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力推“我为群众办实事” 城区十条道路夜间停车“三不拖”

日期:2021-06-09 08:52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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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对违停车辆执行“三不拖”措施。

  据悉,城区实行“三不拖”的10条道路具体包括:隆康路、江海路、江景一街、中南一路、沈家店路、海关路、长机路、北门外正街、山庄路、樵湖一路。

  在上述10条道路夜间(22:00—06:00)的违停车辆,不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的,未堵塞应急通道的,非群众举报的,不得以违停为由拖曳车辆;上述10条道路夜间(22:00—06:00)的违停车辆,经公安交警部门电话告知后在15分钟内驶离的,不得拖曳车辆;拖曳车辆时驾驶人在现场的,不得拖曳车辆。(记者皮亚捷、通讯员朱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