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11日)
日期:2024-06-11 21:59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徐梦琦
打印
打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二十五批 2024年6月11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1 | D3HB202406010056 | 信访人对“宜昌市远安县金凤明珠小区北山超市冷却塔、远味鲜厂噪音扰民”问题办理结果不满意:该超市的冷却塔、冻库24小时震颤、噪音扰民严重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改善,距离投诉人房屋仅10米,严重影响投诉人休息。 | 宜昌市 | 噪音 | 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人对“宜昌市远安县金凤明珠小区北山超市冷却塔、远味鲜厂噪音扰民”问题办理结果不满意:该超市的冷却塔、冻库24小时震颤、噪音扰民严重问题,并未得到有效改善,距离投诉人房屋仅10米,严重影响投诉人休息”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北山超市为宜昌北山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远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北山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5331803529T,登记地址在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盛世中央202。冷却塔为远安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于金凤明珠小区商超大型中央空调散热,每年正常使用时间为5月至10月,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由物业负责。信访人反映的远味鲜厂实为刘三姐面坊,位于金凤明珠小区C31号商铺,属于商住一体小区。刘三姐面坊商铺办有房产证,证号为:鄂 (2023)远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326号,不动产单元号为:420525006001GB00002F00010123,用途为商业用地/商业服务,面积43.70m2。刘三姐面坊依法办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20525MA4B2DJX1H,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经营范围为面制品加工销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鄂小作坊0525000049,有效期至2026年7月12日。刘三姐面坊自2024年3月起已不在门店内加工面制品,店内只进行销售;冷却塔设备已于2023年更换为新式低噪冷却塔,5月13日下午设备开机使用,使用前已进行保养检修,水泵为冷却塔配套装置;北山超市共有2个冻库1个鲜库,每个占地约5平方米,冷库压缩机位于地下负一层,二楼库房内装有智能温控设备,达到设定温度后即停止运行,且库房内无强噪设备,仅有一台小功率风扇;北山超市每天卸货时间为凌晨5:00,约半小时完成卸货,超市运送货物的滑轮车运输过程中确有噪音产生。自2024年5月9日接到投诉后,北山超市货运车辆进入院内周转卸货时,取消了倒车、卸货警示音,消除车辆因频繁活动产生的噪声影响;卸货点与库房连接路径铺设降噪地垫,减少货运推车与地面摩擦产生的噪声影响;缩减卸货时间,严格将卸货时间控制在半小时内;门店人员早间卸货,不大声喧哗,减少噪声产生。针对上述情况,信访人反映的噪声问题主要受影响的为金凤明珠小区1号楼、2号楼住户。2024年5月13日,在空调冷却塔和刘三姐面访机器全开的情况,远安县环境监测站昼间于金凤明珠小区1号楼3单元801住户室内设置噪声监测点位Δ1,卧室内噪声为36.6分贝,于1号楼4楼外平台距离冷凝机最近的住户窗户外1米外设置噪声监测点位Δ2,窗户外噪声为45.7分贝,夜间于距离噪声源压面条机最近的四楼楼道设置监测点位Δ3,四楼楼道噪声为36.1分贝,均未超过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二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45分贝、60分贝、40分贝。为监测压面条机和冷凝机对居民的影响,采用结构传声的方法,于监测点位Δ1卧室内和监测点位Δ3四楼楼道监测了压面条机和冷凝机的倍频带声压级数据,根据监测结果报告单表二数据显示均达标。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引导商住小区内居民及商户和谐共处,公平保障各方权益。 | (一)实施降噪措施。刘三姐面坊加装减振垫和空气减振器,且刘三姐面坊承诺,除春节期间外,其余时间段夜间不进行面条加工。北山超市货运车辆进入院内周转卸货时,取消倒车、卸货警示音;卸货点与库房连接路径铺设降噪地垫,减少货运推车与地面摩擦产生的噪声影响;缩减卸货时间,严格将卸货时间控制在半小时内;门店人员早间卸货时,不大声喧哗;对鲜库设备,调整设备运行时段。物业公司对冷却塔设备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降低冷却塔设备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持续开展监测。由于目前气温并不炎热,中央空调和冻库的压缩机并未达到满负荷运转,拟定于7、8月份不定期组织开展2次以上噪声监测,若出现噪声超标情况,则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影响。 (完成时限:2024年8月30日前) (三)积极完成走访。5月16日–22日、6月3日,鸣凤镇联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两次走访金凤明珠小区1号楼、2号楼5-13楼共计30户居民,根据走访结果:24户居民认为外部环境噪音对生活无影响,6户认为外部环境噪音有轻微影响但不影响休息。待整改完成后,将对周边居民再次开展走访,确保群众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D3HB202406010051 | 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周家河村5组汇丰造纸厂,气味、震动、噪声严重。 | 宜昌市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周家河村5组汇丰造纸厂,气味、振动、噪声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所述“汇丰造纸厂”实为湖北长江汇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581MA4914M336;该公司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周家河村五组(东经111.44°、北纬30.46°),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为二类、地表水为Ш类、地下水为Ш类、声环境为3类。该公司为宜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占地706亩,工人466人;整体租赁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场地从事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为包装用高档涂布白板纸,生产工艺为废纸制浆和造纸,年设计产能60万吨,实际产能约30万吨;主要原材料为废纸、木粉、碳酸钙等,年用量为废纸31万吨、木粉5万吨、碳酸钙1万吨。该公司2018年取得环评批复(宜市环审〔2018〕34号),2018年底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明确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氟化物(以F-计)、硫化物、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 (全盐类)等;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汞及其化合物、氨、硫化氢等。信访人反映的该事项为重复信访事项,与前期四件相同类型信访件合并办理。宜都市委领导牵头工作专班开展问题调查及整改督办。工作专班在红花套镇周家河村5组驻点办公,组织召开屋场会和群众诉求研讨会,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化解群众矛盾。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气味、振动、噪声等问题进行调查,并持续开展环境监测。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该公司 《排污许可证》,对《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各项污染因子,包括异味监测因子(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开展了监测,数据齐全。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废气(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粉尘、振动均达标,但调查人员在附近居民区能感受到较轻程度异味。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对照该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企业落实了“三同时”要求,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齐全、运行正常。同时,红花套镇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到群众家中居住,实地感受群众反映的气味、振动、噪声等问题,感官上相关污染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6月30日前在厂界处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向周边居民公示扬尘和噪声污染情况,并完成振动、噪声、气味治理整改,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一)全力做好群众工作。宜都市委领导带队进驻周家河村,广泛深入开展走访座谈及下沉接访,收集意见诉求,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红花套镇班子成员到现场切身感受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力争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 (二)该公司在厂外设置污染物排放公示牌,实时向周边居民公示粉尘和噪声污染情况。(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三)结合部分监测结果接近限值的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排查源头,制定深入改进措施,切实治理好振动、噪声、扬尘、气味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四)启动后评价。由于该公司是租赁原宏发科技厂房,虽历经多轮环保升级改造,但周边居民对环境问题仍然反映强烈。对此,我市督促该公司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将根据后评价报告结论完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 | D3HB202406010043 | 宜昌市秭归县归州镇周家湾村三峡百景宜农业,在修建物流通道时,在县道与村道交会处留下了一处20-30米高、200-300 米长的边坡。下雨时落石、泥水顺着边坡流淌,进入排水沟,造成流水不畅。天晴时风沙满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物流通道沿线还有好几处类似情况。 | 宜昌市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秭归县归州镇周家湾村三峡百景宜农业,在修建物流通道时,在省道 S363与村道 C820加上线交汇处留下了一处20—30米高、200—300米长的边坡。下雨时落石、泥水顺着边坡流淌,进入排水沟,造成流水不畅。天晴时风沙满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物流通道沿线还有好几处类似情况”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昌三峡百景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归州镇周家湾村1组电商中心,经营范围主要为水果种植和初级农产品收购。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注册成立,并于2024年2月28日与归州镇国有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落户周家湾村电商中心。经核实,宜昌三峡百景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参与物流通道建设。信访件中所涉“物流通道”为秭归县归州镇周家湾村村道C820加上线,路线全长2.170km,沿线涉及32户104人。该项目为归州镇人民政府实施的秭归县2021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提档升级项目(归州镇周家湾村加上线),按建设要求已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要求,该项目为改扩建四级公路,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于2022年5月18日开工,2022年10月28日完工。信访人反映的 “在省道S363与村道C820加上线交汇处留下了一处20—30米高、200—300米长的边坡”,具体位于秭归县归州镇村道 C820加上线 K0+000-K0+120处,现存有一处高约20米,长120米的边坡。由于该路段地质条件脆弱,存在下雨时砂石落入水沟导致水沟堵,天晴起风时裸露的砂石引起扬尘的情况。该物流通道沿线归州镇村道C820加上线 K0+260-K0+360还存有一处高约15米,长100米的边坡,由于地质条件较差,常有下雨时砂石落入水沟导致水沟堵塞情况发生。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依法督办,科学整改,群众满意。 | (一)推动立行立改。归州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业养护队伍对加上线 K0+000-K0+120和 K0+260-K0+360两处路段排水沟和路面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开展工程治理。归州镇人民政府制定整改方案,推进工程治理工作,采取边坡撒草籽、坡脚砌筑挡墙支挡砂石等方式进行工程治理 (2024年6月15日前),后期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加固工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风险。 (三)加强日常管护。归州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养护工作,重点关注路域环境问题。及时做好道路排水沟通畅和路面清洁等道路养护工作,保障周边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 | D3HB202406010029 | 宜昌市当阳市玉阳街道坳口村5组正在建设的湖北正合农牧有限公司。占用50 亩基本农田修建养猪场。规模为年出栏三万头,将会对周围居民造成水、气、噪声污染,且没有进行公示和民意调查,居民要求关闭养猪场,恢复原貌。怀疑湖北正合农牧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不合格,现状评价采用的是2022年的数据。 | 宜昌市 | 水 |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当阳市玉阳街道坳口村5组正在建设的湖北正合农牧有限公司。占用50亩基本农田修建养猪场”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湖北正合农牧有限公司位于玉阳街道坳口村五组,毗邻半月镇宇宙村交界处,项目占地35112.33平方米,计划建设1440㎡标准化猪舍9栋、年出栏生猪2.5万头。该项目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拟分两期建设,目前一期项目包括5栋标准化猪舍、员工生活区、环保处理设施等,已于2024年4月底开工,现阶段已完成场平基础,正在建设5栋标准化猪舍,预计于2024年9月完工。二期项目包含4栋标准化猪舍。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11日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批准用地面积35112.33㎡,经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用地进行查询比对,地类属性为果园、旱地、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确认不涉及占压生态保护红线、天然林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限制性因素。项目正式开工前,当阳市玉阳街道组织测量人员进行了施工放线。施工期间,玉阳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部门也多次组织到现场进行了督导。6月2日,经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班现场复核,施工区域未突破备案范围,且备案范围也未占用基本农田。本事项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规模为年出栏三万头,将会对周围居民造成水、气、噪声污染,且没有进行公示和民意调查,居民要求关闭养猪场,恢复原貌”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一期项目5栋标准养猪场建成后年出栏约1.3万头,待二期项目4栋标准化养猪场全部建成后,年出栏一共约2.5万头,未达到3万头。2024年1月22日,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环境影响第一次公示。1月29日,坳口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设坳口村五组养猪场事宜。后续组织在坳口村村委会公示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公示。3月25日,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均未收到反对意见。经与养殖场距离500米内全部14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宣传,11户无意见、2户反对、1户不在家。此外,该公司与养猪场周边土地承包农户坳口村村民,宇宙村村民等征求意见并取得同意。关于可能存在的水、气、噪音污染问题,养殖项目设计方案、环评报告中明确要求该公司建设全封闭水泥化粪池、双喷淋除臭设备、隔音墙等环保设施,将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有限影响。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怀疑湖北正合农牧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不合格,现状评价采用的是2022年的数据”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4年3月,该公司委托武汉顶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区域环境空气 (氨、硫化氢)、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检测采样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环境空气、地下水、区域地表水中常规监测项引用2022年国家公报,其他数据为现场监测数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5评价基准年筛选,依据评价所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气象资料等数据的可获取性、数据质量、代表性等因素,选择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1个日历年作为评价基准年”的规定,本项目选用2022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地表水断面(育溪大桥、沮漳河两河口)水质监测结果属于近3年中数据相对完整的年份,可作为评价基准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于2024年4月25日组织召开了《湖北正合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25920头牲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估会,经评审,专家组出具了 “项目建设内容阐述较清楚,区域环境现状调查较全面,工程分析体现了生猪养殖行业的特点,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具有针对性,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意见。但该公司环评报告仅通过专家评审,还未取得正式环评批复就开工建设,违反了环评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核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问题,对该养猪场的建设、环保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周围居民进行走访和民意调查,核实有无公示情况,保障群众权益,保护群众居住环境。 | (一)立案查处。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当阳市分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 (二)入户宣传。当阳市玉阳街道、坳口村、宇宙村与该公司组成专班,对项目周边农户继续进行入户走访宣传,消除群众疑虑、取得群众支持。 (三)加强监管。相关部门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要求,对养猪场环保设施进行建设,并严格组织验收,确保猪场主体设施建成时环保设施同步运行。 上述措施2024年8月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 | X3HB202406010014 | 1.宜昌市枝江市新盛鬃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环保措施无环评手续,违法经营长达15年。 2.该厂产生的废水、废气直排,排放的废气恶臭无比,影响居民生活。 3.近10年来,村民多次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投诉,未得到解决。 |
宜昌市 | 大气 |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枝江市新盛鬃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环保措施无环评手续,违法经营长达15年”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枝江市新盛鬃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新盛鬃业”)于2009年注册成立,原厂址位于枝江市仙女镇周场村 (即仙女镇集镇),主要从事猪鬃收集、初加工、销售,后因矛盾纠纷2014年搬迁至枝江市仙女镇横店村二组。于2015年7月新注册枝江永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欣农业”),项目于2016年4月在横店村二组开工建设,于2016年11月建设完成。该搬迁项目建设有加工厂房两处,仓库两处,平房办公场所一处,总建筑面积为5940平方米。主要工艺为收购猪鬃原料—分选晾晒—打包装袋—外售;收购牛羊角—切块—打包—售卖。项目备案证规模为年加工猪鬃150吨,建设有皮带机六台、破碎机两台。该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沼气池处理后用于还田,项目废气主要为猪鬃分拣、晾晒、转运时猪鬃自身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气体,项目加工场所未密闭,原料湿度较大时需露天晾晒,未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位于农村岗地区域,周边100米内无居民,200米内有1户居民,500米内有5户居民。永欣农业前身为新盛鬃业。该项目占地地块为林地,其中用材林林地0.4669公顷,经济林林地0.2087公顷。2017年6月永欣农业向省林业厅申请使用林地并获得批准(鄂林审准〔2017〕604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永欣农业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无法编制环评。后续永欣农业一直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批准,至今无法编制环评、未取得环评批复。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该厂产生的废水、废气直排,排放的废气恶臭无比,影响居民生活”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项目加工工艺主要为分拣打包或切块破碎,无生产废水。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进入厂区沼气池处理后用于还田,对周边进行踏勘,企业附近无坑塘和沟渠,未发现废水直排痕迹。该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猪鬃自带的臭味,在存储、晾晒和简易加工中臭味无组织逸散,在厂区内感受明显。6月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等进行检测,本次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本事项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近10年来,村民多次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投诉,未得到解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该项目2014年前位于仙女集镇,因臭味问题引发信访矛盾。为化解矛盾,2014年仙女镇协调其搬迁至仙女镇横店村。项目2016年11月建设完成,2017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检查发现该猪鬃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并完成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原枝江市环境保护局对永欣农业处5万元罚款(枝环发字〔2017〕17号),要求永欣农业迅速补办环保手续。期间永欣农业开展申请补办用地手续和办理环评手续等工作。企业搬迁后,在2018-2023年间仍收到永欣农业相关信访投诉件5件。其中,2018年收到2件异味问题投诉,针对信访人投诉问题,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以该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未获批准,组织专家组论证后暂停办理了该企业猪鬃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申报,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并拆除加工设备。2020年收到该企业异味问题投诉1件,核查发现永欣农业当时已拆除了项目主要加工设备,但厂区仍作为原料仓库在使用,堆积了大量前期收购的猪鬃,因疫情影响,猪鬃一直未及时销售,在对积存猪鬃进行露天晾晒时猪鬃自身臭味引发投诉。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要求永欣农业立即停止猪鬃露天晾晒,加快售卖进度,防止大量堆存异味扰民。2022年收到该企业异味问题投诉1件,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将线索转仙女镇政府要求按散乱污企业关停。2023年收到该企业异味问题投诉1件,现场核查时,发现永欣农业仍在收购转运猪鬃等原料,随即仙女镇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联合供电公司对企业工业用电进行断电处理。该项目存续有一定的历史原因,2014年其搬迁选址于仙女镇横店村,项目用地性质为林地,经仙女镇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多方努力,仍未能理顺项目建设用地手续。2020年以后,该项目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和仙女镇政府要求下,停止猪鬃加工工段,厂区作为收储转运场所使用,后续投诉主要为猪鬃晾晒、打包等产生的异味。2024年6月2日,仙女镇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在收悉交办信访件后,再次到现场核查,发现永欣农业仍在对前期收购猪鬃等进行晾晒和打包。本事项属实。 |
属实 | (1)有序推进项目关停,对该项目有序实施关停取缔,在6月30日前对厂区内部分余存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拆除清空; (2)规范处置库存物料。6月20日前组织对库存物料转运完毕; (3)项目后续帮扶指导。仙女镇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意向,积极协调新的项目建设用地,帮扶项目落地;枝江市分局加强项目环保帮扶,指导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规范环保设施建设; (4)整改成效走访宣传。6月5日,仙女镇对周边群众开展整改宣传和走访,核查问题整改成效,村民表示满意。 |
(一)有序推进项目关停。该项目属于散乱污项目。6月3日仙女镇政府、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启动立行立改工作,对该项目有序实施关停取缔,在6月30日前对厂区内部分余存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拆除清空。 (二)规范处置库存物料。6月20日前组织对库存物料转运完毕。经估算,猪鬃等物料约800余吨,因下游利用渠道有限(为外省市企业),一部分转运至下游加工利用企业作生产原料;一部分无法转运的,寻取密闭仓库进行转运暂存,逐步出售,防范引发新的环境纠纷矛盾。在转运期间,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提升除臭剂使用频次,对转运车辆做好密闭或全覆盖,防范运输异味逸散。 (三)项目后续帮扶指导。仙女镇政府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意向,积极协调新的项目建设用地,帮扶项目落地;枝江市分局加强项目环保帮扶,指导完善环保相关手续,规范环保设施建设。 (四)整改成效走访宣传。6月5日,仙女镇政府对周边群众开展整改宣传和走访,核查问题整改成效,村民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