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1-01-28 10:13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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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7日,我市召开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付蓓蓓 摄

  1月27日,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汪晓鸣,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李无训,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王咏梅通报了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珊珊主持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其中,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达到考核要求。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继续保持在100%,好于国家考核优良率不低于88.9%的要求;纳入省政府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达到优秀考核等次;16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高于85%的考核要求。清江流域2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长江干流3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8天,优良天数比例84.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7.41微克/立方米。三项指标均为历史最优,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和激励目标,“十三五”规划目标,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第五、全省第一。1-12月,14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值同比上升13.8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19.7%、22.2%,O3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2%;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5个区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21.9%、21.2%,O3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7%。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5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同比下降0.4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总体评价为“好”。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超过90%,达到省考核目标。(记者杨婧、通讯员王晶晶)

  深化污染防治 改善环境质量
——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分类施策 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口

  问: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启动了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我市目前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还将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长江流域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排查长江、清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1971个,完成1229个排口的溯源和1050个排口的立行立改工作,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在全省考核中继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主要做法:对1971个排口进行分类,其中,雨洪排口973个,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排口和城镇生活污水排口496个,工业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273个,沟渠、河港排口84个,港口码头排口67个,其他排口78个。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方案,完成1971个入河排污口的“全覆盖”监测和数据填报,并“一口一档”编制信息档案。在人工排查基础上,利用管道机器人、雷达探测等手段,开展排污口溯源,并同步启动立行立改。其中,清理、封堵排口42个,通过接管、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整治达标排口20个,规范改造并严格加强监管的排口988个。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力推动攻坚溯源和整治,压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主体不清、污水来源复杂的排口溯源,对已完成溯源的排污口,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完成整治;打造智慧流域试点建设,在柏临河构建流域“水质自动站+排污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精准的污染溯源和问题查处机制,并逐步向其他流域扩展;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力争在全省率先将涉水项目环评审批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2项行政审批事项合二为一,实现同步受理、同步论证、同步出具审批意见,预计可减少审批时间7天以上,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强化措施 积极应对冬季污染天气

  问:冬季易发生重污染天气,请问我市如何应对?

  答:我市呈“七山二丘一平”的地貌特征,呈东低西高的“口袋”型,又处于我省污染气团传输通道末端,西边高山阻挡无法扩散,污染物易进难出。加之冬春季,静风、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多发,环境容量较其他季节大幅降低;临近年关,工程赶进度,企业冲产量,居民开备年货,社会活动水平明显增加,污染物排放不减反增,引发重污染天气。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落实冬防期强化管控措施,印发《宜昌市2020-2021年度冬防期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生活源制定了强化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蓝天卫士”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帮扶。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在全省率先启动企业绩效分级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细化编制工业企业“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通过绩效分级减排,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

  大气超级站、44个乡镇小型站、6套机动车遥感监测、港口站、工业园区站、大气移动走航监测车等设施设备深入应用,PM2.5源解析、第三方巡查、颗粒物雷达监测持续开展等,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污染物精准溯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保持每日会商,及时提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减排措施。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呼吁市民参与减排。

  管控风险 确保遗留场地环境安全

  问:为着力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根除长江污染隐患,宜昌市实施了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请问市生态环境部门在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安全防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根除长江污染隐患,确保化工企业整治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环境风险可控、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督促企业在拆除前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经信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在企业拆除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等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现场指导,对企业是否按方案要求拆除,是否规范处置废弃化学品等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企业拆除时环保零事故、无环境风险隐患。

  编制《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场地土壤风险管控方案》,要求按照方案制定到位、物料处置到位、风险标识到位、安全隔离到位、雨污分流到位和土壤检测到位等“六个到位”防控风险。

  查清企业关闭、搬迁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状况,为工业场地的土地开发等提供土壤环境质量数据。争取到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已完成54家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基本建立了化工企业土壤、地下水环境档案。

  对已查明的污染地块的使用权人下发通知,督促其开展风险管控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同时将结果通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落实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目前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试点企业——田田化工污染地块已完成修复和验收,其它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我市将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遗留工业场地开发需求,推进环境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三峡日报全媒记者 杨婧 通讯员 王晶晶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