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城区(不含夷陵区)社区居家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和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咨询专员:张进, 0717-6222657)

日期:2024-02-02 19:11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咨询专员:张进,0717-6222657)

  (1)申报。凡符合补贴条件的城区(不含夷陵区)社区居家服务中心(站)和养老护理员自愿进行申报。

  (2)初审。各县市区民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初审。

  (3)评估。宜昌市民政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经研究后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4)发放。每年11月底前由民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