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中小学将于1月21日(农历腊月廿四)放寒假
日期:2017-01-05 08:27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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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今年的寒假要比往年来得早。昨日记者获悉,城区中小学将于1月21日(农历腊月廿四)放寒假,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星期一)开学。
寒假期间,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减负”的规定,认真清理中小学生假期课业负担。学校根据学生学习实际,适量布置寒假作业。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慰问军烈属和孤寡老人,开展维护公共秩序等公益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占用假期进行补课,不得动员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课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严禁学校、教师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严禁强制订购假期作业和教辅资料。
另据了解,各中职学校放寒假时间为1月18日,今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12日。普通高中学校组织高三年级补课,寒假不得超过一周。(记者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