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退休后是否还能继续缴存公积金?
日期:2025-11-06 08:51来源: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周云
打印
打印61岁的李爷爷因为过硬的业务本领被单位返聘了,回想到以前使用公积金贷款省下的大笔购房利息,他来到公积金业务大厅咨询已退休且已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是否可以继续缴存公积金?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解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在职职工是指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劳动工资的职工。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使还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李爷爷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与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他已不是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应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既然职工退休后就无法继续缴存公积金,那么退休后怎么处理公积金呢?能不能申请一次性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解答:缴存人退休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但要注意: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2、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足额缴存。
提取所需材料及办理渠道
所需材料:
①缴存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
②缴存人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③宜昌区域内可通过外联接口直接查询不需提供材料,无法联网查询的需提供退休证或经组织、人社部门、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核定材料。
办理渠道:
①线上办理:可通过宜昌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推荐!)
②线下办理:各营业部和“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柜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