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扩大 违者将被罚款或拘留

日期:2017-01-10 17:13来源:中国宜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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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熊东华)记者从1月10日召开的全市“禁放”工作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2月11日,宜昌城区集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今年,城区禁放区域进一步扩大,扩大后的区域为西陵区所有区域(含西陵行政区域内高新区的所有区域)。伍家岗区除伍家乡南湾村、灵宝村以外所有区域。 夷陵区小溪塔建成区域(具体界线由夷陵区人民政府划定)。点军区包括点军街办、联棚乡、艾家镇所有区域;桥边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偏岩村、石堰村、太平村、黄家棚村、高新区电子工业园(六里河村、白马溪村、韩家坝村、李家湾村、桥边村)所辖区域、点军大道、将军路、江南二路所经过的行政村(社区);土城乡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区域。猇亭区包括古老背街办辖区,虎牙街办除高家村、高湖村以外的区域,云池街办除福善场村以外的区域。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白洋集镇及白洋新城居民点,西陵峡口至猇亭区与白洋镇接壤处的长江水域。
 
  据了解,“禁放”区内全年任何时间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城区禁放区边沿不再另设过渡区。 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处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