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政策来了!@返乡创业人员
日期:2025-10-10 09:09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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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返乡人员在宜昌创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红利呢?
宜昌市归集人社、商务、经信、农业农村、税务、住新等6部门返乡创业支持政策,形成创业扶持、融资渠道、招工引才、职业培训、降本减负、住房安居、创业平台等7类政策清单。
宜昌市返乡创业政策清单
| 政策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补贴(奖励)标准 | 联系电话 | 责任单位 |
| 创业 扶持类 |
1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初次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返乡入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5000元。 | 0717-6753305(返乡创业)、0717-6756921(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 市人社局 |
| 2 | 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奖补 | 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扶持资金。 | 0.5-50万元。 | 0717-6756921 | 市人社局 | |
| 3 | 省、市级返乡创业项目奖补 | 认定为省级“荆楚归雁项目”、市级“雁归宜昌项目”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扶持资金。 | 分别为10万元、5万元。 | 0717-6753305 | 市人社局 | |
| 4 | 县域商务体系建设奖励 | 新建或升级改造的县域乡镇商贸中心、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 单个项目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超过120万元)。 | 0717-6441609 | 市商务局 | |
| 5 | 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奖励 | 对新增进限纳统的互联网零售或互联网批发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分别为15万元、8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6 | 对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且纳统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达到1亿元的,可另给予一次性奖励。 | 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7 | 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入驻企业达到30家,且年平台交易额达到1亿元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1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8 | 直播电商发展奖励 | 获批市级直播电商基地的运营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1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9 | 对企业直播带货本地产品,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且连续两年增速在20%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1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10 | 对在电商平台上开设宜昌特色地方馆或特产馆,入驻本地企业达到20家,线上销售本地产品达到1000万元,年直播带货达到300场次的运营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 1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11 | MCN机构集聚发展奖励 | 对MCN机构独家签约主播达到10人,服务本地企业或品牌达到5个,且年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总额GMV(扣除退货金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分别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12 | 数字电商创新发展奖励 | 获批全国商业技术应用创新中心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2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13 | 电商品牌拓展奖补 | 对销售宜昌本地网货产品进入主流电商平台单品类年度全国排行榜前10的电商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1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14 | 对举办或承办市级及以上网上年货节、线上春茶节、线上柑橘节等活动的企业或协会,可按规定给予补助。 | 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15 | 物流揽件奖励 | 对年揽件量达到200万件、500万件、1000万件的快递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分别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 | 0717-6212151 | 市商务局 | |
| 16 | 电商智慧云仓建设奖励 | 对电商智慧云仓仓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稳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运营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10万元。 | 0717-6212151 | 市商务局 | |
| 17 | 工业企业进规奖励 | 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及进规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15%(含)以上的宜昌城区工业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进规奖励20万元;营收增长奖励10万元。 | 0717-6236541 | 市经信局 | |
| 18 |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奖励 | 聚焦宜昌市基础化工、生物医药、通用装备和电子设备四个细分行业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对试点企业、服务机构等给予支持或奖励。 | 安排不低于80%、不高于20%的中央资金分别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及支持提高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咨询诊断、打造典型高效的“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等。 | 0717-6236541 | 市经信局 | |
| 融资 渠道类 |
19 | 创业担保贷款 |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个人、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3年、2年。 | 最高个人50万元、合伙400万元、小微企业500万元,贴息为实际利率的50%。 | 0717-6756921 | 市人社局 |
| 20 |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 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利率原则上不超过4%。 | 0717-6731201(政策)、 18972005026(申请) |
市人社局、中国银行三峡分行 | |
| 招工引才类 | 21 | 吸纳脱贫人口和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 吸纳脱贫人口或招用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奖补。 | 2000元/人。 | 0717-6731221(脱贫人口)、0717-6773017(退役军人) | 市人社局 |
| 22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金额。 | 0717-6736750 | 市人社局 | |
| 23 |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实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金额。 | 0717-6773017 | 市人社局 | |
| 24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2025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 1000元/人。 | 0717-6731201 | 市人社局 | |
| 25 | 就业见习补贴 |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基地,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和留人奖补。 | 分别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1000元/人。 | 0717-6056462 | 市人社局 | |
| 26 | 城区人力资源服务奖励 | 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按规定给予租房奖励。 |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的80%-100%,且不超过7-15万元。 | 0717-6056618 | 市人社局 | |
| 职业 培训类 |
27 | 创业培训补贴 | 返乡创业人员在全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取证的,可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 300-1800元/人。 | 0717-6753302 | 市人社局 |
| 28 | 岗前培训补贴 | 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开展不少于20个课时的岗位技能培训,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培训补贴。 | 500元/人。 | 0717-6753302 | 市人社局 | |
| 29 |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 企业组织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不低于5000元/人。 | 0717-6056792、 0717-6056702 |
市人社局 | |
| 30 | 乡村产业振兴“头雁”人才培训和农民培训补贴 | 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人才培训,组织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 分别为2万元/人、0.38-1万元/人。 | 0717-6777961、 0717-6252325 |
市农业农村局 | |
| 31 | “楚大厨”专项培训补贴 | 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开展厨师相关专业培训,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 1000元/人。 | 0717-6446452 | 市商务局 | |
| 降本 减负类 |
32 |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 | 至2027年底,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可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扣减。 | 0717-6739902(市税务局)、0717-6773017(市人社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
| 33 | 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 至2027年底,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可按规定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 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扣减。 | 0717-6739902(市税务局)、0717-6773017(市人社局) | 市税务局、市人社局 | |
| 34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或60%。 | 0717-6731201 | 市人社局 | |
| 住房安居类 | 35 | 人才租房补贴 | 在宜昌城区新就业(含返乡创业)且家庭成员在宜昌城区无房产的人才,可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 |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分别为每年12000元、9600元、6000元。 | 西陵0717-6977395、伍家0717-6353370转307、点军0717-6678269、猇亭0717-6460388、高新0717-4402278、夷陵0717-7208703、市住房保障办0717-6753811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36 | 市场化购房补贴 | 城区外宜昌户籍农村居民、各类人才、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城区购房奖补项目库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规定给予购房补贴。三类补贴可叠加。 | 分别为5万元、3-10万元、5万元或10万元。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0717-6753244、市人社局0717-6612330、市教育局0717-6467775、市卫健委0717-6240794、市公安局0717-6774246、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0717-6233719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政策咨询)、市人社局(分类人才资格认定)、市教育局(学历人才资格认定)、市卫健委(二孩及以上家庭资格认定)、市公安局(农村居民资格认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资金兑付、登记办证) | |
| 创业平台类 | 37 | 省、市级返乡创业园、特色街区奖补 | 认定为省级“荆楚返乡创业园”“荆楚返乡创业特色街区”和市级返乡创业园、特色街区的,可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 省、市级分别为60万元、30万元。 | 0717-6753305 | 市人社局 |
| 38 | 国家、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和企业奖励 | 获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 国家级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省级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 | 0717-6446442 | 市商务局 | |
| 39 | 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奖补 | 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可按规定给予奖补。 | 50万元或80万元。 | 0717-6756921 | 市人社局 | |
| 40 | 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奖补 | 认定为宜昌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的,可按规定给予奖补。 | 30万元。 | 0717-6756921 | 市人社局 | |
| 41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房补贴 | 入驻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按规定给予购房、租房、装修补贴。 | 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元或30元/月·平方米、2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20万元。 | 0717-6056618 | 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