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全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和网络创业培训等创业培训课程,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300元-18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创业者,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1.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1份,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

2.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提供代为申请协议书(原件1份,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

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

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5.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原件1份)。

以上申请材料如可通过系统查询、部门协查或网上查询的,可不再提供。

劳动者通过先缴后补、培训机构垫付等方式报名参训。

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选择先缴后补方式报名参训的,个人先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培训后由培训机构代学员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补贴拨付给个人;选择培训机构垫付方式报名参训的,培训机构为其垫付培训费用,报名时培训机构与培训人员签订代为申请协议,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

举个例子:小刘开了一家服装实体店,希望通过学习直播、视频剪辑等知识,进一步打开线上销路。她在一家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以创业者的身份报名参加了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前向培训机构缴纳了1500元的培训费用,培训后取得了合格证书,培训机构代为向人社部门申请了创业培训补贴,审核通过后,1500元的培训补贴拨付至小刘的市民卡金融账户中。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共建