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一)
打印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
①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宜昌缴存或宜昌户籍外地缴存)达到相应条件,无或仅有1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当前贷款已结清),在宜昌区域内购买家庭(本人和配偶)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所购楼盘(房屋)、个人征信、首付款比例等情况均符合宜昌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规定的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②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宜昌缴存)达到相应条件,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宜昌区域内购房,且是家庭(本人和配偶)名下拥有自主产权的首套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还款已满一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既是购房人、产权人,也是商贷借款人,个人征信等情况均符合宜昌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规定的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
家庭房屋套数认定:范围是全国。主要以购房地、缴存地、户籍地等相关工作生活地房管或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所有借款人家庭房屋查询结果证明为依据。
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公积金系统及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依据。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另须核查“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情况记录。
如何预约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
①宜昌缴存人: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贷款业务——贷款申请预约”进行自助预约。
②外地缴存人:可拨打购房地的异地公积金贷款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
异地公积金贷款预约电话,请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在“联系我们——更多”页面查询。
如何知晓贷款是否通过或放款
宜昌公积金贷款从受理申请到贷款发放,需经过审批(初审、终审)、抵押(或预抵押)、复核放款三个阶段。在终审完成和贷款放款后,宜昌公积金中心都会发送短信通知到主借款人贷款受理时绑定的手机号。
温馨提示:
短信识别,宜昌公积金中心发送的短信,由住房公积金热线号码12329发送,短信末尾注有“(宜昌)”字样。
贷款进度,宜昌缴存人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我的贷款——贷款进度查询”界面自助查询;外地缴存人在宜昌申请的异地公积金贷款,可使用贷款受理时绑定的手机号拨打宜昌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17-12329)或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营业部柜面查询。
法律小贴士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