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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劳务协作站奖励

日期:2024-02-02 19:0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1)申请受理。经授牌的市外劳务协作站向输送地人社部门申请,区级人社部门受理核验相关材料。

  (2)初审。区级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

  (3)复核。市级人社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

  (4)资金拨付。市级人社部门向市委人才办申请,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将奖励资金拨付市外劳务协作站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