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开展商业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商标的使用可以彰显企业的实力和声誉,也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但只有经过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自行办理的,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cnipa.gov.cn/wssq/;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宜昌市商标受理窗口有2个: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宜昌受理窗口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宜昌市民之家4楼

    电话:0717-685105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宜昌自贸区受理窗口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电话:0717-66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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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商标取名

    商标注册第一步便是需要给品牌取个好名称,对于企业来说,商标名称直接影响着用户对企业产品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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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商标近似查询

    在决定要注册商标前,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局官网(http://sbj.cnipa.gov.cn/)或者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查询要注册的商标是否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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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步:准备申请材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个人申请注册:提供个人身份证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商标图样,图样文件格式应为jpg,图形应清晰,图样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且图形像素介于“400×400-1500×1500”之间。如果通过扫描获得图样的,应按24位彩色、300dpi分辨率扫描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图形(图形清晰,大于5×5厘米且小于10×10厘米)。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分别上传着色图样及黑白稿,黑白稿在”黑白稿“中上传。不指定颜色的,只上传黑白图样即可。

    4.如委托代理机构的还需要准备《商标代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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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提交申请

    方式一:网上提交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sbj.cnipa.gov.cn/sbj/wssq/)线上提交申请,具体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方式二:窗口提交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宜昌受理窗口或宜昌自贸区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文件;

    方式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商标代理”栏目中。

    》点击查询宜昌市商标代理机构

    提醒: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过程中,若发现商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代理行为,请联系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和地理标志管理科,电话:0717-6444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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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形式审查

    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格式等。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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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步:缴纳官费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

    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通过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的,须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凭缴费码在线支付缴纳费用,或持带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受理窗口,根据窗口出示的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中的二维码缴纳费用。

    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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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步: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下发缴费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的,商标局将依法予以受理,并下发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期满未缴纳或者未按要求缴足上述费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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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步:实质审查

    商标审查的周期为一般在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的4个月,在4个月内出具商标审查结果,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会进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并收到公告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则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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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步:初步审定公告

    初步审定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局会对根据提出异议一方的资料再次审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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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步:商标注册公告

    商标在3个月的公告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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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步:发放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核准注册,发放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即拥有该商标的专有权。

收费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

收费项目 纸质申请收费标准 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按类别)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元 450元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元 450元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元 450元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250元 225元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元 675元(部分开通)
变更费 150元 0元
出据商标证明费 50元 45元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元 1350元
商标异议费 500元 450元
撤销商标费 500元 450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元 135元
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