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日期:2017-01-12 08:14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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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我市政协工作的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决定设置八个专门委员会:
 
  提案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社会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