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落实湖北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日期:2026-02-06 14:35来源:宜昌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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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5年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5年7月21日至30日对宜昌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10月20日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宜昌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政治责任

  (一)高站位谋划。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扛牢整改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推动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清仓见底。

  (二)高标准落实。印发《宜昌市贯彻落实湖北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逐条整改、对账销号。

  (三)高质量推进。成立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建立常态化学习监督检查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重要论述,统计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常态化制度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用好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加强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建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精心选聘“两员”,确保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扎实有序开展。

  (二)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一是建立覆盖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防治统计造假的工作责任体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二是全面核实统计数据,落实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持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深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协同配合,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强大震慑。四是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加强调查单位管理,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三)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统计工作情况自查排查,严格执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要求,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变动必须征得所在地县级统计机构同意,切实增强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三是落实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统计法治和业务培训全覆盖,教育引导统计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四是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统筹调配统计执法力量。建立统计执法后备人才培育库,积极组织动员统计专业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持续强化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

  (四)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及时纠正失实数据,对数据失实企业开展跟踪监测,持续做实本期数据。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提升统计水平

  下一步,宜昌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国家统计局有关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二是强化统计监督,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统计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以高质量统计服务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宜昌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宜昌市统计局;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号;邮编:443000,电话:0717-6254176;电子邮箱:yctjfgk@yich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