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存保障”到“发展护航”——宜昌市全力推进临时救助新规精准落地
打印“第三笔临时救助金9月10日前到账,太好了,正在为女儿大学学费发愁,帮了我们大忙!”8月26日下午,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51岁的低保户吴丽(化名)接到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电话,连声道谢。这温暖一幕,正是我市民政部门全力推进《湖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精准落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生动缩影。
保生存,让衣食冷暖更有保障
吴丽是三级精神残疾人,每年康复治疗费约7500元,一家三口全靠低保金和丈夫打零工维持生计。
其女儿去年考入大学后,一年学费和住宿费及其他费用高达2万多元,让本不宽裕的家庭背上沉重负担。今年,丈夫意外受伤无法工作,全家失去主要收入来源,每月刚性支出超过2300元,远高于低保金所能覆盖的范围。
转机出现在今年6月。艾家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排查中了解到吴家情况,迅速启动临时救助程序。依据今年1月起施行的《湖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按支出型救助标准,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发放”方式,7月至9月每月发放2640元。
“与传统一次性发放相比,分阶段发放,让7920元救助金像‘及时雨’,落在最关键处。”点军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梅巧兰说,新办法拓宽了救助范围,首次明确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支出型临时救助,并推行分期发放。
她解释说,这样既避免资金一次性用完家庭再度返困,又通过与生活、医疗、教育等需求节点的精准匹配,实现了“钱随事走、救在急时”,还通过与低保、后续可能的助学帮扶等政策衔接,为这个家庭铺就了一条可持续的脱困路。
救急难,让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多亏好政策,让我不再为衣食冷暖发愁。”8月22日,宜都市枝城镇钟家冲村,63岁特困老人龙方(化名)站在修葺一新的房屋前,向回访的村干部道谢。
今年3月,一场狂风突如其来,掀翻了龙老家屋顶的石棉瓦。无儿无女的他常年靠特困供养金生活,实在无力独自承担修复带来的经济压力。
驻村第一书记带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第一时间上门核查,当天就把受灾情况上报到了镇民政办,实行“先行救助、后补手续”。
“如果按原政策,龙老可获得880元救助金。”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朱芳说,新办法大幅提高了救助标准:因灾导致的急难型基本生活困难,人均救助金额可达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倍,且2日内给付到位。
最终,龙老获得2640元救助金,是原政策的3倍。在民政救助部门和热心邻居的帮助下,其屋顶铺满了坚固的树脂瓦,生活也重归安稳。
“救助方式更多样,标准更明确,时效更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强化了“托底线、救急难”功能,实现“应救尽救、应帮尽帮”。
稳过渡,让新生活可感可及
临时救助还延伸至特殊群体,助力他们重启生活。
兴山县黄粮镇金家坝村57岁的杜娟(化名)与丈夫以务农为生,家庭收入微薄。去年她意外摔伤,自费医疗支出1万多元,获临时救助1600元。
今年7月,她再次住院,家庭经济压力加剧。同月,儿子刑满释放回家,面对年迈父母和陌生社会,没有收入来源的他陷入迷茫,为此他申请临时救助,希望能保障基本生活,重新适应社会。
经黄粮镇人民政府集体审批,按新办法过渡型临时救助政策,杜娟儿子分5期获得共4400元救助金,极大缓解了生存压力,也为他重新融入社会提供了缓冲。
“感谢政府部门的帮助,有了救助金,儿子看到了重新生活的希望。”前不久,面对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致电关心,杜娟道谢不已,“现在儿子已经到外地打工去了,希望他今后能好好生活。”
“新办法新增过渡型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毕业一年内未就业且独立生活的大学生以及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困难人员纳入范围。”兴山县社会救助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舒博表示,这有助于解决他们临时性生活困难,帮助其渡过难关。
来自宜昌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自今年1月新办法施行以来,全市累计为7038户突发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172万元,惠及7876人次。救助类型涵盖急难型、支出型、过渡型等多种情形,有效织密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临时救助,救的是急,暖的是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动政策落细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真正把民生底线兜牢兜好。(记者 时刚 通讯员 向根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