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建议的通告

日期:2025-05-27 14:4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李敏打印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进一步丰富道路名称文化内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库》的采词建议。现通告如下:

  一、采词使用范围

  本次采词主要用于宜昌市道路命名。

  二、采词要求

  (一)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三)注重体现本地历史文化、自然地理、产品产业、民俗风情、城市风貌等。

  (四)含义明确、健康、雅俗共赏,兼顾指位性、文化性、代表性、协调性。

  (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般不超过3个字,避免使用生僻字。

  (六)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七)不得使用有损民族尊严的、低级庸俗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刻意夸大的、崇洋媚外的、怪异难懂的词语作地名。

  三、征集时间

  长期

  四、征集方式

  (一)填写《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征集表》,通过电子邮箱投递,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征集表”。联系邮箱:1965306416@qq.com。联系方式:13125153415。

  (二)线上征集,通过扫描二维码提交采词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词征集属公益活动,征集的采词一经采用,其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媒体的发布权等归宜昌市民政局所有。宜昌市民政局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采词进行修改、组合、使用;

  (二)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宜昌市民政局。

  附件:宜昌市道路命名采词征集表

宜昌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