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班报备。企业在与市外职业院校开设“订单班”前,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提交订单班相关资料。
(2)申请。“订单班”应届毕业生在企业稳定工作满1年后,企业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区级人社部门申请。
(3)初审。区级人社部门核验申报企业相关材料。
(3)复核。市级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奖励资料进行审核。
(4)资金拨付。市级人社部门向市委人才办申请,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