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日期:2023-05-16 09:10来源:宜昌医保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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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5月16日,宜昌市启动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那具体该怎么办理呢?
一、申报范围及口径
(一)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不含退休职工)。
(二)职工缴费工资按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保留到10元),职工本人2022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申报;2023年当年新进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申报。
(三)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计算。
(四)2023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按省政府发布的标准确定。各单位据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经办机构根据申报工资及基数标准统一进行数据维护,申报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标准核定,高于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核定。
二、申报时限及执行时间
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30日,基数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自行申报线上办理后无需到窗口提交任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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