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部分交通违法记分有调整 开车接打电话、借道超车记分增加

日期:2022-02-22 10:11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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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违法记分事宜备受广大市民关注。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公安部发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办法记分的交通违法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记分类型增加了扣9分、删除了扣2分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中记分减少的有: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由记12分降为9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由记6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由记3分降为1分。 新办法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 新办法规定,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记3分。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1分。 记分增加的有: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由记2分升为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由记2分升为3分。 另外,增加的条款有: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记9分。(记者时刚、通讯员朱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