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2)审核。市教育局根据“开班认定-中期检查-绩效考核”三个阶段分三个年度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3)公示。市教育局对审核通过的学校及奖励金额进行公示。
(4)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