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6月15日)

日期:2024-06-15 22:31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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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2024年6月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3HB202406050071 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25-3和25-13这两栋楼之间间隔不到50米就有两个废品收购站,废品都堆放在小区一楼,影响小区居民环境。 宜昌市 土壤 信访人反映的“宜昌高新区港窑路25—3和25—13这两栋之间间隔不到50米就有两个废品收购站,废品都堆放在小区一楼,影响小区居民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港窑路25—3号废品回收站位于南苑小区内,营业执照无名称,经营范围为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经营面积100平方米左右,为业主自有房产。港窑路25—13号(实际为25—17号)经营户为宜昌高新区有毅环保科技经营部,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开发咨询及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旧货、金属材料、塑料制品、纸制品等销售和设备维修、租赁、家政服务等。该经营部临街门面3个,面积约200平方米,为业主自有房产。两家废旧回收站主要回收物品为泡沫、纸制品、塑料瓶、废旧金属等物品。港窑路25—3号废旧回收点目前正常经营,现场废品收集贮存在经营区域内,未将收集的废品堆存在小区一楼,但废品堆积存在异味。港窑路25—13号(实际是25—17号)宜昌高新区有毅环保科技经营部处于关门停业状态,经联系经营者核查,该经营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本事项属实。 属实 (1)25-3号经营者规范经营,收集的废品严禁在经营点外存放,做好堆存废品的室内分区。同时,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定期打扫门前卫生,配合南苑社区对经营点周边开展消杀,确保责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
(2)宜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毅环保科技经营部超范围经营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办理变更登记,并根据其改正情况依法处理。
(一)要求25—3号经营者规范经营,收集的废品严禁在经营点外存放,做好堆存废品的室内分区。同时,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定期打扫门前卫生,配合南苑社区对经营点周边开展消杀,确保责任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 (6月30日前完成)。
(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毅环保科技经营部超范围经营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并根据其改正情况依法处理 (6月30日前完成)。
(三)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南苑社区加强日常监管,南苑街道办随时回访督导,确保规范经营、保持长效。
阶段性办结
2 D3HB202406050067 宜昌市高新区罗家冲村姚家港化工园有2个片区(田家河片区和姚家港片区),把整个罗家冲村都包围起来了,冬天气压低的时候气味非常难闻,对农作物影响很大,认为规划存在问题。宜昌市还规划了一个姚家港化工园舒家咀片区,就在长江支流玛瑙河边,认为
建成后会对长江产生影响。
宜昌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高新区罗家冲村姚家港化工园有2个片区(田家河片区和姚家港片区),把整个罗家冲村都包围起来了,冬天气压低的时候气味非常难闻,对农作物影响很大,认为规划存在问题”事项,经调查核实为:2022年5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宜昌姚家港化工园规划范围的批复》同意宜昌姚家港化工园规划范围调整,调整后园区规划范围包括原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A 区)、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的田家河片区(B 区)及舒家嘴片区(C区),规划面积74.81平方公里。为落实工信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精神,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优化化工产业布局,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7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6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宜昌姚家港化工园等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根据该文件精神,迅速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报请属地县市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提交化工园区认定申请报告和认定申请材料。2022年12月8日,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到姚家港化工园进行现场审核。2023年6月9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公告》(〔2023〕年第9号),宜昌姚家港化工园为全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园区产业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药产业为主。姚家港片区占地41.68平方公里,目前共有生产经营单位106家,包括危化企业35家、一般化工企业21家、在建项目50个。其中有废气排放企业41家,建设36处企业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接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木渣湖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气由各企业配套建设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2023年10月,按照省委、省政府 “双集中”高质量发展战略及关于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要求,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完成《宜昌东部产业新区 (白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 《控规》)。《控规》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于2023年12月取得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复。罗家冲村实为骆家冲村,位于姚家港片区(A 区)与田家河片区(B区)之间。该村东侧为姚家港片区,西侧为田家河片区,南侧为顾家店镇。按照《控规》方案,骆家冲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52.79%、三类工业用地25.42%、道路与绿化等用地21.79%,没有规划居住用地,规划范围内化工园区周边现存零散居民按后期项目落地情况逐步搬离。2023年12月—2024年1月,宜昌市受区域传输和本地排放叠加影响,进入重污染天气高发期并历史上第一次启动红色预警,全市部分工业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减排,田家河片区13家在产企业生产负荷大幅度压减。但受气象条件影响,区域污染物仍无法有效扩散。对此,有市民反映园区异味问题,经核实,主要异味来源于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氨醇项目调试导致偶发异味产生。高新区、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涉气企业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一是强化问题整改。2023年12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对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帮扶10次,出动执法力量24人次,积极督促帮扶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环保问题排查整治,整改完成后,未再发生类似环境问题。二是提升田家河片区、姚家港片区企业环保管理水平。高新区、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和白洋园区管委会通过现场帮扶、宣传教育、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园区企业开展针对性和全覆盖监督帮扶,共现场帮扶指导37家企业立行立改不规范管理问题。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姚家港片区重点排污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共计34家次(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均为达标排放,并指导山水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废气深度治理改造项目。三是严格环保执法监管。高新区、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共检查园区企业218次,出动执法力量508人次,开展联合夜查10余次,对园区1家企业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并督促企业完成了整改。出动工作人员80余人次对姚家港片区企业开展减排错峰措施落实情况核查,未发现不响应应急管控措施行为。骆家冲村实际在用耕地面积约900亩,主要种植玉米(260亩)及少量红薯、花生、黄豆、绿豆、南瓜等,另有柑橘3600亩。经高新区农业农村部门实地查看骆家冲村农作物及柑橘种植生长情况,均长势良好。白洋镇前期及走访过程中未接到该村农户反映农作物长势不佳等问题诉求。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还规划了一个姚家港化工园舒家嘴片区,就在长江支流玛瑙河边,认为建成后会对长江产生影响”事项,经调查核实为:舒家嘴片区属于认定合格的宜昌姚家港化工园C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中距离玛瑙河岸线1公里范围内主要规划布局装备制造产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和电力廊道用地;玛瑙河岸线1公里范围外规划布局化工新材料用地(三类工业用地)。舒家嘴片区规划建设一座处理能力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玛瑙河,企业不设单独污水排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该片区目前暂未开发。本事项属实。
属实 (1)加强园区日常监测,通过大气走航、空气质量监测、监督性抽测等多种监测手段实时监控园区环境质量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处理。
(2)生态环境部门及白洋园区办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落实防控期减排限产措施。
(4)农业农村部门对骆家冲村农作物生长情况持续开展调研和追踪,做好农作物生长情况数据统计和分析,根据需要进行种植技术指导。
(5)白洋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划、征迁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一)持续做好园区环境监督管理。高新区、枝江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抓好姚家港化工园日常环境监管,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行动做好企业排污行为监管,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用好环保专家驻
点帮扶力量,加强园区企业环保巡查管理;建立“四不两直”联合夜查机制,开展不定期夜间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格落实防控期减排限产措施。
(二)完善园区智慧环保能力建设。依托园区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废气监测监控设施,强化“人管+技管”模式,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大气走航车、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等手段强化园区环境监管工作。
(三)强化矛盾纠纷引导化解。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同高新区白洋镇政府做好规划、征迁政策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
已办结
3 D3HB202406050058 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沁园春小区6号楼副楼商铺有个卤菜店,卤菜店里面有2个烧烤炉,夜间露天营业,油烟扰民。多次向属地政府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宜昌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沁园春小区6号楼副楼商铺有个卤菜店,卤菜店里面有2个烧烤炉,夜间露天营业,油烟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信访人反映的卤菜店为宜昌高新区图杜木烧烤店 (以下简称“该餐饮店”),位于港窑路37-40号沁园春小区一楼餐饮门面,招牌为卤香源夜市,主要经营产品为烧烤、卤菜,2名经营者均为维吾尔族。该店面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该餐饮店所在商铺共3层,商铺楼距离居民住宅楼约30米。为支持夜间经济发展,降低疫情冲击,2020年10月,经相关部门同意,将沁园春小区6号楼一楼临街商铺设立为允许在线内出店经营的临时疏导点,允许按照“五定”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外摆展销活动。现场检查时,该卤菜店将烧烤炉放置在店面外开展经营活动,存在露天营业行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因使用食材主要为羊肉,存在一定油烟和异味污染。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多次向属地政府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查询12345宜接就办平台及信访、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登记信息,未收到过关于该处油烟污染的投诉办件。本事项不属实。
属实 (1)经营户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按照“五定”管理要求,做到“市散场清”,该区域餐饮商家依法依规经营,不扰民。
(2)6月30日前该经营户增加异味处理设施,减少异味影响。
(一)督促经营户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严格按照“五定”管理要求,做到“市散场清”,确保该区域餐饮商家依法依规经营,不扰民。
(二)督促该经营户增加异味处理设施,减少异味影响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强化日常监管。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和高新区南苑街办加强后续日常巡查管理。
阶段性办结
4 X3HB202406050016 宜昌市宜都市雅斯小吃街夜市产生噪声、油烟扰民。 宜昌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宜都市雅斯小吃街夜市产生噪声”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宜都市雅斯小吃街,位于宜昌市宜都市长江大道雅斯购物广场外街临长江大道段(东经111.45644度,北纬30.38574度),是2017年为发展 “地摊经济”解决部分下岗职工就业问题而设立的临时夜市经营区,经营时间为工作日18∶00-24∶00,节假日全天。雅斯小吃街东至肯德基(宜都清江大道店),西至雅斯精致酒店,经营区长120米,宽11.9米,总面积为1428平方米(含宜都市公安局密防快反雅斯国际广场警务服务站63平方米)。夜市摊点距雅斯国际5号、6号居民楼直线距离37.4米。经营区共有经营户75家,其中烧烤类经营户50家,其他类经营户25家,产生油烟较明显的有8家 (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根据《宜都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2027)》,该小吃街所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控制标准为昼间≤70dB(A)、夜间≤55dB (A)。6月6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在小吃街用餐高峰时段(昼间19时)对雅斯小吃街起点、终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标。但小吃街在用餐高峰时,感官上确有一定噪声影响。本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油烟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因雅斯夜市经营户较多,油烟排放时间集中,同时存在8家小炒、烧烤等产生油烟较明显的经营户,虽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经净化过滤后仍有油烟味道留存,且少部分经营户未正常开启净化设备,导致夜市油烟问题较明显。另现场发现有部分经营户将桌椅摆放在临街商铺门前,未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导致地面上
有油污。本事项属实。
属实 向雅斯小吃街所有经营户进行相关政策宣讲,要求在日常经营中提高环保意识,确保油烟处理设施务必正常开启运行,及时清理摊位周边产生的垃圾,劝导客人不要大声喧哗不得超时经营;市城管局每天晚上安排两名城管队员对雅斯小吃街内的摊位进行巡查监管和突击抽查,确保有序文明规范经营。 (一)督促立行立改。宜都市城管局发放《关于陆城城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通知》90份,督促所有经营户必须严格落实 “一摊、一布、一桶”管理规定,即每个摊位必须铺设防油垫,配备垃圾桶,严禁在商户台阶上摆放桌椅;向未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设备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督促现场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日常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和街办向雅斯小吃街所有经营户进行了相关政策宣讲,督促经营户提高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运行,及时清理摊位周边产生的垃圾,不得超时经营,劝导客人不要大声喧哗。同时,要求经营户将垃圾统一投放至环卫中心指定的垃圾投放区,环卫中心每天上午对夜市区域进行冲洗,保持夜市小吃街干净整洁。“警城联动”专班每天晚上安排两名城管队员对雅斯小吃街内的摊位进行巡查监管和突击抽查,对未落实 “一摊、一布、一桶”管理规定、未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备等行为的摊贩实行 “一次提醒教育、二次批评警告、三次取消经营资格”,并由其他符合准入资格的经营户递补,确保有序文明规范经营 。
(三)加强协调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和街办加强辖区内商户和居民的沟通工作,积极回应群众环境保护诉求。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