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学校向市教育局申请。
(2)审核。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照中高职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宜稳定在岗一年以上标准,及缴纳社保情况进行审核。
(3)公示。市教育局对审核通过的学校及奖励金额进行公示。
(4)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