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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留宜就业奖励

日期:2024-02-02 19:05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1)申请。学校向市教育局申请。

  (2)审核。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照中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宜稳定在岗一年以上标准,及缴纳社保情况进行审核。

  (3)公示。市教育局对审核通过的学校及奖励金额进行公示。

  (4)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