行检测,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该铁塔通信基站各频段功率密度在0.001~0.151μW/cm2,低于标准限值。此次检测选取邮政储蓄银行、联通大厦背后平房、平安人寿保险、金安东诚1号楼、金安东诚3号楼、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点位,能够体现检测数据的有效性(一个时间段内的检测数据)。2024年5月1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西陵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铁塔辐射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所有检测点位功率密度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相应频率范围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此次检测点位选取铁塔附近的居民楼等18个点位,能够体现检测数据的有效性。综合来看,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15号金安东诚小区附近联通大厦铁塔,存在紧邻居民区情况,根据2023年和2024年检测报告数据判定铁塔运行会产生一定量的辐射,但在国家标准限值范围内。本事项属实。 属实 妥善解决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力求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 (一)公开检测结果。5月15日辐射检测结果已出具书面报告,西陵区尚书巷社区及时通过小区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公布检测结果,接受居民监督。
(二)加大科普宣传。5月29日学院街办已邀请电信、卫健等职能部门专家开展 “辐射与健康安全”主题科普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群众了解辐射类型、辐射安全阈值等相关知识,消除其不必要的顾虑。
(三)做好沟通协商。5月28日晚,学院街办、尚书巷社区与联通公司共同开展金安东诚小区1号楼居民入户工作,通过入户沟通,摸清居民具体诉求,后续西陵区政府、学院街办及尚书巷社区将持续与联通公司、铁塔公司沟通,做好小区居民引导工作。
已办结
5 X3HB202405270021 宜昌市当阳市中车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万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金桥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池中的近千吨污泥进行清淤。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除部分污泥通过管网进入厂区处理外,晾晒场的污泥被外运至堆肥,其余污泥被违规填埋在两个地方:1. 场外填埋位置大致位于污泥晾晒场(背对金桥,面向晾晒场计算)右边2米再往前3至6米距离(见附图标注①位置),此地为当时修路挖掘的沙土形成的坑,后因金桥围墙倒塌将污泥抽至此处填埋。2.场内填埋的位置大致位于污泥晾晒场平行的位置,距高围墙大致5至10米距离(见附图标注②位置),此处原为污混暂存池,在当时污泥处置过程中未对池底污泥进行处理,用推土机将其推到污泥暂存池靠近围墙一侧后进行调节池施工。该污泥应由湖北万顷公司进行处理后交至当阳中车运输至葛洲坝水泥厂处置,但除部分污泥通过管道返回厂区进行处理外其余污泥不知去向。 宜昌市 土壤, 其他污染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中车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万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金桥污水处理厂污泥暂存池中的近千吨污泥进行清淤。在实际处理过程中除部分污泥通过管网进入厂区处理外,晾晒场的污泥被外运至堆肥,其余污泥被违规填埋在两个地方:1. 场外填埋位置大致位于污泥晾晒场 (背对金桥,面向晾晒场计算)右边2米再往前3至6米距离,此地为当时修路挖掘的沙土形成的坑,后因金桥围墙倒塌将污泥抽至此处填埋。2.场内填埋的位置大致位于污泥晾晒场平行的位置,距高围墙大致5至10米距离 ,此处原为污泥暂存池,在当时污泥处置过程中未对池底污泥进行处理,用推土机将其推到污泥暂存池靠近围墙一侧后进行调节池施工。该污泥应由湖北万顷公司进行处理后交至当阳中车运输至葛洲坝水泥厂处置,但除部分污泥通过管道返回厂区进行处理外其余污泥不知去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当阳市金桥污水处理厂位于当阳市慈广大桥东北角处,设计规模为5万吨/日,由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车水务)建设运营,于2019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式投入商业运营,污水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改良A2/O工艺+二沉池+机械絮凝斜管沉淀池+纤维转盘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尾水排放;污泥处理工艺为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高压隔膜板框机。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金桥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进行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定结果,金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干化污泥送至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焚烧处理。2020年10月,为推动金桥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和调节池的建设,需对试运行期间污泥暂存池中的污泥清理干净,中车水务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同意租用场地对污泥进行晾晒,待符合葛洲坝水泥厂接收标准后运至其处置。2020年12月,当阳中车与湖北万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金桥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节池临时污水污泥周转池污泥处理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33.91万元,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具体工作内容,付款条件为承包人需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2021年湖北万顷公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暂存池污泥转运到晾晒场晾晒,并单方面将临时清淤后的污泥用水稀释后通过金桥污水处理厂外的管网检查井回流至厂区系统进行处理。对于施工单位未按合同处理污泥的行为,2022年2月7日当阳中车按照湖北万顷公司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只支付污泥处置等费用20万元。2022年2月20日湖北万顷公司要求将剩余尾款一并支付,当阳中车明确表示湖北万顷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剩余工程量及办理竣工验收方可支付。因双方协商不成,2022年2月28日湖北万顷公司将当阳中车起诉,2022年4月24日当阳市人民法院开庭,驳回湖北万顷公司诉求,2022年6月20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湖北万顷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经查阅信访台账,2024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鄂西专员办接到2次举报金桥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污泥一事。第一次举报核实情况:2024年4月1日,投诉人向鄂西专员办举报污泥处置问题,4月24日由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当阳生态环境分局及第三方技术单位到金桥污水处理厂开展调查,并对举报人指认的现场进行开挖,在原污泥暂存池墙角开挖3处,其中1处挖到了防渗膜,均未发现举报人所诉问题。第二次举报核实情况:2024年5月11日,投诉人再次举报,根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转办问题线索,当阳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再次进行现场开挖,本次开挖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示意图点位进行,共开挖2处,一处位于金桥原污泥暂存池边,即院墙至硬化场地5–10米处,另一处位于晾晒场院墙边的玉米地里,开挖规模为长3米深2米,均未发现举报人所诉问题。2024年5月28日,当阳市政府组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投诉人图示描述,对原污泥暂存池边的点位进行再次开挖,在第二次挖深2米的基础上深度挖掘至防渗膜以下,共挖深5米,仍未显现有污泥填埋迹象。同时,场外玉米地 (原晾晒场边)无填埋和堆肥的痕迹,玉米地耕种农户也出具了未见污泥填埋和堆肥的证明。5月29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到现场对举报人指定的点位进行了核实,未发现污泥填埋和堆肥现象。对比金桥污水处理厂2020–2022年污水处理量和污泥产生量,2021年干化污泥产生量为3526吨,比2020年干化污泥产生量2896吨多630吨,比2022年干化污泥产生量3069吨多457吨,泥水比均在正常范围内,且2021年还略高于2020年和2022年。另外,当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处置费用由财政部门负担,当阳市财政部门根据污泥台账和运输联单直接支付到葛洲坝当阳水泥公司。从近三年污泥产生规律和处置费用成本负担两方面分析,中车水务私自违规处置污泥主观动机不足。另外,当阳市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均未发现该公司有违规处置污泥的行为。综合来看,污泥晾晒情况确实存在,对举报位置进行开挖,均未发现污泥填埋和堆肥情况。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污泥处理情况,对是否存在填埋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若存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加强对污泥的监管。 (一)检测比对。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开挖出的土壤进行检测比对,进一步核实举报位置是否存在污泥填埋堆肥情况。
(二)加强排查。妥善处理劳务用工矛盾隐患,举一反三,组织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开展自查自纠,细致摸排项目实施以来的劳务用工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劳务纠纷和拖欠工资薪酬等问题。
(三)强化监管。严格规范处置污泥,进一步加强对当阳中车水务有限公司及污泥运输处置单位的全链条监管,以无当有,以案为鉴,持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规范运营。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