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0年前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0-11-07 09:13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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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上午,“宜昌市2020年前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汪晓鸣,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王咏梅,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副主任柳耘通报2020年前三季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科科长杜玉婷主持新闻发布会。

  今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丰硕。其中,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前三个季度,我市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继续保持在100%,好于国家优良率不低于88.9%的要求;纳入省政府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达到优秀考核要求。其中清江流域2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长江干流3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为“良好”。从流域来看,23条河流中,长江、渔洋河等18条河流水质总体情况为“优”,达到Ⅱ类水质;运河、桥边河2条河流水质总体情况“良好”,达到Ⅲ类水质。从断面来看,44个断面中,水质达到Ⅰ至Ⅲ类的断面有37个,与2019年同期相比提升3.2个百分点。全市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一。1至9月,全市14个县市区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8.1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30.8%、29.5%;O3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7.1%。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5个区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31.9%、31.4%,O3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1至6月、1至9月,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一。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展明显。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记者杨婧、通讯员王晶晶)

攻坚污染防治 修复生态环境

——我市2020年前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多措并举 修复保护长江生态

  问:近年来,宜昌市在长江生态修复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可以为大家介绍一下宜昌市目前的水环境质量情况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吗?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汪晓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强力推进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并做到 “四清”;关闭长江干线非法排污口26个、采砂场134家、非法码头151家,取缔长江、清江以及湖库网箱养殖近8300亩;完成45家磷矿企业、3家黄磷企业、10座磷石膏库整治任务;清理取缔 “十小”企业19家;完成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建完4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深入开展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2.2%、12.3%。

  实施生态修复。坚持“四季挖窝、三季植绿”,实现长江干支流岸线复绿178公里、全域生态复绿3.95万亩;实施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管控,对生态用地只征不转,确保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将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列为2019年度重大改革项目,已累计开工55个,完成投资43.9亿元。枝江金湖获评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长江大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实现巡查全面覆盖、执法快速响应,查处无缝衔接。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市内183条河流、11个湖泊实现了管理全覆盖。颁布实施《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流域综合执法,成立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管理局,今年9月成立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进一步扩展执法范围;在黄柏河、玛瑙河流域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其中,黄柏河流域探索建立的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磷矿开采计划“双挂钩”机制被水利部评为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

  一鼓作气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问: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成绩显著,但从历史情况来看,冬季是我市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最艰巨的时期,我们将如何应对呢?

  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副主任柳耘:今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冬防期马上来临,我市“口袋型”的地貌特征,冬季多发的逆温高湿天气,造成污染物易进难出,重污染天气还时有发生,我们将一鼓作气、持续发力,全力做好冬防工作,确保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年度工作方案、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结账任务等,细化制定冬防期工作任务清单和强化管控措施。组织开展《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联合执法检查,严控建筑物拆除作业,提高道路清扫洒水频次。进一步加强柴油货车管控,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规定,保持城市道路畅通。严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持续巩固禁鞭成效等。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绩效分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定工业企业减排“一企一策”。与气象部门密切会商,提升预警预报水平,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情况核查,适实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持续提升科学治污水平。加快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大气移动走航监测车、便携式GC-MS、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平台(一期)和9个VOCs自动监测站等项目建设进展,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分析应用大气超级站、乡镇子站、走航监测、激光雷达等数据,持续提升精准治污、科技治污能力。

  强化监管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问:“土十条”要求年底前要实现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两个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请问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是如何推动我市目标实现,从而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的?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王咏梅:今年来,我市在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摸清污染家底。在完成农用地点位土壤调查的基础上,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完成297家(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空间信息整合,审查确认了25个高关注度地块。开展沿江关停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已完成50个地块的调查,并建立污染地块名录。

  确保用地安全。强化部门职责,印发《关于明确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分工的通知》《宜昌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进污染防治,确定“单月会商、双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动,确保我市实现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两个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目标。

  减少污染新增。加强涉重金属和尾矿库污染防控,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对15家重点重金属企业建立全口径清单和“一企一策”防控措施;开展尾矿库排查摸底,“一库一档”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农业污染防控,农药化肥每年保持4%以上的减幅,完成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治理844家。

  降低环境风险。对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56个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累计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6亿元,已完成3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在全省率先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杨婧 通讯员 王晶晶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