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

日期:2025-01-14 10:5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2024年,市委常委会会议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4次研究生态环保及督察整改工作。制定出台《宜昌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宜昌推进长江大保护连续五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四年、生态省建设连续三年、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连续两年在全省考核获“优秀”等次。

  二、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抓好长江大保护。深入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长江宜昌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一是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清江1973个入河排污口基本整治完成,三峡水库、沮漳河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分别为93%、88.8%。二是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85.47%,进水BOD5浓度高于100mg/L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81.72%。三是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管控。接收生活垃圾3419吨,生活污水248108立方米,含油污水6135立方米,转运处置率超过95%,接收转运处置洗舱废水2866.7吨。四是推进森林湖泊湿地矿山生态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5.2万亩。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41.83公顷。17家矿山纳入湖北省绿色矿山名录。三峡水库(秭归段)、季家湖获评湖北省“美丽河湖”,枝江金湖、远安沮河纳入全省湿地保护荆楚样板试点。五是强化农业面源综合治理。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2.4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二)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编制完成全市水网专项规划,积极构建“西水东引、南北共济、河库联调、水润宜昌”的现代水网。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扩面提质,加快推进纳入省级清单19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当阳市玉泉河等5条市级试点小流域按期完成终期评估,试点流域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或提升一个类别,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由8.5%提升至15.4%。

  (三)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是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3个、陶瓷行业转型升级改造项目59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59个,累计创建环保高绩效企业37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扬尘管控“10个100%”。持续抓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2024年,国考区PM2.5平均浓度36.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4.4%,重污染天数为0。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市1个国家级园区和6个化工园区均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评估,“百吨千人”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达到90%。2024年,全市34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6个国家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7.55%。累计建成“无废细胞”324个。

  (四)有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以减污降碳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的优化调整。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成5个“D类”化工园区。安琪酵母(宜昌)等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二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服务葛洲坝扩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构建以清洁水电为主的能源供给体系。三是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远安至当阳货运铁路开通,枝城铁水联运码头投运。打造磷矿绿色运输示范专线,已有160台新能源电动卡车投入运营。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76.3%。

  三、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切实保障三峡坝区高水平安全。推进三峡(坝区)统筹发展和安全综合试验区建设,筑牢三峡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整改完成率100%。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试点建设,建立风险防控“一张图”。持续推进消落区治理,香溪河消落区综合治理经验得到水利部推介。清理打捞坝区水面漂浮物及坡岸垃圾5223吨。建立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水华”预警防控体系。

  (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整治风险隐患463处。深化省级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智慧管理平台。落实尾矿库(含磷石膏库)污染防治“一库一策”,磷石膏污染治理“宜昌经验”入选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优秀案例。办理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案件25件。全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调度,“拉条挂账”推动生态环保问题整改销号,历次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均完成整改或达到序时进度。高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配合保障任务,“夷陵区三斗坪镇中堡村圆梦家园小区污水管道堵塞,污水倒灌”边督边改案例被中央督察协调局作为全省正面案例宣传。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体系。组织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修订《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修订《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激励机制。全市财政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28.7亿元,同比上升18.1%。

  (二)不断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深入实施“林长制”“河湖长制”。建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机制,签发湖北首张林业碳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6件。建立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制度。推动70家重点企业在碳市场完成履约交易。指导148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权交易。

  (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组织开展西部山区GEP核算并完成评估报告。15条市级河长制河流实现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并发现新物种。编制《宜昌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总体规划(2024—2030年)》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谋划实施宜昌市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一张图”项目。建成宜昌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累计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709套(台),覆盖企业401家。新建3个交通源自动监测站、17个噪声自动监测站并联网运行。建成三峡库区生态质量监测站,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三峡(坝区)统筹发展和安全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流域综合治理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宜昌建设,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宜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