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老赖”将迎宜昌史上最严执行令

日期:2017-01-05 09:37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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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法院被执行人吗?你还打算“赖账”不还吗?人民法院这次放大招了,凡是2月28日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将被直接列入“失信黑名单”。

  8350名“老赖”主动结案

  记者从宜昌中院获悉,2013年,最高法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的“老赖”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形成了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联合惩戒网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发布“老赖”名单23108人次,发布率达71%,位居全省第一位。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中心城区电子大屏幕等平台不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报道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构建立体化失信信息宣传平台。2016年,全市有8350名失信被执行人因迫于失信信用惩戒威慑,在自动履行和达成调解协议后从名单库中屏蔽。

  2016年,宜昌法院还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目前已对9案9名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对拒不配合执行的187案189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有26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已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4人,提升了执行工作威慑力。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虽然宜昌法院破解执行难成效显著,但执行难依然是我市基层法院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湖北省高院发布通告,凡在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自觉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根据通告,2月28日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屏蔽执行案件信息。而在规定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直接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此外,被执行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将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裴姝婧 通讯员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