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7日)

日期:2024-06-07 21:4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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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一批 2024年6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B202405280029 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高台村湖北瑞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经上次投诉后,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继续“躲猫猫”,无任何整改动作。2.5月上旬遇到检查,既不关停也不整改,假意暂时停工,仅将露天堆场部分物料进行了转移,厂房、除尘设施问题均未整改,至今厂区还有粉尘排放的痕迹。3.信访人担心后期该厂死灰复燃,继续噪音、粉尘扰民。 宜昌市 大气, 噪音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草埠湖镇高台村湖北瑞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经上次投诉后,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继续“躲猫猫”,无任何整改动作”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湖北瑞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地址为当阳市玉阳街道东群村一组,主要从事秸秆收购及加工利用。今年已收集秸秆1万余吨,主要用于电厂燃料和加工牛羊饲料,主要生产原材料为农作物秸秆,生产工艺为破碎、揉丝、打包,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处理方式为对较大粒径粉尘通过绞龙(螺旋输送机)传输到灰房暂存,对较小粒径粉尘由布袋收尘器收集,均作为生产肥料的原料。该公司4月29日主动停产后,立即前往宜昌、安徽等地考察环保设备,研究确定除尘工艺,5月23日与安徽绿色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除尘设备购销合同。5月30日电话联系安徽绿色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新设备正在生产之中,预计于6月3日装车运往当阳。5月28日该公司拆分秸秆加工设备,为新设备安装做好准备。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2.5月上旬遇到检查,既不关停也不整改,假意暂时停工,仅将露天堆场部分物料进行了转移,厂房、除尘设施问题均未整改,至今厂区还有粉尘排放的痕迹”事项,经调查核实为:经核查该公司5月1日至5月30日用电情况,该公司共用电53kWh (企业正常生产用电量1000kWh/天左右,5月用电主要为拆分设备少量用电导致),因此,可以判断该公司从5月1日以来一直处于停产停工状态。经前期调查,该公司堆场秸秆共计约3000吨,根据4月30日该公司与秸秆商贩刘竞伟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和现场秸秆堆放情况,目前已售出2000吨,现场约留存1000吨保存较好的秸秆,剩余秸秆该公司准备用来测试新设备生产性能和除尘效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老旧除尘设施已拆分,厂房内仍有少量粉尘。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3.信访人担心后期该厂死灰复燃,继续噪音、粉尘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4月29日,该公司主动停产整改,积极解决噪音、粉尘扰民问题,待整改完成后,农业、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草埠湖镇持续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并开展噪声、粉尘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绝不姑息。本事项属实。
属实 核实群众反映的该企业的整改情况,对核实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进行整改,噪音、粉尘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生产,保障居民生活环境。
(一)督促加快整改。当阳市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督促企业在6月上旬前把新设备全部购买到位,在6月底前安装完成;督促企业在生产前清扫现场粉尘,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环境。
(二)严格组织验收。在企业完成设备升级改造,调试设备后,当阳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草埠湖镇及高台村农户代表现场检查验收,并对企业生产时噪声及粉尘排放情况开展检测,达标并验收通过方可复工复产。
(三)强化日常监管。当阳市农业农村局、草埠湖镇对企业开展不定期抽查,高台村聘请附近村民为义务监督员,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反馈信息,确保生产过程监管全覆盖。
(四)加强协调沟通。当阳市草埠湖镇、高台村安排专人入户走访,让群众了解该公司整改情况和监管措施,取得群众支持与理解。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5280036 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大喜屠宰场,就在居民区旁边,大清早杀猪,异味和噪音扰民。前几年就应该关停,现在不仅没有关停还在扩建。 宜昌市 大气, 噪音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时运大喜屠宰场,就在居民区旁边,大清早杀猪,异味和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件反映的“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大喜屠宰场”为宜昌市时运大喜畜禽屠宰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时运大喜”),位于点军区桥边镇桥边村4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0'27″,北纬30°40'46″,其前身为宜昌县桥边屠宰场,1996年4月建成并投入生产。2003年,由经营者将其土地买断,2003年6月16日注册成立宜昌市时运大喜畜禽屠宰交易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27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9月11日,宜昌市人民政府为时运大喜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2016年11月10日,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局批准时运大喜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用地范围 (2019年时运大喜所在地行政管辖权从高新区移交到点军区)。时运大喜于1996年4月建成投产,因其环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的追溯期,故未对其立案调查。2023年2月,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检查时发现,时运大喜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6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市环罚〔2023〕27号),罚款10万元。时运大喜主要经营生猪屠宰和牛羊屠宰分割,屠宰时间为凌晨3点至6点,生产工艺为托运生猪进厂-检疫消毒-观察-进栏-屠宰-托运至市场售卖。2023年屠宰生猪16239头,2024年1月至今屠宰生猪5209头,屠宰生猪约用水0.2吨/头。生猪来源主要为本地农户,肉食品主要供应本地居民。2023年至今未屠宰牛羊。2016年11月,因周边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时运大喜环评文件未通过原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时运大喜产生废水主要来源屠宰废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等,配套建设有30吨/日气浮空压机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一体化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主要来源生猪粪污、车辆冲洗等,猪栏建设有除臭喷雾系统 (添加除臭喷剂和消毒剂)。噪声主要来源生猪叫声、车辆运输、污水处理设施噪声等。2024年5月3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开展现场检查。周边最近居民楼 (有人居住的住宅)与时运大喜距离约20米,周边居民主要为2009—2010年左右项目搬迁新建房屋。时运大喜正常生产,近期生猪屠宰车间日屠宰生猪约25头左右,牛羊屠宰车间未生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处理后的污水经自建沟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外溢偷排现象。现场检查发现,除臭喷雾系统间歇性开启,现场有异味。气浮空压机及污水处理站电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5月31日凌晨3点到场开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时运大喜屠宰期间,部分点位的噪声、臭气值超标。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该猪场前几年就打算关停,但是现在不仅没有关停还在扩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19年6月,点军区政府专题研究时运大喜屠宰场关停事宜,要求在未确定新址前,现址作为过渡性屠宰场临时运行。2020年—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及生猪屠宰保供需要,时运大喜关停工作受到影响。2023年10月,点军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时运大喜整治关停及过渡期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定于2025年3月31日前关停到位。目前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中。2019年以来,时运大喜在过渡性经营期间未新建扩建生产性设施。2023年2月,时运大喜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了30吨/日一体化污水设施替代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属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未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保证屠宰场于明年3月31日前关停,过渡期间内对噪声源增设隔音罩,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一)完善环保措施。督促时运大喜进一步加强关停过渡期间噪声、异味管理,对屠宰车间采取隔离措施,降低臭味、噪声,对污水处理设施噪声源增加隔声罩,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加强联动监管。在过渡性经营期间,点军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点军区分局加强对时运大喜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时运大喜建设用地、厂区建设管理,在整治关停前严禁其新建扩建经营性设施。对厂界噪声、臭气超标问题,依法查处。
(三)加快整治关停。点军区正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于2025年3月31日前关停到位,同时保持区内肉食品市场稳定。桥边镇政府加强与周边群众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对时运大喜关停过渡期的支持理解。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经信局同时做好关停期间生猪供应保障工作。
阶段性办结
3 D3HB202405280015 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南垭村2组后林子湾一个养猪场临近居民区:1.管道污水去向不明,怀疑对农田和水库有污染。2.异味严重,尤其是夜间。 宜昌市 大气, 水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南垭村2组后林子湾一个养猪场临近居民区:1. 管道污水去向不明,怀疑对农田和水库有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为宜昌高日岭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该养殖合作社),位于夷陵区分乡镇南垭村二组,2021年4月16日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证。该养殖场建有猪舍5栋,共计3800平方米,配套用房350平方米,办公用房200平方米,配备了相应治污设施,包括干湿分离机1台,化粪池150m3,临时粪污中转池25m3,黑膜沼气池4000m3和沼液储存池450m3。粪渣经干湿分离机处理后,干粪采用袋装外售用作有机肥,液粪进入沼气池发酵,发酵后沼液从黑膜沼气池经1900米地埋式PE管道输送至沼液储存池。根据《夷陵区畜禽养殖“三区”与区域布局方案》,该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所在位置位于夷陵区划定的畜禽养殖适养区,2022年9月建成正式投入运营。2023年共出栏育肥猪275头;2024年共出栏育肥猪193头。该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周边无集中居民小区,但有零散农户居住,距离最近两处农户直线距离分别为90米和110米左右。该养殖合作社养殖场日产生粪污量约10m3,场内已雨污分流,配备建设了相应的治污设施,干粪采用袋装外售用作有机肥,沼液从黑膜沼气池经管道输送至沼液储存池,根据附近农户需求用于农田施肥灌溉。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场外溪沟内无排放痕迹,水质较清澈,溪沟经水木溪流入尚家河水库 (与养殖合作社直线距离1028米)。经排查转移运输沿线未发现管道破损和沼液泄漏情况,该养殖场所有粪污均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存在管道污水去向不明的问题。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对养殖场外小溪沟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COD为26mg/L,氨氮为4.79mg/L,总磷为0.27mg/L;5月28日,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水木溪汇入尚家河水库点位进行水质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尚家河水库水质未受到影响。但该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存在管理不规范情况:一是场区饲料粉尘和生猪转运过程中散落的粪便未及时清理,场内开荒种菜过量施肥,雨水冲刷后进入外环境;二是生活区化粪池未接入沼气池,有溢流痕迹。长期作用下有对下游溪沟水质造成污染的潜在风险。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2. 异味严重,尤其是夜间”事项,经调查核实为:5月29日,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南垭村委会对该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出入道路沿线及周边200米范围内23户农户进行走访,发现养殖场边界附近有臭味,农户住宅附近未闻到明显臭味,被访农户均反映臭味几乎无影响,但可能存在因夏季气温升高、刮风、场内生猪转运等造成间歇性臭味较大情况。5月29日晚8∶25,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对该养殖合作社养殖场进行臭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养殖场附近敏感点臭气浓度为12,养殖场厂界臭气浓度为28,未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参考标准限值70)。本事项属实。
属实 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强化臭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和排查,避免沼气、沼液泄漏。 (一)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措施。督促该养殖合作社立即清理场区外围雨水沟内淤泥,在场区雨水沟出口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场内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后接入黑膜沼气池。同时要求该场将场区生活区化粪池污水接入黑膜沼气池,解决生活污水溢流问题(完成期限:6月20日前)。
(二)强化臭气污染防治。督促该养殖合作社及时清理堆积干粪,在圈舍内和干粪棚处增加除臭剂,并在圈舍内加装喷淋设备,减少臭味逸散;同时加强沼气池、化粪池和输送管道等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避免沼气、沼液等泄漏 (完成期限:6月30日前)。
(三)加强日常监管巡察。由夷陵区分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养殖合作社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加强技术指导,督促该养殖合作社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
阶段性办结
4 D3HB202405280014 宜昌市伍家岗区大公桥街道一马路工业局小区1楼的土碗土钵地锅鸡餐馆(紧邻长江边):将厨余污水和油污排入小区污水管网,时常堵塞下水,造成污水外溢,最终流入长江。 宜昌市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伍家岗区大公桥街道一马路工业局小区1楼的土碗土钵地锅鸡餐馆(紧邻长江边):将厨余污水和油污排入小区污水管网,时常堵塞下水,造成污水外溢,最终流入长江”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一马路工业局小区位于一马路4号,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属于老旧杂居小区,现有住户38户,一楼有1个商业门店为土碗土钵鸡餐馆 (以下简称该餐馆)。该小区居民、1楼商业门面均通过院内污水管网排入小区化粪池,再接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将污水和油污排放到长江。但该餐馆油污通过隔油池排入小区污水管网时,因隔油池建设规格偏小,加之日常清理维护不够,造成油污沉淀堵塞隔油池、污水井,致污水漫溢小区地面,但是未排入长江。本事项属实。 属实 (1)督促餐饮店负责人迅速清理隔油池、疏通污水管道,并及时对地面进行清洗保洁。
(2)按时完成油污隔离池优化改造工作,并邀请专业设计师对改造情况进行验收指导。
(3)引导小区业委会和居民代表加强自治管理和维护,监督餐馆定期清洗和疏通管道。
(一)清掏隔油池疏通下水管道,并清洗地面。督促该餐馆清掏了隔油池、疏通了污水管道,对地面进行清洗保洁。该餐馆已完成环境卫生整治,并安排人员定期巡查清疏,确保不再出现因清理不及时造成污水外溢问题。
(二)优化改造餐馆隔油池。该餐馆委托第三方查看现场,制定优化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隔油池新建改造,并邀请三峡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师对改造情况进行验收指导,彻底解决隔油池偏小和污水外溢问题。
(三)加强常态化管理维护。5月30日,街道、社区将改造进展向小区业委会和居民代表进行通报,争取居民理解和支持,同时进一步引导居民及商户加强小区自治管理和日常维护,监督该餐馆将废水、废油、餐厨垃圾规范分类收集处理,并定期清理隔油池、疏通排污管道,有效提升老旧小区居住整体环境。
阶段性办结
5 D3HB202405280009 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高新区五峰工业园宏畅科技有限公司和壹基建设厂:1. 产生的震动、噪音比较严重,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2.生产时造成扬尘污染。 宜昌市 噪音,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白洋高新区五峰工业园宏畅科技有限公司和壹基建设厂:1. 产生的震动、噪音比较严重,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壹基建设厂名为宜昌一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基建材”),位于宜昌市五峰民族工业园,经营范围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一基建材目前建有一条全封闭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年产建筑砂石料100万吨。该项目于2022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五环审〔2022〕14号),2024年5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3年6月取得排污登记,目前处于有效期内。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洗砂,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建有污水收集池、清水池、絮凝沉淀灌、压滤机等,废水循环回用。配套有封闭厂房、喷淋装置,设置有减振基座,颚式破碎机地下式设置,用于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固废年产生量14.08万吨,泥饼暂堆放在厂区预留二期用地,作为场地建设材料综合利用,后期拟外售综合利用。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一基建材项目以生产车间和原材料堆场为边界设置50m 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厂区东南方向无居民,距离西北方向生产车间边界最近的居民户为84m。信访人反映的湖北宏畅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北宏畅”)地址为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善溪窑村,位于白洋工业园区内。湖北宏畅成立于2017年5月22日,经营范围为建筑砌块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销售,主要产品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砖,生产工艺为细磨、配料、浇注、静养、切割,在高压下经过高温养护形成细密多孔状轻质建筑砌块,主要原材料为废渣、水泥、生石灰和少量铝粉膏。湖北宏畅年产70万立方米加气砌块项目,于2017年2月取得环评批复,后变更为湖北龙齐升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6月,湖北龙齐升阳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宏畅科技有限公司,现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22年3月4日,有效期至2027年3月3日。一基建材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运行,2023年5月开始调试设备,先后有周边村民反映其生产过程中噪声、振动扰民,五峰民族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求一基建材迅速整改。一基建材对主要生产设备加装了减振降噪装置。2023年8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一基建材厂界3个点位及敏感点2个点位进行夜间噪声、振动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分别为76、52、72分贝,敏感点噪声分别为52、58分贝,共3个点位超过国家标准;厂界振动分别为83、56、79分贝,敏感点振动分别为48、51分贝,厂界振动2个点位超过国家标准。2023年8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对一基建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一基建材采取对生产车间墙面和屋顶喷涂隔声防火石棉,加装隔声门、隔声墙等措施,于10月底完成整改,11月开始试生产。2023年11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厂界3个点位及敏感点1个点位进行夜间噪声、振动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分别为54.6、51.6、49.9分贝,敏感点噪声为48.1分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夜间 噪声不超过55分贝标准;厂界振动分别为70.45、59.10、58.42分贝,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1988)规定的夜间噪声不超过72分贝标准,敏感点振动为55.50分贝,达到规定的夜间噪声不超过72分贝标准。2024年3月一基建材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监测,噪声检测结果达标。湖北宏畅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球磨、配料、浇注、切割及蒸压釜排气产生的噪声。5月3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湖北宏畅厂界昼夜间噪声开展现场监测,居民点昼间最高值56分贝、最低值51分贝,夜间最高值50分贝、最低值45分贝,未超标。经核查,湖北宏畅现有11条蒸压釜生产线,一台10蒸吨生物质锅炉,实际年产加气砌块18万立方米,建设内容符合环评要求。湖北宏畅生产时间为砌块生产线7时-19时,球磨工段8时-10时(偶有10时-12时),运输车辆在供货任务紧张时有晚上10时后回场情况。噪声源主要球磨、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引风机及车辆进出场产生的噪声。6月1日,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对湖北宏畅周边村民进行走访,村民反映仅湖北宏畅一家企业生产时噪声不明显,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出厂区大门上坡时加油门声音。走访期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离湖北宏畅公厂界外最近居民住宅(公司办公楼背后)开展振动监测,结果为49.54分贝 (检测仪器检出下限为48分贝,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限值为75分贝)。经走访周边居民,白洋镇有3户居民反映房屋有裂缝,后续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鉴定。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2.生产时造成扬尘污染”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一基建材生产过程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采取湿式作业,无有组织废气排放。扬尘主要来源为破碎筛分、装卸、运输等环节,采取喷淋、喷雾、洒水等措施抑尘,在运输环节对进出的车辆进行轮胎冲洗。2024年3月,一基建材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监测,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结果最大值0.462mg/m3,未超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1.0mg/m3的标准限值。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存在装卸扬尘少量跑冒、道路扬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湖北宏畅生物质锅炉燃料为成型生物质,尾气通过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的40m排气筒排放。企业原料粉煤灰暂存于钢构棚,暂存物料表面另外覆盖有防尘网;球磨工序采用水磨工艺;水泥料仓建设有布袋除尘,厂区地面有积尘。湖北宏畅2023年四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未超标。2024年5月3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湖北宏畅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开展了监督性检测,结果待出。本事项属实。
属实 (1)科学安排生产时间,严格落实环评明确的晚10点至次日早晨6点重装载车不进出厂区的要求,不得在夜间生产和运输;
(2)进一步优化球磨、锅炉风机降噪措施;
(3)6月30日前完成物料钢构棚四周围垱建设,对厂区内所有建筑物顶部积尘进行彻底清理;(4)加强厂区内地面积尘清扫,增加洒水频次。(5)消除污染,群众满意。
(一)推动立行立改。要求一基建材对厂房、门窗、喷淋、减振降噪、堆场、车辆运输覆盖等污染防治设施、措施开展排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湖北宏畅科学安排生产时间,严格落实环评明确的晚10点至次日早晨6点重装载车不进出厂区的要求,不在夜间生产和运输;完成物料钢构棚四周围垱建设,对厂区内所有建筑物顶部积尘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厂区内地面积尘清扫,增加洒水频次。(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
(二)加强日常监管。五峰民族工业园区管委会、五峰自治县科技经信、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一基建材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环境监管频次,保障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宜昌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湖北宏畅的日常监管,确保粉尘、噪声持续达标排放,并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开展下一步工作。(6月15日前反馈)
(三)做好矛盾化解。待问题整改完成后,宜昌高新区白洋镇政府联合五峰民族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相关居民开展走访、排查,摸清群众诉求,进一步排查认定居民受损房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6月30日前反馈)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