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建议的通告
日期:2025-05-27 14:4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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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进一步丰富道路名称文化内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库》的采词建议。现通告如下:
一、采词使用范围
本次采词主要用于宜昌市道路命名。
二、采词要求
(一)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三)注重体现本地历史文化、自然地理、产品产业、民俗风情、城市风貌等。
(四)含义明确、健康、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文化性、代表性、协调性。
(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般不超过3个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六)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不得使用有损民族尊严的、低级庸俗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刻意夸大的、崇洋媚外的、怪异难懂的词语作地名。
三、征集时间
长期
四、征集方式
(一)填写《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征集表》,通过电子邮箱投递,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征集表”。联系邮箱:1965306416@qq.com。联系方式:13125153415。
(二)线上征集,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交采词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词征集属公益活动,征集的采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等归宜昌市民政局所有。宜昌市民政局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采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二)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宜昌市民政局。
附件: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征集表
宜昌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